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我的兄弟叫杰克
穿越的感觉,在别人的书中可能一笔带过,但是我却是实实在在感受了一回。怎么说呢?有点类似过山车的感觉,却有种蹦极的爽点。
一种迷迷糊糊的晕车感觉,让我想要呕吐,等我醒来时,我发现自己居然在我81年前的家中,此刻的我穿着一身灰色阿玛尼的潮流短袖T恤。不要误会,二战以前阿玛尼还不是名牌。
这短袖我很熟悉,因为这是我用打工挣来的第一个月工资买的第一件衣服。我看了看四周,一切居然是那么熟悉,熟悉的莫扎特唱片,熟悉的书包,熟悉的破旧牛仔帽,熟悉的黑色晾衣架,熟悉的床……
等等,我的孙女呢,我四处看了看,只见我脚下躺着一个女人,可是那个女人却穿着像是缩水的缩小版衣服,一头乌黑的长发散乱的披在两肩,看发育程度,应该跟81年前的我一样大,十九岁。可是我的孙女是一个27岁的少女,不是一个十九岁的少女。
我动了动手脚,发现自己全身很酸,像是在工地打了一天工。我急忙扶起那少女,眼睛一亮,随之而来的是惊恐,因为少女的模样居然跟我很像,她的眼睛很像我,因为我的孙女遗传了我的眼睛。
女人醒了,她抬头瞟了一眼我,眼睛猛的瞪大,好像十分惊讶,不可思议,她突然抓向我的脸,像是揉面团一样,撕扯我的脸皮。
她开口的第一句话我就震惊了,只听她说:“爷爷,你怎么变年轻了!”
我说不出来话,难道说我因为穿越时空,变成了十九岁的样子,而孙女也因为穿越,变成了十九岁少女时期的样子。
我叹了口气,不管如何我以后要面临一个重要问题,我必须养活我的孙女,我是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儿,在伦敦福利院长大,雨果先生的《巴黎圣母院》我小时候特别爱看,因为我觉得我跟先生书中的那个男孩一样,都是孤儿,都一样悲催,不过我觉得他比我幸福多了……老院长见我这么喜欢那本书,便给我起了一个雨果的名字,我姓氏是奥斯卡,也是因为我喜欢看百老汇的演出,所以我姓了奥斯卡。从那天起,我就叫奥斯卡·雨果。
长大后的我或许有着帅气的外表,我开始吸引无数女人,我在酒吧总是能免费喝到苏格兰威士忌,女人们喜欢我的外表,喜欢我强壮的身体,她们用金钱诱惑我跟她们睡觉,我走向了堕落的地越……
可是现在不行了,因为多了我的孙女,我必须勤工俭学,养活她,因为以前我一个人还好说,如今突然多了一个小姑娘,我的世界似乎有点乱。
突然,孙女小艾看着镜子中自己的模样,惊恐的大叫,显得惊慌的问我:“爷爷这个女人是谁,是我吗,我怎么会变成年轻时候的样子!”
我摊了摊手,很是无奈的说道:“恭喜你小艾,你跟着我一起穿越了!”
孙女有些显得不知所措,嘴中念叨着:“说什么,爷爷你说什么,你说我穿越了!”
孙女有些惊喜,她急忙跑到窗户前,眺望此时的伦敦,眼中露出一丝喜悦,像是天真浪漫的少女一样,发出惊叹:“这就是20世纪的伦敦,那我能看见活着的詹姆斯·斯图尔特跟赫本了是吗!”
少女总是喜欢追星,我的孙女也不例外,她是一个疯狂的追星族,可是她并不喜欢那些看上去很帅的男孩子,反而喜欢尼古拉斯凯奇这样的大叔类型。
我笑了笑,看着镜子中的自己,我不得不承认,这个时期的我是很帅气的英国少年,有着一张棱角分明的脸蛋,头上乌黑的短发打着斜刘海,或许……如果不是战争来得太突然,我可以去成为一名演员,或许我可以走向一条安稳的人生道路。
“爷爷,我们现在怎么办?”孙女小艾问出了一个我现在最需要解决的问题。
我看了看小艾身上缩小版的衣服,她看起来有些滑稽,我从衣柜中找出了自己宽松的衬衫与接近中性的紧身裤,扔给她叫她去洗手间换上。
自己却来到书桌前坐下,如果我没有记错,这应该是我开学的前一天,明天我将去剑桥大学开始我的大学生活,而我可能是伦敦169个黑帮之中,唯一一个上过大学的教父。可是很不幸,在我上大学不过11个月后,法国就沦陷了。
法国的沦陷,让很多剑桥的法国学生不敢置信,因为没有丝毫预兆,那个拥有一百个师的陆军大国,居然没有发出一枪一炮就投降了。当时那些学生咒骂法国政府,说如果他们能像当年霞飞将军与福熙将军一样神勇,或许历史真的就改变了。
此刻,我却怀着激动的心情,打开了自己的日记,那上面记载了我每天都干了什么,可是我看到前一天自己的做的事情时,眼睛却不由得瞪大,嘴角泛起了苦笑。
那上面明明的记着,昨天我跟好朋友杰克去了伦敦熊人街莫定尔酒吧找马子!
这可能是我少年时候做的最疯狂的一件事情,我和杰克拿着第一个月的工资,居然去了酒吧找女人。
我清楚的记得,我跟杰克进去之后被人一眼看出是一个雏,无数穿得妖艳的女人过来搭讪,让我跟杰克有些手足无措。
她们纷纷让我很杰克请她们喝酒,杰克是一个在女人面前放得开的男孩,也从不在女人面前显示自己的小气,他花钱很大方,一瓶人头马没面的XO34年朗姆酒,削去了杰克一个月的工资。
那酒的味道很是辛辣,杰克不能喝酒,喝一杯就会醉,我不知道他后来怎么出去的,或许被那些女人榨干了最后一便士,穿着三角内裤走出去的吧。
我笑了笑,现在有些迫不及待的想要看一看这个我阔别了数十年的老朋友,我还记得他走的那天,那么想不开,眼中满是不可置信,他总说自己害怕死亡,打仗也总落在最后,因为他怕子弹冲着他来。
但是在诺曼底登陆那天,我们看见那么多兄弟死去时,杰克便突然发疯了一般,抢先第一个冲了上去。
他淌着海水,眼中充满恐惧,像是发狂的狮子,叫喊着,怒骂着,一步步冲了过去……他疯狂的样子,让我记忆犹新,他大骂着德国佬,但是毛瑟重机枪的子弹还是找上了门,他身体中了四十多枪,几乎被打成了筛子。
但他在这个世上的最后一眼,我看见的除了深深的眷念便是解脱了,我知道他恨战争,因为战争让他再也看不见自己的朋友,看不见自己喜欢的女孩。
但是杰克却不后悔,因为他疯狂的抱住了那挺重机枪时,表现的像一个英雄一样,因为他,才得以让身后的兄弟们度过了诺曼底的地平线,那一战之后,当我从人堆中找到杰克时,他已经看不出原来帅气的样子了,全身全是鲜血!
我从他上衣之中发现了他写给女友的一封遗书,那封遗书三个天前他就写好了,我甚至清楚记得上面的内容。
亲爱的露丝:
我想我等不到战争结束后我们的婚礼了,你也许不知道我现在的恐惧,诺曼底像是一个死亡沼泽,无数的士兵冲了上去,却再也回不来,马上就轮到我们了,……我可能会死,但请记得我爱你!如果我死了,请你记得我爱你!如果我走了,找个好人嫁了吧!
爱你的杰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