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浪漫青春一梦两梦三四梦(原名:觅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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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豹子箐有多远我不知道,听朱聪说租辆车60块钱足够到达。但我们并没有坐车,因为翻过两坐山再到达目的地,感觉是件更美的事。

早晨7点钟,天还没大亮,我们四人便轻装出发了。女孩子的衣服小的可爱,可她们总会以数量来弥补面积上的不足;女孩子的背包总是很小,可她们有将放不下的东西交给男生保管的权利。

就这样,现在的形势是,觅儿背着一个小巧的背包在漫步,而她带的衣服杂物的手提箱在我的手里,幸好我带的东西并不多。红依背也着一个红色的背包蹦蹦跳跳,大个除了拎着她的行李外,自己还背着他出门爱背的一个登山包,硕大无比,远远看上去像个蜗牛在驮房子。

出门直向北约2公里处就是一座山,没有名字,因为这里的山多如牛毛。宽阔的马路上我们伴着红依唱的歌有节奏地迈着脚步,如果没有接连飞驰而过的载重20吨以上的货车骚扰,定然能感到空气的清新,可是这是不可能的。

穿过山脚的几垄跟指纹似的农田,迎面跳出来来一条面目可憎的四条腿带毛的动物。红依首先大叫,啊,听说附近有狼,这,这不会就是吧。

随着红依的大叫,这家伙也开始大叫,于是红依知道了,说,它是条狗呀。大个哈哈大笑,大家也大笑,可是狗不干了,龇牙咧嘴做出猛狗扑屎的架势,事情可不妙,无论谁来当屎都不是件光彩的事,甚至还要挂彩。

红依和觅儿的脸色也变了。

猛狗下山,难道是我们踩了它几个月前埋下的骨头?我寻摸着地上的石头,赶紧弯腰去捡,拿在手里发现也就拇指大小,而狗却惊惶之下掉头跑远。都说是狗仗人势才会气势汹汹,可附近也不见它的主人,它就单枪匹狗的杀将出来,岂不是主动讨打来的。

觅儿看我如此就给打发了,笑的春光明媚似乎发现我有特异功能,眼睛大大的眨呀眨的,说,哦,学了一招。

这狗不光挡我们道,还敢行凶,真是十恶不赦。红依见狗远去暴跳如虎。

大个嘲笑红依说,你不是以为那狼嘛,我还以为这是狼群中的独行侠呢。

谁不知道狼是成群出现的呢,大个这叫不鸣则已,一鸣就挨揍,红依的脚跟着他的声音已经飞到了他屁股上,你看我笑话是不是。

我悄悄跟觅儿说,这跳过舞的腿就是踢的高,幸好没穿高跟鞋。我俩嘿嘿大笑。

四个人大小包背着,相互提携,在山梁上走着计划着下一步的路。那段指纹似的田垄已经小的就像真的指纹,我想在山下看到我们在山上的影子,会以为我们是自唐朝出门取经至今未归的和尚,迷路到此,要是再把刚才那条孔武有力的大狼狗带上,就齐活了。

下山时想起了《三国》里邓艾灭蜀时,命令部队拿毯子裹住身体由摩天领上顺着陡峭的山势滚下,真是豪迈不已,于是心里也萌出了这么个念头。可是我们出门并不曾带得毯子,再说这么两个如花似玉的女孩子要是就这么往下一滚,磕着碰着哪都会让人心疼不已。

滚下去是不能了,不如就跑下去,于是我大喝一声,咱们往下跑吧。

然后拉起觅儿柔软的小手飞奔下去,像是要双双去殉情,跑下山来后,发现我俩十指相扣,犹如经历了生死劫难一般。大个也依样画葫芦,下来时红依差点就骑在了他头上。其惊险刺激不亚于坐过山车飞流直下,后来怎么想都觉得我有趁机揩油之嫌。

两座山后者比前者要高出一些,仿佛是发育不良少女的胸部,一高一低,我们就手挽着手走在她们形成的沟壑里,确切的说是我跟觅儿挽手,大个和红依手挽手,欢声笑语快要把整条沟壑填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