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许是蔷薇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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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番外(陈小诺)

顾向南是怎样出现的?

全世界的人都忘了,我却记得。

那一天,我们学校举行一年一度的校庆晚会,在宽大的校园操场上临时搭起一个舞台。除了我们学校的学生,还有周遭的小孩子趴在学校的围墙上观看。那时候小城的娱乐贫瘠,学校并没有制止他们的围观。

一直到许蔷薇出场。

十七岁的许蔷薇,怎么去形容?灰姑娘羽化成仙?还是她本来就有天使般的气质?她那天穿着一件白色的毛衣、黑色的长裙。

她一上台,整个世界就亮了。

她唱的是一首当时我们都在唱的歌:“起初不经意的你,和少年不经事的我,红尘中的情缘,只因那生命匆匆不语地胶着……”

她唱的过程中,观众为之失声。

在她躬身谢幕的时候,人群中突然出现骚乱,有人在我身后大叫:“有人受伤了!”然后就是一声巨大的声响,学校在八点钟这个吉时放响烟花。我整个头顶亮如白昼,那一朵一朵盛放的烟火那样绚烂,让人心底的欢欣破土而出。

就在那烟花底下,有人随着烟花一起落地了。那个昏倒在我们学校操场上的男生,便是顾向南。

这个名字学校的很多人都听过,他是坏学生,是这座城市人人都憎恨的小混混,他那个形象不知道该怎么去形容。直到2010年,我随着报社的娱记出现在电影《艋舺》的发布会上,看到他们的宣传海报,那个阴鸷的和尚无声无息地击中了我。

那就是2001年的顾向南,他那样孤勇有胆识,却又是那样坏。

许蔷薇并不喜欢他,可是他会嚣张地为她打架,为她在教室外面唱情歌。我觉得这个男人注定是一场悲剧,因为许蔷薇的心里住着苏乐生,岂是他轻易可以入侵的。后来我想,那时我所感受到的顾向南悲怆的命运,或许都只是我自己的一种遐想。

也许许蔷薇之于他,除了华丽跟疼痛,更有我看不到的温暖在里面。

许蔷薇并不知道我喜欢顾向南,因为我从小喜欢的电视剧也好,还是捧在手里的言情小说,我钟爱的男主角都不是顾向南这样子的。应是谦谦君子,温润如玉,顾向南一点都挨不上边。

唯有我自己永远记得那一天。我替许蔷薇去找顾向南,想让他不要纠缠着许蔷薇,却没有料到会遇到他被人打了。星星点点的血迹是我从来没有见过的,我那时面露恐慌,而他站在那里,看着我惊慌的表情促狭地笑。

我从没有想过,一个小混混会有这般纯净的笑,那笑混着那星星点点的血迹,在十七岁的少女眼中,是怎样的视觉冲击。

如晴天里突然闪下来的霹雳,我毫无防备地被击中了。

在认识他的那一年里,他在我的印象里一直是个病态的人,他喜欢许蔷薇到了无可救药的地步。

他为了许蔷薇刺伤了韩青,为了许蔷薇烧了韩青的娱乐城。

许蔷薇因为一些特别的缘由,不能去看他,便拜托我常去看他。

高三那一年,我逃掉了那一次的奥林匹克数学赛,我拿着父亲给我的资料费,跋涉那么远去看他。我仍然记得,他剃了个刺猬头,在狭小的空间里对我笑,要我转告许蔷薇,他很好。

他转身走时,我看到他白衬衫的臂弯处,有醒目的血迹。

后来我才知道,他那时刚刚用小刀在那里刻了一个字母,X,取许蔷薇名字的第一个字母。

那也是我最后一次去找他。后面的几年,因为远离了桐城,我只能给他写信。没有许蔷薇和顾向南的日子,我很快平静下来,努力念书,终于走出桐城,来到H城。

大学毕业后,我进了H城最大的报社做记者,我甚至设想好了我的未来,存一笔钱开一家小店,找一个温良如玉的男子,生一个漂亮的宝宝,就此便是一生。

只是命运永远弄人,十年的时光都不足以让一切泯灭,所有一切滑过喧嚣的岁月,卷土重来。

那一天,我下班回家,看到缩在我家门前的顾向南,我们只隔着几步之遥,原来我们一直靠得如此近。

后来他曾对我说:“小诺,你是这个世界上最了解我的人。”

