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尘世琐语(最受学生喜爱的散文精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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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读己--自戒篇

文/从维熙

读人能丰富自己。

读己能自律笔锋。

读别人易,读自己难。

即使是自己每日对镜匡正衣冠,也许只能净化其外表,而不能审正自己的灵魂。特别是文人,”文章总是自己的好“已留传千古,因而似更需要不断阅读自己的人文行为。比如,当你我拿起笔,在填满稿纸的方格格之前,是否掂量过即将播进稿纸里的种子,是一粒饱满的种子?还是一粒干瘪的霉种?当你我把中国汉字填满方格格之后,是否回眸过那一行行、一堆堆的文字,到底是附庸时尚之作?还是怀胎十月不得不生的产儿文学来不得对自己的宽容。宽容就如同往酒里掺水,饮者沾唇,便知你有几分真诚、多少假意。所以,”只问耕耘,不问收获“之说,似乎不能成为行文者的方圆。

其实,常常阅读自己是一种自诫自励的行为。使我常常感到寒窘的是,每次应出版社之约编选自己的集子时,都能发现自己的”少作“及”旧作“中,”酒“货绝非都属上乘;甚至发现有些作品——包括在历史新时期引起轰动效应和爆炸效能的获奖小说,其中也不乏可以避免出现的败笔之痕。

何故?

反复阅读自己,满面汗颜之后,答案则从朦胧而变得清晰。我是从五十年代文学的狭窄胡同走出来的,虽然历经风雪凋蚀以及冰霜的洗礼,但仍难以摆脱这个历史年轮的胎记。除了这个强大的客体的缘由之外,主体上挣脱这种禁锢的力度不够,因而常常本能地扼杀严酷生活中赤裸裸的真实。近读巴老的《随想录》,使人肃然起敬的三个字就是”讲真话“。法国卢梭日记体的自剖自析,向读者亮出一个灵魂斑驳的自己,本身就是一种文品的臻美和完善。文学不是春夏秋冬的服装模特,可以用其华丽的霓裳,掩盖起自身体躯上的霉痣,或用假乳隆起自己凹陷之胸,在舞台上做技艺性表演。

文学更需要展现生活和生命的底色,而不是时装模特的染发、红粉以及粘贴在眼睑、毛葫芦一般茸茸的、楚楚动人的睫毛!这些,正是自己昔日没有感悟到,或虽然有所悟觉但没有对之苦恋、苦耕的文学底蕴吧读人能丰富自己。

读己能自律笔锋。

去年夏日,我曾在《文汇报》写过《”张果老倒骑驴“新析》随笔一章。小文是用几句顺口溜收尾的:

大步朝前走,莫忘常回首。

温故自知新,日行九百九。

文章发表后,收到江西婺源龙尾砚厂的金石书法家王涌华馈赠的大理石镇尺一具。他来信说他一贯是我作品的热心读者,感到这几句”诗“俗中藏雅,浅中藏深,颇有人生的哲理内涵,便将其雕刻于镇尺之上,寄赠给我。

我很感动。除了回赠自己的新作两册以求正之外,即刻将此墨绿色镇尺,置于写作的案头。使其成为审视灵魂的一面镜子,以不断求实读己,力戒向稿纸上播撒瘪种,收获无愧于良知的真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