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佩华说:“不论学什么,将来出来后都可以在白氏里给她安排工作。”
灵素觉得童佩华做人的工夫天下一流。简直是风声水转,八面玲珑。再陌生,再无关的人,同她聊上五句,就会被她又拍又吹得飞上天去。
白坤元一直坐在旁边没有说话,这时见灵素若有所思地一笑,宛如一朵昙花在黑夜里悠然绽放,心里不由一惊。
这个少女说是陌生,可是总让他有种熟悉的感觉,像是自己认识她已经很久了似的。就是这种感觉,让他对她,总是多留了一份心思。
现在见她笑得如此慧黠,不由说:“灵素才不用我们操心呢。现在女孩子比男人都能干。”
他唤她灵素。
灵素的心莫名其妙一阵紧跳。
白崇光抓着问:“你叫灵素?空灵素雅,倒是贴切啊。”
“崇光,”童佩华瞪了他一眼,嫌他的奉承太露骨。
白崇光假装没看见她的眼神,继续说:“究竟是喝了什么水才能生得这么漂亮?还有,当初看着瘦瘦小小,转眼就发育得丰满动人。女孩子是最神奇的生物。”
灵素最初有点没明白,忽看到白坤元眼神一闪,忽然明白过来,后半段话说的并不是她。
说的是琳琅。
她端起杯子喝了口茶,浓茶苦,她还是一口咽了下去。
白坤元忽然轻笑,“灵素不爱说话。”
灵素第一次见他笑。那一瞬间,刚毅的表情全部柔化,弯弯嘴角还带着几分孩子气,亲切和蔼。
于是她也情不自禁地笑了。
白崇光都看在眼里,又看向童佩华,她正轻微的颦眉。
他低头喝了一口茶,对灵素说:“来,我们到院子里走走。”
院子依墙搭着棚架,爬满紫藤花。现在正是花期,淡紫和白色的花串垂下来,花香清甜。
白崇光指了指着旁边的围墙说:“琳琅小时候顽皮,我常带着她偷偷跑出去玩。回来晚了,不敢走大门,就只有翻墙。有一次没有踩稳,摔了下来,胳膊打了一个月的石膏。后来坤元就把这架子加高加固,弄了梯子,方便她爬上爬下。”
灵素看过去。果真,架子搭得快齐围墙高,人都可以爬上墙头去。
旁边角落里,种有一株高大的槐树。等紫藤花开完了,便会轮到它热闹。
白崇光摸着树干说:“这株槐树也有些年头了。琳琅什么都爱爬,老大了都还爬到树上睡觉。屋子里找不到她了,在树上准能找到她。”
灵素看到树干上刻有文字,问:“这都是你们刻的?”
“是琳琅小时候刻的。她实在顽皮,我送她一把小刀后,家里的家具,院子里的树,全部成了她的迫害对象。”
灵素就没有这样的童年。她的记忆里,是灰色简陋的建筑,路边堆着垃圾,孩子们追逐的流浪狗跑着。
母亲不让灵素和邻里的孩子玩,怕沾染上不良习气,又担心灵素的异能会惹来麻烦,于是小灵素成天呆在家里。妹妹尚未懂事,在灵素眼中不过是个会动的洋娃娃。偶尔有孩童的亡灵路过,那便是灵素最快乐的事。
灵素大概就是自那时起养成沉默寡言的习惯,并且学会一种微笑,调整嘴角弯曲的弧度,神秘动人,又可以和人保持一定距离。
“你们四个是一起长大的?”灵素问白崇光。
白崇光点头,“琳琅刚给她妈妈带来的时候,才一点点大,而且,因为思念她去世的爸爸,还常常哭,可是若你耐心逗她,给她吃糖,她又会对你笑。我从没见过那么奇妙的小人儿。我简直为她着迷。”
“她一定深得你们宠爱。”
“全家人都爱她。”
可见琳琅生前应该非常幸福。
白崇光苦笑,着重补充道:“谁能不爱她呢?”