是的,我是那个最了解他的人。儿时他在乞儿堆里打滚,青年的他在监狱里百炼成钢,他在什么样的环境里都可以生存下来。可是他知道许蔷薇的理想是生活可以变得很优越,许蔷薇是他不竭的动力,为了她的理想,他必须要成功。他摸爬滚打,在暗夜里攀爬,每一步都艰难缓慢,每一步都险象环生。他从来都没有退路,他从不需要退路,他生来就是为许蔷薇粉身碎骨。

而我跟他,一生就只有三个晚上。

第一个晚上,是许蔷薇跟苏乐生同时失踪的那晚。

他在酒吧喝得大醉,在众目睽睽下俯身呕吐,什么形象都不顾了。

在我送他去洗手间的路上,他突然脱口而出:“你今晚可不可以陪我?”简单直白的问题,我来不及思考就握住了他的手。

他搂着我睡觉,半夜时我听到他呓语的名字是许蔷薇。那一天,如果我没有赶去桐城,没有出现在苏乐生婚礼的酒店门外,没有出现在那个酒吧,如果不是我恰好在他身旁,他也会找别的女子安抚疗伤。望着熟睡的他,他臂上那个字母“X”烙得我眼睛如被针扎,眼泪不争气地滚湿了整个枕头。

第二个晚上,是在苏乐生离世之后。

他仓皇得像只找不到路的流浪狗,蹲在我的公寓前面,看到出现的我,楚楚可怜地问我他可不可以留下来。

我永远无法拒绝他。那个晚上,在他瘫软的那一刹那,我问他:“你刚刚脑海里的那个人,是不是仍然是许蔷薇?”我看着他悲伤地转过身,突然泪如雨下。

第三个晚上,是在许蔷薇悄悄离开桐城之后,他像是有预兆一样出现在我的公寓。他跟我说他要去X市。

他说有一家销售公司聘请了他。

X市,距桐城千里之遥,怎么会有公司聘请他?

我没有点穿他的谎言。

他一定是用卖房子的钱去那里,去追寻着另一个人的足迹,他去X市不过是因为一个叫许蔷薇的女子。

他到此时仍可以为她放弃所有,从零开始,从头来过。

三天之后,我用波澜不惊的眼神送走他,在桐城机场,飞往X市的班机就要起飞。

“一路平安,多拍点X市的风景给我。”我平静地说,可是我的手心早已被我自己掐得生疼,我不敢去看他,怕脸上的表情将我出卖,被他看穿我仍然没有放下。

他微笑着点头:“谢谢。”

分别之际,我们的离别词是如此平素简洁。

其实在他飞往X市之前,最后一晚他是留宿在我家,他拥抱着我,将头靠在我的肩上:“小诺,如果我肯留下来,就这样活着,我们彼此温暖,或许对我是最好的结局。”

是我拒绝了他,因为相爱之事就是如此简单,他爱许蔷薇,爱得粉身碎骨,我爱他,义无反顾。

可他是否想过,这样的我多像一只给他舔伤口的野兽。

他在拥抱我的那一瞬间,只不过是将我当成了取暖的炭火,他心里装着的永远只有一个许蔷薇,没有了她,不管是谁在他身边,都差不多。

我那么了解他,所以我拒绝他,因为我的心不是被铜皮铁骨包着,它也会痛。这三个为他取暖的晚上,我已经痛不欲生,而我只希望在余生可以不这么痛,可以得到一份完整的爱。

那么,顾向南,我送你去往彼岸,从此是不是真的就可以互不相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