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代言情世袭女管家
1392300000012

第12章

第十二章 借酒浇愁

也许是不想清醒面对现实,所以君莫惜选择逃到了病之国度,一场感冒发烧,竟然折腾了十天半月也不愿痊愈。

在这期间,立秋打电话来说,学校临时通知他去参加在比利时举办的国际花卉博览会,所以这个暑假不回来了。

然后Uncle也要去参加一个国际绘画学术研讨会,离开前来看她,她却很孬地缩在被窝里装死,没脸见人。

老爸老妈仍在外面逍遥,并未因为她的生病而取消行程,打来的电话好似在交代他什么,他不停点头,挂了线却吝于向她透露。

老太太曾拄着拐杖坐在她床侧长达半个多小时,窒人的沉默让她紧张得不停淌汗,生怕从她嘴里听到有关那个秘密的任何端倪,好在最后她什么也没说就出去了,这让装死的她着实松了一口气。

阿灿来道别时,君莫惜仍要死不活地埋在被窝里,胡思乱想。

这阵子她想得最多的就是,躲到哪里去,以后如何生活。逃跑路线从北到南从西到东,脑中能想到的地名儿全过一遍,再盘点盘点自己的谋生技能,左掂右量,设定推翻,推翻设定,仍是制定不出一个最保险的方案。

所以,听到阿灿说“我要离开这里了”,她立刻坐了起来。

看看,人家说走就走,多么潇洒,哪像她思来想去都不见行动。

阿灿嘲笑地戳戳她脑门,“我就知道你在装,你的鸵鸟心态何时能校正过来?来,让我看看,你在被窝里孵了多少颗鸵鸟蛋。”

挥开她笑闹的手,君莫惜可怜巴巴地瞅着她,“为什么要走,抛下我一个人?”

“少一副受气小媳妇儿的嘴脸,这几天你有人疼有人爱的,哪里能体会姐妹我孤枕难眠的滋味。唉,我啊,也要去寻找我的春天啦,俗话说得好,‘工资诚可贵,待遇价更高,若为爱情故,二者皆可抛’。所以,我决定啦,我不能把我的青春浪费在这荒郊野外,我要进城,无论是王子还是恶魔,我先搞一个回来遛遛。”

君莫惜“扑哧”笑出声,“你还搞一个你还遛遛,你不会是爱上什么狗王子了吧?”

“Bingo!那家伙长得真像小狗哦,吼吼,吉娃娃,知道不,啊,好可爱。等我把他搞到手,就领过来给你瞻仰瞻仰。”

被阿灿的乐观感染,君莫惜也精神抖搂起来,“好吧,为了你伟大的追夫事业,我就暂且同意你把我抛弃。不过,先说好,我同意了你的辞职,但有一个条件。你离开这里之后,除了我之外,不要告诉任何人你的行踪。你先去租房找工作,我很快去投靠你,听到没有?”

阿灿狐疑地打量她,掩着嘴悄声问:“你家恶魔对你真的很差吗?你竟然想离家出走?!”

“嘘——”

捂着嘴,阿灿鬼鬼祟祟地踱到窗口往外望了望,小声道:“放心,我亲眼见他开车出去了,所以才敢上来找你。”

“这个月的钱发了没有?”

“发了,可是没有你的。听张会计说什么你的一件礼服花去了五万八,今年乃至明年的置装费都预支进去了,所以,你以后有相当长一段时间没钱领。

听到这个噩耗,君莫惜一头栽回床,啊啊啊,她就知道,她就知道!

穿上那件礼服时,她就隐隐感觉哪里有点不对劲,原来这不对劲守在这里等着她呢!

她就说嘛,老宅里没几个年轻女性,哪可能会有一件最流行最新款的礼服恰好和她的尺寸一模一样?

难不成,Uncle也被他利用了?可恶!

气呼呼地跳下床,翻找到那件礼服,君莫惜将它揉成一团塞进一个大信封交给阿灿,“帮我找个二手奢侈品店把它卖了。”

既然他不仁,她就不义。原本她还不至于落到典卖家当的地步,可到了今天,不卖都不行。她要回家找找还有什么可以变卖的东西,一古脑儿交给阿灿,等阿灿那边换回现钱,她就可以“海阔天空凭我跃,鹏程万里任我行”。

说干就干,拉着阿灿摸回家,把从小到大收到的值钱礼物都取出来,卖卖卖,全部都卖。

为了避免夜长梦多,趁着那家伙还没回来,君莫惜立刻让司机送阿灿进城,逃跑计划,即时展开。

至于她为什么不跟着一起走,她说:“我现在身无分文,不想增加你的负担。”

阿灿笑着摇头,“少来,你是不舍得吧,也好,多给你点时间告别,也许你会改变主意。”

