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那个日子
猛然,我发现了一涓溪流,喝了一点儿,继续走。慢慢地,我知道了,山那边有个瀑布。
张爱玲
像是第一次赶火车的感觉。静等时,觉得那车开得很慢,也很远。临过时,却被它的轰鸣、它的速度震惊了,期待中充满欣喜与惶惑。
那个日子近了,我就要做妻子。
有时望着他的侧影发呆,用劲地看,想看到更深更远的地方。这个人——这个并不高大的男孩,我居然想做他的妻子了。惊讶之余,心又很安恬:
我在赶路吗?一路匆匆,一路寂寞,很干渴。猛然,我发现了一涓溪流,喝了一点儿,继续走。慢慢地,我知道了,山那边有个瀑布。想像毕竟是想像,我要去山那面看个究竟。无意中,便同那瀑布有了默契和约期。
近了,那个日子。
也有不安。
女孩儿是花儿,飘飘摇摇的一身骄傲,实在愿意延长这骄傲,尽管这骄傲很鲜艳,也很肤浅。
可还是想往前走了,人活着不能停留在某一瞬间。我会长成一株树,根深,枝繁,叶茂。
那个日子充满诱惑——也许不是个完美的金秋,此后许许多多的秋季中,我会有所撷取。
深深吸上一口气。
走,走向那个日子。
红 袖 添 香
这么说红袖添香的传说,在柴米油盐的世俗生活中己近似于神话了。
洪烛
红袖添香自古即是书生们的梦想。葡萄美酒夜光杯,在温香软玉的陪伴下坐拥书城时,纵然窗外的清风不识字,但眼前以银簪剔除烛花的旷古佳人却玉鬓高挽、粉臂横陈,酷似枕畔屏风的一帧工笔仕女画;良宵美景,刚强时读半部《论语》、温柔时听一阕《西厢》,直待雄鸡报晓双目仍炯炯有神。日照香炉紫烟,双手之间的经卷如神明的瀑布自天而降,琅琅上口,大珠小珠落玉盘。难怪写艳词的晏几道拂去衣上酒痕诗里字,笑看彩袖殷勤捧玉钟:
“今宵剩把银烛照,犹恐相逢是梦中”,而以豪放派自诩的苏东坡也难免心软,“只恐夜深花睡去,故烧高烛照红妆”……读书读到这种境界,还有什么话说?稳操胜券又笑傲平生,清风过耳却坐情不乱,水是眼波横,山是眉峰聚,帘外雨潺潺——我看青山多妩媚,料青山看我亦如是。甚于手持一卷旧书衣袂飘然地迎着斜风细雨漫步闲庭,忽觉头顶撑开一方晴朗,蓦然回首——原来是雨巷里的姑娘送油纸伞来了。哦,那丁香一样结着淡淡愁怨的姑娘!
我估计当年那位叫蒲松龄的落榜秀才,就是这样抱红泥小火炉枯守在冷雨敲窗的聊斋里,以残砚断墨勾勒出一群荆钗布裙、举案齐眉的美丽狐仙,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理想主义的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花非花,雾非雾,夜半来,天明去——这恰恰是那些荒郊野庙身份不明的无名女郎的行踪,她们惊鸿一瞥般地显影似乎仅仅为了给挑灯苦读圣贤书的落难公子无偿地馈赠一点温情、一点世态炎凉中的慰藉。当信心倍增的书生们合拢宝剑兵书、闻鸡起舞的时候,她们又消失了。要不是室内弥漫着衣香、书页残留有指痕,几乎没有什么能证明子夜的聊斋来过美丽的客人……这么说红袖添香的传说,在柴米油盐的世俗生活中己近似于神话了?这么说读书的至高境界,似乎就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海市蜃楼?这么说象牙塔里除了一桌一椅、一本翻开的书之外,似乎还需要一双搀扶你灵魂横度书里书外的手、一双代表整个世界来关怀你的手?是的,还需要温柔——因为心灵毕竟不是石头。
我是这个世界上书生中默默无闻的一位。我住在离聊斋很远的地方。十年寒窗,一灯如豆,没有伯牙摔琴,没有红袖添香,书是我最忠实的朋友。 我醉里挑灯看剑、把酒问青天,我两袖清风地把栏杆拍遍。今夜花好月圆,我早早地拾掇好纤尘不染的书案,左手一杯以陌上桑命名的香茶,右手一杆普希金式的羽毛笔——等待姗姗来迟的红袖出现。我的猜测,她会是手持桃花扇的李香君呢,还是从断桥的故事里走出来的白娘子?她是穿一件李清照绿肥红瘦的石榴裙呢,还是肩扛林黛玉葬花的小锄头?如果我是布衣出身的司马相如,她便是放弃富贵随我私奔的卓文君?如果我是写《爱眉小札》的徐志摩,她便是长袖善舞的陆小曼?