灵素静静看他。
男人有着一张同白坤元酷似的侧面,却要更粗犷深刻一些。可是那种思念和忧愁却是一样的,这让他们看上去,就像同一个人。
日已西沉,庭院里一片昏暗,大槐树下的阴影里有数团幽蓝的灵火低浅地漂浮着,环绕在白崇光四周,而他却毫无自觉。
大小不一,强弱不均,却分辨得出多是婴幼儿的魂魄。
灵素本不想惊动他,只是有几个亡灵似乎有要附在他身上的架势。虽然婴灵孱弱,可究竟不属于阳间,免不了让人觉得身体不适。
灵素没有出声,只是伸手把白崇光拉出大树的阴影外。
这番举动让白崇光不解。
灵素简单说:“槐乃木中之鬼。”
白崇光明白过来,“你说这树上有鬼?”
“槐树最容易招鬼,柳树最容易成精。”
白崇光只是觉得新奇,“最近学生中又流行起了怪力乱神?”
灵素只是笑了笑,不置可否。
白崇光笑容黯淡,凄凉道:“若是这槐树招鬼,那你说,它能不能把琳琅的魂给招回来?”
灵素同情他,软言宽慰道:“你若真心为她好,就该希望她此刻已经投胎转世到另一户好人家。”
白崇光注视这个文秀少女。灵素如一波清澈温柔的眼睛水光闪动,无限怜悯,把他的心思透视了个一清二楚。
他情不自禁说:“你有时候真像琳琅。”
灵素反而不生气了。她问:“像在哪里?”
“说不出来。也许是你们都有一套相同的人生观吧。琳琅也常同我们说点人生感悟的话。”
灵素也好奇,养尊处优的琳琅,到底从哪里来的这些感悟呢?
白崇光接着说:“她去世后我就出国了,这里有太多记忆。我总能听到小时候的她追着坤元喊他的名字,坤元不爱理她,可她偏偏就喜欢那股冷漠。一直都那么喜欢……”
这语气里已经带着太多情愫,灵素这样清心寡欲、不解风情的女孩子,也听得明明白白。
她的脸不由微微红了。
夕阳西沉,白家宅子沐浴在一片橘色光芒中,高贵华丽,庄严肃穆。
灵素想起上次初见白坤元,夕阳也是这样无限好。那个俊朗男子背光站在落地窗边,身影给拉得老长,又那么沉默,可是眼睛里的光芒极具侵略性。
她只要一凝神,就可以感受到琳琅身前的点滴片段。一个小小女孩追着一个少年跑,嘴里不停喊着:“坤元哥哥,坤元哥哥。”
灵素不禁说:“可是她的坤元哥哥其实对她很好。她在学校里被嘲笑没有父亲,是白坤元出面揍了那个同学。他一直是循规蹈矩的好学生,好儿子,那是他第一次犯规。”
“佩华告诉你不少事。”白坤元的声音忽然响起。
灵素吓了一跳。白坤元是什么时候站在自己身后的?
白坤元皱着眉,看了他们片刻,灵素紧张得还以为他要深究,他却说:“开饭了,佩华叫我来叫你们。”
饭桌上并没有见着白太太,童佩华解释说:“姨妈吃了药睡了。”
白崇光忽然问:“要不我们换个医生好了。我看他治了这么久,怎么一点儿气色都没有?”
童佩华失笑:“崇光,这是老年痴呆,是治不好的。”
白崇光说:“大嫂也是命苦,琳琅去之前,她身体好好的。没想琳琅一走,她就一下病倒了。”
童佩华漂亮的凤目里凝着怒气,“你是在怪我没有把她照顾好,还是暗示其中有手脚?”
白坤元轻咳了一下,说:“吃饭吧。灵素,吃鱼。”说着,主动夹了一块鱼肉放在灵素碗里。
灵素受宠若惊。
可是白崇光显然就是有在外人前说家事的打算,冷笑一声道:“我怎么知道医学上的事?我们家里的医学专家,可是你药学硕士童小姐啊。”
童佩华啪地一声将筷子掼在拍在桌子上:“白崇光,你不要血口喷人!凡事你给我拿出点证据来!”
