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尉缭子》的作者及成书年代
《尉缭子》是我国古代的一部著名兵书,在中国的兵学史上有很大的影响,北宋年间被列为《武经七书》之一。后南宋陈振孙怀疑该书是伪书,于是很长一段时间,该书没有得到重视。1972年,山东临沂县银雀山出土了《尉缭子》残简,其内容与今本《尉缭子》基本一致,证实了它的真实性。
对于该书的作者尉缭和成书年代,历来有所争议。总体分为两派:一派认为该书成于战国时期;另一派认为该书成于秦始皇时期。《汉书·艺文志》中记载“《尉缭子》二十九篇”,并说明作者是六国人。由于本书第一篇就有“梁惠王问尉缭子……”,因此很多人认为该书作者为战国时代梁(魏)惠王的大臣。梁惠王在位时间为公元前369公元前319年,当时魏国处于衰败期。梁惠王曾以重金招贤纳士,因此尉缭可能是这一时期涌现出的大军事家之一。第二,从书的内容上看,作者应是一位忧国忧民的人,当时的战局混乱,军无法制,国君应该是在政治、军事上都没有建树的人。这种情况应该是在国势衰败的魏国,而不应该是秦国。秦始皇时期不仅国力昌盛,秦始皇本人也是治军有方的将才。第三,从该书所辑录的历史事件和人物可以看出它的时代。而且书中抨击了阴阳五行,也应该是在五行说流行时(战国时期)所作。持“书成于秦始皇时期”观点的也大有人在。按 《史记·秦本纪》中的记载,尉缭在公元前236年曾拜见过秦王政,而此时梁惠王早已不在人世。从该书的内容中,可以看出以仁为本的战争观,应该在战国晚期。持这两种意见的人直至现在也没有争论出结果,双方都无法绝对否定对方,因此,《尉缭子》的作者及成书年代仍是一个谜。
(二)《尉缭子》的军事思想
在证实尉缭子的真实性以后,很多学者开始研究此书。并从它的内容中吸取了许多思想精华。作者提出了进步的战争观。结合他对战争的认识,提出了战争与政治之间的关系,论述了战略战术以及治军之道,并提出了“兵者,以武为植,以文为种”的重要论断。在战略战术方面,他也有独到的见解。作者严厉抨击了当时笃信阴阳五行的现象,并提出战争的胜败主要在于人,体现了他的唯物主义思想。书中也包含了作者的辩证观,如赏罚、攻守等。同时他也提出军队的战斗力必须建立在严明的纪律之上,平时要加强对战士的管理,一旦战争爆发,才不至于被打得措手不及,一支训练有素的队伍是国家安全的保障。
由于该书的思想卓著,从宋代开始就有学者为其作注。残简被发现以后,又涌现出一大批学者对其进行研究,它的重要理论对于今天的战争仍然受用。
(三)《尉缭子》的内容
今本《尉缭子》共分为五卷,二十四篇。卷第一中包括天官、兵谈、制谈、战威四篇;卷第二中包括攻权、守权、十二陵、武议、将理五篇;卷第三中包括原官、治本、战权、重刑令、伍制令、分塞令六篇;卷第四中包括束伍令、经卒令、勒卒令、将令、踵军令五篇;卷第五分为兵教上、下和兵令上、下四篇。
1.卷第一
天官第一
从黄帝和武王伐纣两个例子可以看出战争的胜利与否,不在于天象,而在于人,应该破除迷信思想。黄帝以刑德治天下,不是靠“天官时日阴阳相背”,而是靠人。从四方攻打没有成功,是因为对方守卫森严,粮草充足,将士齐心。武王伐纣,背水布阵,按天象来讲是没有优势的,然而武王却取得了胜利。这说明战争靠的是人,而不能迷信于神。因此黄帝说:“打仗之前求神求鬼,不如先考察自己的实力。”
兵谈第二
建造城池要以土地的大小、人口的数量和粮食的产量为根据。三者适应,才能内守国土,外防敌军。治理军队要隐秘,不能让敌人抓到规律,不留下漏洞,不给敌人可乘之机。安抚流亡在外的百姓,使他们回到自己的国土,保证国民的生活富足。作为将领,出兵之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战场上要立场坚定。为人要心胸宽广、品德高尚、谦虚谨慎,认真听取别人的意见。
制谈第三