张生与月满西楼的崔莺莺?蔡锷与高山流水的小凤仙?
我虚掩绚烂如东篱菊花的心扉。我屏住呼吸聆听自远而近步步莲花的足音,我书声琅琅的青春便凝炼为一对呼风唤雨的铜铸门环。等待是美丽的,我看见她了——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人却在楼上看你。我看见那位青裳红袖的古典女郎破门而入,以优雅的姿态在青玉案上祭起第一炷香,便借助青烟缭绕和我谈论琴棋书画、诗词歌赋,谈论牡丹亭与鹊桥仙……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
我这篇文章就是献给一个人的,献给那个在桥上看风景的人,那个为我红袖添香的梦中情人。她在我的方格稿纸上走动,用白居易的乐器为衣带渐宽的我弹一阕《霓裳羽衣曲》。她知道我会满世界寻找她的——我们之间有一条载歌载舞的丝绸之路。她曾经是一位卖火柴的女孩,她硕果仅存的火柴将点燃我夜读的香炉和生日蛋糕上的蜡烛。她长大后依然保持海的女儿的身份,远嫁而来,把我为秋风所破的茅屋视若黄金的宫殿。她摇曳的红袖将成为我书房一隅万古常青的风景,她是我一生的女主人公。世界是我们鸟语花香的露天课堂。而我与她面壁而坐的小小书房——本身就构成一个独立的世界,一片男耕女织、炊烟袅袅的伊甸园。
我是写诗的亚当,她是跳舞的夏娃。我们是上帝的邻居。
第 一 次 爱
记得当时年纪小……
梦生花落知多少
王天翔
大一的冬天,我穿着惟一可御寒的军大衣,远看身材像一只热水袋。我多么苦恼,因为有人在喜欢我,暗暗地喜欢,可我知道。那是个和我一样穿着忽达忽达的军大衣,个矮但眼神朴实的男生。我不爱这个男生,可当他出现在我的花团锦簇的宿舍里,我不希望让他在比较中得出结论:
我的着装是倒数第一。所以,我宁可瑟瑟地穿着自己织的一件小白毛衣,在大教室、在宿舍、在我们单独在一起的时候,我总是像只小兔一样用近似乞求的目光请他快些离开我,好让我安安心心缩到我的丑陋的热水袋中去。
上大学第一件要学的是:跳舞。会跳舞是很了不起的事。楼上宿舍女生们每晚嚓嚓嚓的舞步擦地声擦得楼下的我们心痒难忍,姐妹们刚刚打听明白女孩的手是放在男生的右肩并在宿舍里两两练习后便倾尽化妆品打扮了去舞厅。据老生讲:穿得越美舞学得越快,有的是男生主动教!
喜欢我的那个男生,雄赳赳地带着我们八个女生,手里攥着一沓舞票。
在大大的还残留着花卷香味的学校餐厅里,我褪下了热水袋。在镜子里,我看到戴着一环白发带的自己:清纯的眼神、清纯的坐姿。第一个曲子流过来了:你问我爱你有多深……你去想一想,你去看一看,月亮代表我的心。我的手放在喜欢我的男孩的右肩上,和一个男孩跳舞竟感觉和女孩对练一个样,那一首光滑的曲子在我们俩的运动鞋下磕磕绊绊,跳到一半,我的手离开了他的肩。
“不跳了?”
“对!怪冷的。”
“运动运动就生热。”
“对!运动!是运、动,还是跳舞呢?”