改变主意倒是不会,不舍得却是真的。

以前一直说要离开要离开,因为没真正下决心,所以缺少真实感,待离开的日子指日可待了,才知道不舍是那么痛的事,就像是把什么东西活生生从体内剥离,一刀一刀,有如凌迟。

以后,这里就不属于她了,这里的记忆会永远跟着她,可是她却再也不会回来。

爸妈固然会为她的失踪而难过,但时间会抚平所有的伤痛,在游山玩水间,终有一天她会被淡忘。Uncle常年累月见不到面,只要她保证会生活得好好的,Un?鄄cle应该会放心。老太太向来和她不亲,所以多一个她还是少一个她,在她眼中大概也没什么差。而向与,也许会寻找她,只要她藏得好,不要被他找到,日子久了,他也会倦了吧。至于老宅的其他人,没有血缘关系,除了偶尔将她当作茶余饭后的谈资拿来聊一聊,估计也不会有多么想念。

这世上,谁离了谁都活得下去,所以,无论是她还是他们,都会好好活着。虽然见不到面,但是仍居住在同一个星球,距离只是比现在拉远了一点而已,见面的频率只是从现在的一天数次变成数年零次而已,所以,唉,根本没什么可伤感的嘛。

可是啊,当离别拉开窗帘,当回忆睡在胸前,要说再见,真的很伤感。

莫向与找到君莫惜的时候,她正抱着酒瓶喝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看到他,她抓起倒在地上的空酒瓶就掷了过去,嘴里一连串地嚷:“滚!滚!滚!”

一个下午的心理建设,在见到他的瞬间,立刻分崩瓦解。为什么他不滚远一点?少看他一眼,她才能在离开的时候少不舍一点。

她一边继续拿酒瓶掷他,一边继续吼:“滚!滚!滚!滚!滚!”

可是,他是撵不走的,他不会再像四年前那样单凭她几句话就把自己放逐到海角之外,他这次回来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了寻找当年的真相。她必须给一个可以说服他的理由,否则,她只能等着被他捆绑束缚不得自由。

“怎么,一天没见到我,就学会使小性子了?很想我?”

笑笑地半蹲在她面前,制住她的张牙舞爪,抹去她脸上湿湿的泪痕,到底是什么不能说出口的事情,让她如此抗拒他的靠近?身边的每个人在知道他的心思后,都持支持态度,那么,问题到底出在哪里?

难道,她知道了那件事?

“不要碰我!”

两手被他抓住动不了,她只好转动下巴,阻止他的手在她脸上乱爬。

越不让碰,他就偏爱碰,她怎么还是学不乖。

一个攻,一个守,一个进,一个退,到了最后,她还是逃不脱输的命运。

总是被他吃得死死的,好不甘心,好不甘心,为什么她忙得满头是汗都赢不了他,而他却不费吹灰之力就将她困得无法动弹,看着他扬起双眉气定神闲的样儿,她除了气得“啊啊”大叫,根本什么也做不了。

“呵,叫这么大声,力气还这么大,看来你的病终于好了。走,我们回家。”

听听,这语气多像是她在无理取闹,而他却大度得完全不予计较。

松开对她的钳制,将她从草地上拉起,牵着往山下走。

山风一吹,酒劲儿就往上涌,明明头脑很清醒,偏偏手脚开始不听使唤。

这处山洞,曾是她小时候流浪七天七夜后的最终落脚点,那时候为了让爸妈着急,尽管她无处可去,她也不要主动回去,硬憋一口气缩在这里,非要让他们来找她才愿现身。最后,找到她的人是他。看到他,她的委屈全化成了眼泪,再也不记得离家出走的根源是为了和他争风吃醋,像见了亲人般扑进他怀里,哭得天昏地暗,而他除了任她哭湿他的衣裳,只会骂她“笨蛋”。

这么多的记忆,她怎么忘得掉?穷其一生,她都忘不了他啊,而他呢,又会记得她多久?会不会有一天,当他们在街头相逢,即使是差一肩的距离,他也不会认出她来。一想到他的视线将以多么凉薄的速度从她身上移开,她的眼泪又不禁往下掉。

猪啊!君莫惜!你离开的目的就是为了让他忘了你,你这样哭哭泣泣又算怎么一回子事情?要么,你就不离开,拖着不知情的他一起下地狱。要么,你就离开,干干脆脆,爽爽利利,你这样反反复复,到底想怎样?

呵,想怎样?舍不得,舍不得也不可以?

一边深一脚浅一脚行走,一边自己和自己掐架,不专心的结果就是脚一软,人就顺着山坡滚了下去。

“小惜——”

捏着她的手,被她带着一块跌倒,止不住跌势,只好把她护在怀里。

滚了几圈后,她的头就晕了,一停下来,她就开始抱着他的脸又啃又咬,一会儿哭一会儿笑,满嘴都是胡话。

阻止不了她,只好任她在他脸上胡作非为,任她将口水鼻涕胡乱涂抹,任她一会儿叫他“冬瓜”一会儿叫他“红薯”,任她拳打脚踢也不愿还手。

哭累了,笑累了,打累了,骂累了,她终于安静下来,伏在他身上,像一只温顺的小狗。

夜色里,莫向与的眼睛清亮,好似天上那颗永不落的星。

呵,到底是什么事啊,让她如此借酒浇愁泪水涟涟?

试探地温柔地开口,想要从她嘴中探得一点信息,哪知即便是在醉梦中,她也不愿吐露一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