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2年6月5日,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召开了联合国人类与环境会议,会议提出了一个响彻世界的口号:“只有一个地球”。还发表了著名的《人类环境宣言》。《人类环境宣言》提出7个共同观点和26项共同原则,引导和鼓励全世界人民保护和改善人类环境。《人类环境宣言》规定了人类对环境的权利和义务,呼吁“为了这一代和将来的世世代代而保护和改善环境,已经成为人类一个紧迫的目标”,“这个目标将同争取和平和世界的经济与社会发展这两个,既定的基本目标共同和协调地实现”,“各国政府和人民为维护和改善人类环境,造福全体人民和后代而努力”。会议提出建议,将这次大会的开幕日定为“世界环境日”。
1972年10月,第27届联合国大会通过了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上提出的建议,规定每年的6月5日为“世界环境日”,让世界各国人民永远纪念它,并要求各国政府在每年的这一天开展各种活动,提醒全世界注意全球环境状况和人类活动对环境的危害,强调保护和改善人类环境的重要性。
“世界环境日”,象征着人类环境向更美好的阶段发展。它正确反映了世界各国人民对环境问题的认识和态度。
1973年1月,联合国大会根据人类环境会议的决议,成立了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设立环境规划理事会和环境基金。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每年6月5日举行“世界环境日”纪念活动,发表“环境现状的年度报告书”及表彰“全球保护环境500佳”。每年的世界环境日都有一个主题。这些主题的制定,基本反映了当年世界主要的环境问题及环境热点,很有针对性。已提出的“世界环境日”主题有:“警惕,全球变暖”、“只有一个地球”、“为了地球上的生命“、“拯救地球就是拯救未来”等。
多年来,许多国家、团体和人民群众在“世界环境日”这一天开展各种活动,宣传保护和改善人类环境的重要性。“世界环境日”已成为地球人共同的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