想起他的一沓舞票,我心里生气,脸上还在笑。
“你问我爱你有多深……”曲子又暖又光滑,就在我缩进“热水袋”的一霎那,我的热水袋被人轻轻拉了一下:
“那只是袖子。”我把白毛衣的手臂伸出来给他看:“胳膊在这儿呢。”
“你问我爱你有多深”又来了。站在我面前的人的眼睛好像就在这样问。他的眼睛含着一种温和的声音,缓缓地看我,眼神温暖、光滑,充满神秘的,总像在提问,又不回答。
我的手在他的肩上,像一块点心似地慢慢被焙热。所有的曲子都和他跳,他怎么带我怎么走,每一首歌,都是从他的灰毛衣里流出来,再流进我的白毛衣里去。而后从白毛衣里带出我的心,回到灰毛衣里。餐厅里闪着的小灯像一座座小小的星体,我告诉他:“我觉得自己在宇宙里行走。”
上天注定,当他的眼睛带着一种缓缓的力量看着我时,音乐又回到那一句:你问我爱你有多深……就这样,喜欢我的男孩带着我找到了我喜欢的男孩。
自然,我加入了新生的“舞派”。我们常常地共舞。那所有熟悉的曲子都卷着他的皮夹克的气味。我的手喜欢他的肩。如果他的右肩上装着一个窃听器,应该听到我的心跳的步法是怎样疾如马蹄。有时我仰起脸,就看到他的嘴唇像红蜻蜒一样静静地收拢着饱满的翅膀。穿上多高的高跟鞋,才能正好让那红蜻蜒在我的前额上栖息?
等我知道了他的学校,我开始把所有的脚步都散到他可能出现的地方:图书馆、餐厅、落雪的长椅,他的校园里总有他留下的脚印吧,我踩着冥冥中的脚印,就好像他的脚印会在他再路过的时候叫住他,告诉他,风雪中有个竖起大衣领的小姑娘总是在它们身上踩来踩去地等他!
看到过他几次,远远地一瞥,心就不知哪里去了,只剩下一件军大衣往自己的学校飞逃。
那一个飘雪的夜,在他们学校走来走去,走得太冷了,就转进了他的宿舍楼。二楼尽头靠右一间是他的房间,房间门口在炒菜,浓香的葱味家一样温暖。我扑打着身上的雪片,在楼梯转角处的大镜子里看着自己:脸蛋像冻苹果,红得朴实无华。冻苹果加热水袋。一阵委屈使我要对镜大哭。
凭什么我冻成这个样子,他却不知道呢?
凭什么我不去参加那房间里的晚餐,而让自己思念得这么惨呢?
但是,热水袋、冻苹果,这能够让他骄傲地向同学介绍他的小舞友么?
不。我脱下军大衣。清巧巧的身材马上美丽起来。
把它塞到镜子后面去好吧!
不!又穿上这该死的大衣。何以穿着一件毛衫走这几千米的大路,难道说让小偷在路上抢了去么?
脱下,穿上,又脱下。我抱着大衣,听到楼道那头的脚步声!
偏偏就是我为他穿上又脱下的那双眼睛。
他什么也不知:“你怎么在这?”只是惊奇。
“我,来看,看一位老乡的。”
“哦。他们等我买味精。你今晚来参加我们的会餐好不好?你先到我宿舍等一会儿,雪这么大,把你的大衣借我穿一下。”
他披着我的大衣下楼了。
我听着他关门,又趴在窗上看到他的身影弥漫在风雪之中,隐没到小卖店里。
而后,我忽然不敢了,什么都不敢了。那充满菜香的屋子对我而言是一个美妙的天堂,也许我只有死上一会儿,才敢让灵魂飘进那样的好地方。
我飞奔下楼,一路狂跑着回到我的学校。
大病之中,我做着胡乱的梦。梦到我买了高高的水晶鞋,穿着水晶鞋与他深情相拥。
我的军大衣已盖在我的身上……身边坐的男孩却不是梦中的王子。他是一直真真实实地喜欢着我的,坐在一旁真真实实地削苹果。熄灯后,姐妹们喀嚓喀嚓地吃着大苹果,一边吃一边脆生生地说着:“女孩子,只可以被爱,不能去爱,也不可能去爱!”