灵素食不下咽,搁下筷子,说:“我饱了……”说着就要起身。
白坤元和白崇光两人同时一把将她拉住,一起使力,又将她按回了凳子上。两人的手都宽大有力,都热得烫人。
童佩华也稍微收敛了一下怒火,说:“先吃饭吧。”
白崇光冷笑了一声,也没有再说什么,拎起筷子往灵素的碗里夹了一块排骨,说:“灵素多吃点。你功课压力大,别累病了。”
童佩话听到病字,眼睛一下红了。白坤元想劝她,她谁都不理,丢下筷子,湿着眼睛匆匆离席。
就这样,一顿丰盛的碗餐,却人人食不知味。灵素只觉得饭粒进了肚子都变成了沙子,着实难受。
好不容易挨完,灵素便起身告辞。
白坤元问:“你家在哪里?”
灵素说出地址。果真,白坤元轻微地皱了一下眉头。然后果断地说:“我送你回去。”
灵素还没来得及为他的皱眉而不悦,就已经为他的话升起一阵喜悦。
白坤元走的是最近的穿过闹市区的那条路。灵素从来不知道都市夜景这么美妙。黑色大幕布上,布满星星一般的五颜六色的光点,头顶的天空是一片暖暖的暗黄色。高楼林立的商业区,色彩斑斓的广告牌,锦衣夜行的年轻男女,还有橱窗里琳琅满目的商品,都让灵素眼花缭乱。
白坤元一路上都没有说话,这时见这个少女一脸新奇地望着车窗外的世界,不由问:“晚上很少出来吗?”
灵素羞赧道:“上高中后就没有晚上出来过,学习太忙了。”
沈家女子都是都市里的隐士,和亡灵打交道的她们接触的多是夜里最黑暗的部分。都市的黑夜,也许对她们来说,还太亮了。
开到灵素家那片小区,白坤元把车停在街边。
这一带到了晚上总是静得异样,偶尔有声音,不是哭声就是打骂声。一盏街灯忽明忽灭,地上的碎玻璃渣滓也跟着它一闪一闪。醉酒的汉子从一处歪歪扭扭走出来,脚下一软,摔倒在路灯边,就地打起鼾来。
白坤元拧着眉头,“你住这里?”
灵素挑眉一笑,说:“我出生在这里。”
白坤元解开安全带,说:“我还是送你进去的好。”
灵素轻笑一声,提醒他:“车停这里,小心打一转回来就只剩一个架子。”
白坤元怔了怔。
怎么不像?这语气,这神情。眼前的少女巧笑倩兮,宛如夜间精灵。
他强自回神,还是打开了车门,说:“我送你进去。”
他们肩并肩走在小巷子里。今晚没有月亮,黑暗处只得小心摸索。一不留神踩着一滩污水,白坤元的裤子湿了一角。
夜风吹过,带来一股垃圾腐烂的酸臭。
灵素悠然自若地走着,说:“这里也快拆了,据说有开发商要买来做房地产,修建别墅小区。这边北面是山,东面有河,若不是这些年来当作本市的垃圾倾倒所,倒是块好地方。”
白坤元问:“拆了后你住哪里?”
“那时候我已经上大学了,自然住学校。妹妹如果手术成功,也可以返回学校。”
“放假呢?”
“打工。”
“看样子天无绝人之路。”
灵素笑,“只要肯挣扎,终究会爬出来。”
底层的人往上爬,上层的人自甘堕落,风水轮了一转又一转。
灵素悄悄用余光望去,白坤元硬朗的侧面给朦胧的光线柔化,英俊得令人心碎。
她忽然惊讶自己怎么会想到这么绮丽的词,一紧张,背上冒汗。她甚至觉得这样一个没有花香和月光的夜晚,竟也可以让人觉得身心舒畅。
可惜路不长,他们很快就到达沈家楼下。
白坤元环视四周,轻声说了一句:“终于明白什么是陋室出明娟。”
等回了家,灵素才明白他这是在赞美她,脸红发烫。她这几天失态的次数多过十七年来的累积。
身后传来一声叹息。母亲站在厨房门口,目光幽幽,欲言又止。
灵素不安地问:“怎么了?”
母亲却什么都没说。
母女俩第一次相对无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