凡是军队,必须事先制定好军规,这样部队才能秩序井然。命令所到之处,无人不服从,冲锋杀敌就能保证万众一心。出征之前要讲好赏罚的条件,战争结束后要兑现承诺。这样的部队出兵才能胜利。国家就能称霸天下。如果纪律严明,那么一个人冲锋陷阵,就会有十个跟随;十个人冲锋陷阵,就会有一百、一千、一万个人跟随。保证我军的装备精良,增强我军的斗志,打起仗来就能所向披靡。如果战斗没有胜利,不要怪罪于百姓,要反思自己制度存在的缺陷。如果善于学习好的制度来完善我军制度,严明军规,百姓务实,就能保证国家的富足,保证民众听从指挥。
战威第四
战争可以靠三种办法取胜:战略、气势和勇武。君侯掌握这个道理,就能够取胜。能否打胜仗,关键靠战士的士气。士气旺盛就能战斗,士气衰落就容易退却。在没有和敌人交锋之前,有五种预想胜敌的办法:一是遵守朝廷的正确决策;二是任命将领;三是挺进敌后的策略;四是要有高大坚固的壁垒;五是掌握布阵方式。将帅下达命令时,要不纠小过,不申小惑。指挥作战的将领在战场上要以身作则,身先士卒,这样才能激发战士的气势,意志才能统一。对士兵的日常生活要关怀备至。使他们饮食无忧,时常和他们交流沟通,把他们当做自己的亲人。这样在战场上才能赢得他们的勇往直前。用土地来供养百姓,用城池来守卫国家,用战争来保护城池。因此君主和将领要重视这三个方面。在军事方面,要粮食充足,待遇优厚,选拔勇士,装备精良,赏罚分明。
2.卷第二
攻权第五
战场上,将领要集中权力,和士兵协调配合。只有将领指挥有方,才能使军吏畏惧,进而使士卒畏惧,这样敌人才能畏惧我们的军队。此外将领如果赢得士兵的爱戴,战场上就会意志统一;将领如果树立威严,战场上士兵才能听从指挥。没有必胜的把握不要轻易出兵。出征前要树立信用,做好战时准备,战时抓住良好的战机,胜利后要做好防守。
守权第六
凡是防守的部队,要挑选精锐的部队、武器装备安置在城中,粮食安放妥善,不给敌人可乘之机。守城的将士不要放弃险要之处,出击的部队和防守的部队各负其责。保证护城河的宽而深,城墙的坚而厚,粮食供应充足,武器精良,这是守城的原则。进攻的敌军达到十几万,就要寻求援军,才能有把握守住城池。守军和援军互相配合,可以迷惑敌军,等待可乘之机。
十二陵第七
将帅树立威严在于不随意改变决定,给人恩惠在于把握时机。筹划要适应事物的变化。战斗在于鼓舞战士的士气。攻击在于意外。防守在于隐蔽。无过在于能够审时度势。不陷入困境在于做好准备。谨慎在于小事提高警惕。明智在于统筹全局。除坏在于果断。得民心在于虚心。后悔在于多疑。罪孽在于杀戮。不公在于私心太重。不详在于不愿听自己的过失。挥霍在于耗尽民财。不明智在于受人离间。毫无所获在于草率。孤陋在于远离贤士。祸患在于贪图小利。危害在于亲近小人。失去土地在于防守不够。身处危险在于号令不严。
武议第八
用兵要以正义为准,不打无过之城,不杀无罪之人。用兵的目的在于镇压邪恶。
凡是判决都是为了扬我军威,如果杀一人而使三军振奋就杀,如果赏一人而使万人高兴就赏。惩罚要从上级官员开始,赏赐要从普通士卒入手。国家的安危在于将军的掌控,因此国家要重视将领。君主和将领要善于提拔贤士,政治才能得以彰显。战场上的将领要不受天象、地理和他人的干预,要有自己的主张。将领不要在士卒面前显贵,要与士兵同吃同住。
将理第九
凡是将领都是法官,裁决各种案件要公正。不倚仗严刑拷打来逼供,要善于观察内情。不为金钱所惑,保持公正客观。
3.卷第三
原官第十
官员掌管各类国家大事,是治国的根本。设立官员制度,按职务划分等级。高管要有丰厚的俸禄,这是尊贵的标志。对于官员赏赐要公开,惩罚要公正。这样可以禁止邪恶。祭祀也要有制度可循,这是天子对诸侯的要求。
治本第十一
治理好百姓首先要让百姓丰衣足食。不要过多地征召而使他们无法耕种。治理好国家要使百姓无私心。百姓没有私心就会把天下的人看成一家人。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百姓没有私心就不会有争斗,争斗停止,就没有犯人,百姓就可以安居乐业。作为天子,要重视四项内容:一要神智清醒,目光远大;二要恩泽天下;三要明确等级制度;四要国家昌盛,没有敌人。
战权第十二
用兵要重视掌握主动权。任用真正贤德之人,除掉伪诈之人,爱护慈爱顺从之人,惩治邪恶之人。说话要小心谨慎,出击有节有制,保证安全,正确决策,有所向披靡之势,敌军便会不攻自破。
重刑令第十三