我缩在被子里,一遍又一遍,用泪水鼓励自己:没有开始,便没有结束;没有开始,怎能有结束。
成长,就在那没有开始的爱之中开始的吗?我真的不知道是不是。
美丽的假话
人与人相处是没有绝对诚实的。有时候,假话和假象更能促进友情和爱情。
王安云
英国男士劳比一生耿直,憎恶在人际交往中有任何作假。为此,他在50年生命旅途中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并终于有所醒悟。他痛苦地发现自己竟找不到一个可以倾心交谈的人,连妻子和儿女也已离他远去。劳比只能把自己的新想法写在日记上,讲给自己听。劳比这样说:“我到现在才相信,人与人相处是没有绝对诚实的。有时候,假话和假象更能促进友情和爱情。”
劳比的经历是人类多少年来困惑的缩影。我们倡导人与人之间应该坦诚相待,但又发现坦诚在许多时候会被碰得头破血流。只是为了维护我们心目中一种虚幻的纯洁和躲避政治上的禁忌,我们才无法解释这种现象。劳比不是政治家,也不再需要自幻,所以他把人类长期来羞于启齿的隐秘说了出来:很多时候,交际并不需要真实。
假话的意义一位涉世未深的青年给我来信,倾诉和劳比一样苦衷。他从小受到诚实的熏陶,可是走上社会不久,已经因为几句真话屡遭白眼了。他希望我能替他找出原因。因为这样的问题决不是一封信所能说清楚的,劳比为之付出了几十年的代价。我考虚再三,干脆只给了他两句话。话是这样写的:“当我的父亲与我探讨家庭大计时,我决不说假话,而当我的母亲因病重将不久于人世时,我会对她说:‘没关系,医生说你马上就会好的。’”这就是说真话和说假话的区别。
假话,在人际交往中几乎是不可缺少的。有些人宣布自己从来不说假话,这句话本身就一定是假话。当我们得知亲戚病重,当我们获悉朋友遭难,我们就时常会说一些与实际情况完全不符的假话。在这个意义上,世界上没有不说假话的人。许多假话在形式上与人际间真诚相处不相一致,但在本质上却吻合于人的心理特征和社会特征。人都不希望被否定,人都希望猜测中的坏消息最终是假的。为了人们许多合理的心愿暂时不被毁灭,假话就开始发挥作用。
说假话的规则真正能说好假话并不比说真话容易。首先我们应消除对假话的偏见和犯罪感。这样,我们才能把假话说好。说假话有三条规则。
真实。假话是无法真实时的一种真实。当我们无法表露自己真实意图时,我们就选择一种模糊不清的语言来表达真实。当一位女友穿着新买的时装,问我们是否漂亮,而我们觉得实在难看时,我们便开始模糊作假。回答说:“还好。”“还好”是一个什么概念,是不太好或是还可以?这就是假话中的真实。它区别于违心而发的奉承和谄媚。
合情合理,是假话得以存在的重要前提。许多假话明显是与事实不符的。但因为它合乎情理,因而也同样能体现我们的善良、爱心和美好。经常有这样的问题:妻子患了不治之症不久将要死去。丈夫为之极感颓丧。他应该让妻子知道病情吗?大多数专家认为:丈夫不应该把事情的真相告诉她,也不应该向他流露痛苦的表情,以增加她的负担,应该使妻子生命的最后时期尽可能快活。当一位丈夫忍受到即将到来的永别时,他那与实情不符的安慰反而会带给我们激动。因为在这假话里包含了无限艰难的克制。
必须,是指许多假话非说不可。这种必须有时候是出于礼仪。例如,当我们应邀去参加庆祝活动前遇到不愉快的事情时,我们必须把悲伤和恼怒掩盖起来,带着笑意投入欢乐的场合。这种掩盖是为了礼仪需要,怎能加以指责?有时候我们说假话是为了摆脱令人不快的困境。例如,美国曾经就一项新法案征求意见,有关人员质问罗斯福:“你赞成那条新法案吗?”罗斯福说:“我的朋友中,有的赞成,有的反对。”工作人员追问罗斯福:“我问的是你。”
罗斯福说:“我赞成我的朋友们。”
当我们按照上述三条规则去说假话,我敢肯定它同样会给我们带来魅力。只要我们应该心存真实,把假话仅作为交际的一种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