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锦瑟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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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我就这样拣到了你

“桐,有没有觉得我木讷?”他歪着头,一脸严肃,望着正在开车的我。

我心中一动,那句话让我胸口起伏得厉害。多少次,我想告诉他那个故事,然而我却只是微笑,仿佛和那个抿唇的动作有了多年的默契。在他的眼里我永远是一个倾诉欲极强的疯丫头,而这样的疯丫头,显然是不该有秘密的。

我揉着他的头发,把头靠在他的肩上。然后我听见心底苦艾而甜蜜的声音:傻瓜,你真的很木讷。有许多事情,我不讲你就永远不会懂。

他又问:“木讷的男人不讨女孩子喜欢,是这样吗?”

我反问道:“除了我,你还想讨谁的喜欢?”

我看见他痴痴一笑,而那笑容的下一个瞬间,淡淡的忧伤就像幽灵一样附在他的眉间。我听见自己的心毫无征兆地碎成一滩,就像三年前的那个早晨一样,碎得轻易。

那一年,我在T大跟踪了他四天,试图照搬电影中一见钟情的镜头。我变换着装束,无数次与他擦间而过,然而我终于失去了耐心,我爱上了一个气宇轩昂的王子——他从来不看我一眼。第五天,我鼓足一百二十分的勇气,早早等在他的楼下,我看见他徐步而来,俊朗的脸上笼着一层羞涩的红光。我傻傻地站在原地,等着那抹红光的临近。然而,那光芒越过了我,照在身后,那里有他羞涩的因由——他的女朋友娉婷而立。那女孩美得让我不敢回头。

傍晚的时候,我站在爸爸的身后,大厅里,他对着落地窗吞云吐雾。然后是我细若蚊语的声线:能不能不去美国?我……喜欢他。

他把烟掐灭,低低的堂音流在空气中,压得我喘不过气。

我和你做一笔交易。三天后你去美国读书,三年后,我会把他买到俱乐部……

交易?

我是你唯一的女儿,你不能这么对我!我第一次对他咆哮。

正因为你是我唯一的女儿,我要把一切都给你,你不可以不要。他的语速不急不徐,顷刻将我的咆哮湮没。

我同意了这桩交易。三年内,我不能再见他。

每当有他比赛的时候,我便从遥远的美国南部飞到比赛现场。他从来都是球场的焦点,即便是在替补席上也谈笑风生扮着鬼脸,掩盖不住的锋芒。我想,是什么可以让他这样快乐?直到那次土伦杯赛他进了球,张开双臂飞舞,他深情地吻着他的指尖,传递给摄像机的镜头……

在那摄像机后面的十米,我立在冰冷的看台上,嘴唇一翕一合,发不出一点声音。几秒钟之后,那个镜头已经通过卫星传遍千山万水,到达她的眼睛里。而现场的十米却成了最远的距离,我感觉不到那指尖上的温度。

出了球场,周镁桐和袁夙没有半点交集。并非我寻不见他,我有他的电话号码。时常我会想起了安徒生童话《海的女儿》,为了和心爱的人在一起,小人鱼甘愿一辈子不说话,甘愿承受每一个跨步带来的锐痛。我想,昂贵的爱情总要付出昂贵的代价吧。

他的女朋友冉苒,有着旷世的身材容貌,有着比我更加邪气的笑容。她美得全无半点瑕疵,让镜子里的我第一次没了自信。三年,对于一个小姑独处的女孩是何等漫长?正当我认为自己坚持不来的时候,事情发生了变化,他明媚的世界一夜坍塌。我能想象得到他一支接一支吸烟的样子,我知道那种在烟雾中枯萎的感觉。

他痛了多久,我便陪他痛过多久。只是这一点,他永远不会知道。

就像所有修行都有终成正果的那一天。在我的学业还剩三个月之际,我接到爸爸的电话。俱乐部和袁夙的合同已经起草完毕,我需要做的只是在合同期上填一个数字。我工工整整地写上:3年,其实那一刻,我想到的是一个关乎生生世世的传说。

他22周岁生日的那天,我为他庆生。然后我看到了他。星光夜下,我化了妆,慵懒地靠在车子上,第一次脚踩七公分的高跟鞋,像个攀上云端的小女孩,连站立都变得不稳。他的眼波之间有了男人的凝重,他微笑点头的一霎,整个夜空亮了。

我笑着,心里却分明听见流泪的声音。这样的邂逅,早已发生多年。那时的疯丫头19岁,连衣裙配着帆布运动鞋……但凡他的目光能停留一刻,许多事情并非不能改变。三年前的她,笑起来远比眼前更加灿烂。

接下来,穿高跟鞋的女孩一路踩着摇晃的步子和她的王子走在一起。他问我:真的这样简单?我告诉他:就是这样简单,就像我走着走着就在路边拣到了你。

“拣到?”

