书城文学闲居诗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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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狗的故事

影片《犬王》我想大多人看过,犬王的神威给观众留下了难以忘怀的印象。可以这样说,这条狗为抗日战争作出了贡献,它不愧犬王这个称号。

我又在想,抗日战争时期,狗都起来抗日了,有些人还要卖国,与狗比起来,那算什么?

在影片中,还有一条狗不知观众忽视没有,就是日本那条斑点狗,那狗没有中国狗凶悍,在日本人手中温温顺顺,倒有几分奴才形象。那狗受伤后被奶奶收养,后来又回到日本人手中,日本人要杀奶奶的孙子时,那狗用自己的命来保护小孩,可谓知恩图报,义感动天。

奶奶痛骂日本人连狗都不如(当然这里的日本人是指军国主义),小孩子哭着要为狗报仇。中国人待狗如朋友,而那日本人,狗成了他的一件工具。

中国现在也有很多人养狗,农村的狗主要起防贼防盗的作用。狗的品种一点都不名贵,但是咬起人来也非等闲之辈。正所谓:咬人的狗儿不露齿。

城市的狗则不同,狗儿品种名贵,价格昂贵。狗越贵越证明主人有身份。小狗儿倚在主人的怀里,娇娇气气的叫几声,逗逗主人开心,主人们也亲热的唤它们,动不动就叫幺儿、宝贝之类,然后说上几句肉麻的话:妈妈抱抱,想死妈妈了。人与动物真是十分和谐,让人惊叹。逗逗狗儿本没有什么,要唤就唤,反正没有犯法。有些人是真心喜欢动物,这无可厚非;但也不乏一些人精神空虚,需要寄托感情,他们是把狗儿当件有生命的玩具,这就显然不对了。

城市里的有些男人喜欢养大狗。大狗凶得很,叫几声就让人害怕。地位越高,狗叫得越凶,于是我想起了一句话,叫狗仗人势。要是举行一个全国的狗王比武大赛,那城市里的大狗进前三甲绝对不成问题。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叫得凶的,不一定本事就强。

我家也养过狗,我就对狗作过一些研究。什么样的狗喜欢咬耗子,什么样的狗喜欢下黑口,什么样的狗老实巴交。其实,大都是这样的,主人是什么样,那狗儿就是什么样。我比较喜欢温顺的狗,它们只要有一口饭吃,就老老实实地呆在门边,为主人尽忠,这是城市里的狗不可比的。就拿我家那狗来说,它不名贵,却是一条有性格的狗,它有三不咬:不咬亲人,不咬朋友,不咬小孩。哪怕是第一次到我家来的亲戚,它叫都不叫一声,一门心思与客人打跳,给人逗乐。

它是狗,我不把它当狗看;可你把它当狗,它却要耍狗性子。不把它当狗,它却把我当狗。对着我就跳,我是怕了它。我惹不起,我躲得起。我与它一处就是七八年,后来它失踪了。现在只有在回忆中去寻找一些记忆——昔日对我摇尾巴,眨眼睛,现在想起来却有一种淡淡的愁思。

我只承认它失踪了,它不会死的,它只是失踪了。活不见狗,死不见尸,你要我说什么?

再说另外一只狗,这只狗的狗命就苦了一点,背景不好。那年正赶上闹狗瘟,它刚下了狗仔就疯了。我问老人狗为什么会疯呢?老人却讲,是蜜蜂把狗鼻子刺了。社会上疯狗盛行,学生们上学就要带一根棍子。面对此情此景,政府就组织了打狗队,见狗就打,一个不留。有的是挨家挨户的打。街上死狗无数,但那些狗是不是疯狗,就无从考证。我在想,是人疯了还是狗疯了,可能是这样,人疯了都是狗起的带头作用。

打狗队来的时候,这狗就跑了,跑就跑了嘛,干什么又回来呢?它回来给自己的小狗喂奶。可是,却没逃过这一劫。悲哀!疯狗也充满了母爱,让人感动。但还是要打,如果咬了人,就不得了了。

其实,疯狗和疯人一样,需要治疗。人们大可不必夺去它们的生命,人真的学会了和动物和谐相处吗?人是高等动物,有义务和责任去保护它们。凶悍的老虎,可爱的熊猫,都是我们国家的保护动物,如果人人都像对待保护动物一样对待其他动物。我想,人与动物就和谐了。

动物也有感情,我们用仁爱之心去爱它们,对动物不要暴虐,那才是发自内心地对生命的尊重。

有时候,人不如狗,当然,我也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