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科普读物扑朔迷离的化学宫殿(科普知识大博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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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液化石油气

液化石油气是石油产品之一,英文名称liquefied petroleum gas,简称LPG,它是由炼厂气或天然气(包括油田伴生气)加压、降温、液化得到的一种无色、挥发性气体。液化气的名称也是由此而来。

液化石油气的来源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由炼厂气所得的液化石油气,主要成分为丙烷、丙烯、丁烷、丁烯,同时含有少量戊烷、戊烯和微量硫化合物杂质。另外是由天然气所得的液化气的成分基本不含烯烃。液化石油气主要用作石油化工原料,用于烃类裂解制乙烯,可作为工业、民用、内燃机燃料。

不管液化石油气用在哪些方面,因为它的主要成分都是烷烃,一般丙烷、丁烷含量较高,其在燃烧时,都是发生同类型的化学反应,燃烧产物都是二氧化碳(CO2)和水(H2O)。

(丙烷)(丁烷)液化石油气属于易燃易爆气体,比汽油等油类、天然气有更大的火灾爆炸事故的危险性。液化气在空气中达到一定浓度,即使在寒冷地区,遇到静电或金属撞击时发出的细小火花,都能迅速引起燃烧。液化气加空气混合浓度2%~10%就会引发爆炸,所以在使用的时候,一定要保持室内通风。

居民生活用液化石油气主要有管道输送和瓶装供给两种方式。管道输送:管道输送方式主要集中在地、市级城市进行,它是由燃气公司把液化石油气与空气、液化石油气与煤气或液化石油气与化肥厂排放的空气等混合后,通过管道直接输送到居民家中使用。瓶装供给:瓶装供给是通过一个密封钢瓶将液化石油气由储配站分配到各家各户,作为家庭灶具的供气源,它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初,现已发展到乡镇农村。

有些人可能会迷惑,生活中用的那种瓶上标有"液化石油气"到底是煤气还是液化石油气?因为有人称呼为煤气罐。正确的称呼当然是液化气罐,天然气和煤气没有罐装的。把液化气罐称为煤气罐是误称,就像把沥青路称为柏油路、把石墨笔称为铅笔一样。不过这样称呼也不至于造成混乱(因为根本不存在真正的煤气罐),大家也都明白是指液化气罐,而且还省一个字,所以这个错误的叫法就被普遍接受了。不过只限于口头语言。

使用的液化石油气的钢瓶上会标有V,这表示容积,单位是L。液化石油气阀门上显示有压力,这个压力随着季节的不同和里面气量的不同而发生变化。液化石油气的主要成分是丙烷和丁烷,这两种烷烃在通常情况下都是无色无味的气态,易燃易爆,若漏出则易爆。因此为了安全,便于觉察,在液化气中常加入少量易燃的硫化氢,也就是有臭鸡蛋气味的有毒气体。如果你闻到有特殊气体,那肯定是漏气了。

大家在使用液化气前,一定要检查一下管道、钢瓶或燃气灶是否漏气。检测的方法很简单,最主要的是闻气味。每次更换气瓶后嗅到一种特殊的臭气时,或发现封口胶套破损,用户可用肥皂水涂抹各连接处,如有气泡出现,说明漏气。如果发现漏气,首先要立即关闭阀门开关,打开门窗进行通风换气,严禁各种火种靠近,亦不要开关电灯或其他电气设备,包括电话和手机。如大量漏气,应该到安全地带打电话,请相关专业人士处理。

有的用户生活比较节俭,比如在用钢瓶液化气的时候,气瓶里的残液都是晃了又晃或者是将钢瓶倒过来放,用尽瓶内的最后一滴液体。其实完全没有这个必要,而且这样做也有很大的危险性。因受液化石油气的质量和温度的影响,气瓶里剩有少量残液是正常的,对于气瓶中的残液,正确的做法是送到供应处统一处理,用户不能自行解决。

家用的液化气软管(户内)和燃气灶,都有一定的使用寿命的,国家专门有这方面的规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了《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全管理规程》其中明确规定:燃气具从售出当日起,人工煤气热水器的判废年限为6年,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热水器的判废年限为8年,燃气灶具的判废年限为8年。另外,软管的使用期限按照行业标准是10年,但是因为使用过程中的老化、磨损等,一般需要5~8年更换一次。

通常来讲,大家在使用液化气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首先要在单独的砖瓦结构厨房中使用,正确安放液化石油气的设备;钢瓶必须要直立放置,不允许卧放或倒放;钢瓶必须要远离热源,摆放在易搬动、周围没易燃物,较通风的地方,灶、瓶距离在80厘米以上,不得以任何形式对钢瓶加热;装减压阀前要检查密封橡皮圈,做到无变形、缺损、装减压阀手轮要对正阀口,要逆时针旋转上紧;橡皮管、灶具开关、减压阀及手轮至瓶阀连接部位是较易漏气部位,检查漏气请用肥皂水涂刷检查部位,切勿用火查漏;严禁私自拆卸、改装液化石油气专用设备,有问题请与专业人士联系解决;发生液化石油气泄漏时要及时关紧瓶阀。在泄漏场所,要严禁各类明火(包括烟头),严禁开、关各类任何电器设备;发生火灾要尽快切断气源(关瓶阀),切忌将瓶放倒,并及时报火警;勤检查、细观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为保安全请在睡觉前、出门时关上钢瓶角阀;严禁私自排放钢瓶中的残液(气)。

关于液化气出事的事情大家在网上稍微一搜,就能找到很多很多,为了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一定要慎之又慎案例一:居民乱倒液化气引发爆炸事情发生在2008年4月4日。"轰隆"一声巨响,一团火球从下水道里突然冒出,水泥盖也被掀翻,下水道内的臭水飞起数米之高。4日中午,吉安市长冈南路3号1栋附近的一下水道发生爆炸。经消防部门调查,原是一居民擅自往下水道中倒入了残余的液化气所致。

当日12时许,吉安市吉州区消防大队接到报警后,立刻出动了3辆消防车赶到事故现场。此时,现场的空气中依旧弥漫着一股浓烈的刺鼻气味,下水道上多块百余斤重的水泥盖被炸烂,10余米长下水道被炸出了明显的裂痕。消防人员随即开始调查。经居民反映,爆炸前有人往下水道内倒了液化气。随后,消防人员很快找到了往下水道中倒液化气残液的居民张某。

据张某介绍,当天,他拿液化气灌打算去灌气,发现气罐里还有些残余的液化气。为了图省事,他随手将残余的液化气倒入了一个下水道内,没想到,液化气很快扩散到附近一个正在燃烧的火炉上,瞬间就发生了爆炸,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经对张某进行批评教育后,消防部门依法对其进行了500元的罚款。

案例二:居民液化气罐泄漏引发爆炸事情发生在2007年6月4日下午。黄石日报:下午16时许,胜阳港社区一居民楼突然发出爆炸声,随后,火苗从屋内窜起。因该楼周围巷道狭窄,消防车无法开进,耽误了最佳救火时间。待消防队员赶到现场将火扑灭,这家的物品几乎已全部烧毁。据初步调查,爆炸是由该住户液化气罐泄漏引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