率领千人以上败逃的人称为“国贼”,对这种人要处死抄家,挖其祖坟,扬尸示众,男女亲戚要做官府的奴隶。率领一百人以上败逃的官吏称为“军贼”,对于这要的人要处死抄家,男女亲戚要做官府的奴隶。如果能让百姓们畏惧重刑,他们就会藐视敌人。所以从前贤明的君主立制度于前,重罚在后。刑罚重就会使人畏惧,对内畏惧就会对外坚强。
伍制令第十四
军队中的制度:五人为一伍,伍内相互担保;十人为一什,一什之内相互担保;一百人为一闾,一闾之内相互担保;军中大小官吏实行上下担保。一伍内有人犯错,其他人揭发,可以免罪;不揭发全伍要受罚。什内、闾内、官吏之内皆如此。这样就可以避免有不被揭发的罪行。
分塞令第十五
左、右、前、后、中军,各有各的营区,还要在四周修建营垒,与其他营区之间断绝往来。军营内部每隔一百二十步设立一个高高的旗杆,以估计人数和距离。每个旗杆要派人看守,除非有将领的符节,否则不准随意通行。
4.卷第四
束伍令第十六
约束战士的原则:五人为一伍,记录在一个花名册上,由将吏统一管理。死伤人数与杀敌人数相当,则功过相抵;死伤在杀敌数目以下,要给予奖励;死伤在杀敌人数以上,将吏要接受处罚。同时,惩处条例还规定,各组织将领有权惩罚以下的官员或士卒。
经卒令第十七
对战士实行编制要按照规定分三部分:左军旗帜和战士标志为青色;右军旗帜和战士标志为白色;中军旗帜和战士标志为黄色。同时,士兵佩戴五色徽章,第一行为青色,戴在头上;第二行为红色,戴在颈上;第三行为黄色,戴在胸前;第四行为白色,戴在腹部;第五行为黑色,戴在腰部。
勒卒令第十八
金、鼓、铃、旗,各有各的用处:击鼓表示前进,再次击鼓表示出击;鸣金表示停止,再次鸣金表示撤退;铃声是传达命令;挥旗向左,队伍就向左,挥旗向右,队伍就向右。而指挥奇兵,信号则恰相反。训练队伍要循序渐进,从少数开始再逐渐增多。行军之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正攻要先发制人,奇攻则后发制人。
将令第十九
将军受命,国君必须先在宗庙谋划,然后在朝廷上执行。国君要亲自将斧钺交给将军,并划分三军各自的指挥范围。私自发号施令的要处死,延误战机的要处死,违反命令的要处死。
踵军令第二十
踵军离大部队一百里,要事先约定会合地点,准备好三天的粮食,先于大部队出发。兴军在踵军之前行动,离踵军一百里,预定好作战时间,准备好六天的粮食,并派兵把守要害。部队有什伍之分,根据需要有分有合,事先规定好各自的责任。国内险要地形要分布在四境之内,兴军和踵军一旦出发,除有君王的符节,四境之内要禁止百姓通行。
5.卷第五
兵教上第二十一
训练士兵要按照编制列队,不服从命令者要论罪。训练好一伍的士兵,伍长就有奖赏。一伍之内如有不奋力杀敌者,则伍长要受罚。将领由不同的旗帜区别,士兵由不同的徽章区别。战胜敌人要先树军威,树立军威要以战斗力为保证,而顽强的战斗力在于实施刑罚。
兵教下第二十二
国君要统治天下,扩大领土,威震天下有十二条法则:一是连刑,二是地禁,三是全车,四是开塞,五是分限,六是号别,七是五章,八是全曲,九是金鼓,十是陈车,十一是死士,十二是力卒。用兵有五条原则:为将忘家;逾垠忘亲;指敌忘身;必死则生;急胜为下。
兵令上第二十三
“兵者,以武为植,以文为种”,即治兵以武力为手段,以德为根本。文武兼备才能取得胜利。布阵时队伍以紧密为主,才能坚固,作战时以稀疏为主才便于取胜。行军布阵,队伍疏密都有一定的法则。国君将斧钺授予将领,将领就决定了战场上的生死。建立功勋就要受赏,违反命令就要受罚。
兵令下第二十四
大部队出发前,要派出部队在边境安营扎寨,设立哨所,听到大部队要出发,就要提高警惕,百姓禁止在大路上通行。凡是被派到边境的士兵要授予旗鼓戈甲。迟到上岗的和提前逃离的按军法处置。作战中不论是丢下将吏而逃的士卒,还是丢下士卒逃离的将吏,都要处斩。军队中记录的士卒名额要与实际人数相同。用法令禁止士兵逃跑是制胜之一;什伍相连,将吏和士兵互相援助是制胜之二;将立军威,卒能节制,号令严明,讲求信用,攻守皆得是制胜之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