嗯,拣到。

看着他释然的样子我忽然泛起难过,三年一梦,还会有什么梦终是难圆?可以抢可以盗,然而最难的一种方式却叫做守候。

我站在周泰然,我爸爸的身后。告诉他,我愿意加入邦泰,成为他的继承人。

他转过身,眉清目朗,淡然一笑:“说出你的条件吧,女儿。”

“我要和袁夙结婚。爸爸。”

那一刻我看见他的眉毛利剑般蹙了起来,随即,他眼睛暗了下去。

“既然你可以让女儿用三年的等候做一笔交易,那么,也可以允许她用一生的婚姻来把交易做得更大。对吗爸爸?”

我第一次感觉到他的苍老。

“你是在怪我,还是在向我示威?”他说。

“不,我在求你。我要这个男人。”我说。

第二天,我从别墅搬了出来,和他住进那个充实而温暖的小家。第二周,我进入邦泰集团。指尖压住百叶窗的一帘,我从楼上望下去。12楼,高得足以听不见任何欢声笑语。我开始忙碌,开始加班,开始在想见他的时候见不到他。终于,我看见他不满地诉苦。我哑然失笑——原来这个家伙也知道孤独。

只是夙夙,你有没有想过,我一个人在深夜对着冰冷的办公桌,揉着太阳穴的时候,会不会孤独?

他总是不解,还有什么是我想得到的?还有什么是我得不到的?竟然会忙到忘记回家,忘记他。说这话的时候,脸上的表情冷峭。他睡着的时候,我吻着他的眉毛,告诉他:其实她什么也不想要。她只想要一样东西,因为她太想了,心甘情愿地动用自己的青春去维系到底。我想,我是幸福的,幸福的周镁桐应该微笑。直到有天晚上,我将一个Case完结归档,饶有兴致地打电话约他夜宵的时候,我听见的只是一个甜蜜的关机提示音。不知怎么,潸然泪下。

龙云寺内的红绸,经历了多年的风霜,是否仍旧墨守着不解的秘密?曾几何时,我想起还愿,我终究可以学会那两样东西的。只是每每我注意到他的眉间,那里的总是聚拢着着欲说还休的哀叹,像是被谁施下了魔蛊。

如果真的有人,那么只能是她。

那天我们一起在会议厅用餐,不经意地抬头一瞥,随即我呆住,任由热汤泼在手背上,却没有动一下。他弯下腰去收拾的同时闪出一片视野,让我更加清晰地看见了那个施蛊的人,她就站在马路的对面。她一袭黑衣,似乎从来都是微笑着,带着凛冽的邪气,宛如暗夜衍生的精灵。

从那一刻我知道,她就在这座城市,就在我和他的身边。我汗如泉涌,那个角度,和三年前T大的清晨多么相似。角色变换,那一年我看见他眼里泛出羞涩的红光,而现在,我从那瞳仁里看见自己苍白的面孔。我如此苍白,唯恐他回头。

提出结婚,从一个女人的嘴里,是不是件羞耻的事?我顾不了那么多,那天晚上,我提出与他结婚。女人的直觉准得可怕,有几个瞬间,我几乎断定:他正在被“花开诱惑”所吸引——我看见他越来越频繁的分神和无声的叹息。终于,在一个最尴尬的时刻我想起还愿。姻缘树下,他犹豫地抬起笔写下一个名字。顷刻之后,那红绸迎风招展,困扰我的秘密就在举手之间。而我却不敢摘下。我就那样虔诚地跪在佛的脚下,进香时的手不经意地微微颤动。我求佛保佑我们的姻缘,那一刻我不由想到,如果那是两个南辕北辙的愿望,我这一刻的举动会是多么可笑。

平安夜,我在游离,我清醒地看着另一个我醉了。我看见他背她回家,将她放在床上。他展开她的手掌,里面的指环被她捂得发烫。给她戴上吧,然后她便会醒来,紧紧抱住你的。窗外的烟花绚烂绽放的一霎,我笑了,一滴泪正从我眯着的眼角滑在扬起的唇边。我最终没有等来那个时刻。

遇诚则速。速达则灵。

佛祖不会骗我。

只是,这一次,你骗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