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浪漫青春我的脱线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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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好了,现在我宣布第一轮比赛的题目。”

团长学姐拿出四张被卷成纸卷的A4纸:

“这个学期一共20周,我们将进行4轮比赛,最后由获胜最多的小组将代表社团参加学期末的大学生汇演。我手里拿着的就是第一轮比赛的主题,第一轮我们比赛喜剧,而且必须把经典的童话或者神话故事改编成喜剧,表演时间要控制在10分钟之内,编剧服装加道具灯光一律自己考虑以及解决。”

宣布完大的议题后,大家又是一阵议论纷纷,可以参加大学生汇演的最后奖励可是一个很大的诱惑,因为能参加汇演的节目质量都非常高,电视台每年都会转播的。

“好了,希望大家都能尽全力去争取,现在每个组都派一个人来抽题目吧。”

刘洛晨是新人,他们组一致同意他去抽,理由是新人一般都有好运,我心里在想应该是****运吧。雷勋也是毫无争议的抽签人,大方的抽了个字卷。林静旖学姐和第四组的代表一起用抛硬币的形式决定了最后两个纸卷的归属。大家都迫不及待的打开了纸张,最后题目的分配是这样的:

第一组:梁山泊与祝英台

第二组:费欧娜公主和怪物史瑞克

第三组:灰姑娘与王子

第四组:花木兰与将军

所以我们小组的题目是灰姑娘和王子,有雷勋在,王子是绝对不愁的,但是无论谁演灰姑娘都估计会被鹌鹑们在背后咒成重伤,买个小人钉满钉子都可能吧。反正不会是我,我大可没事偷着乐。估计刘洛晨铁定要被选定演梁山泊吧,想着他带上那种象唱戏的那种长袍和带着长耳朵帽子搞笑的样子,我先前的郁闷顿时消散了很多也!开心开心,最好再画个戏装小白脸,很白的那种,太爽了!

接下来的时间就是分组讨论了,分在雷勋的小组最开心的就是不用担心没有领导,他真是天生的领袖人物,我们组根本不需要选组长,雷勋已经在组织讨论了。我呢只要继续发呆就可以了,其实我并不怎么喜欢戏剧,身上也没有任何戏剧细胞,更没有什么艺术家的气质。看着其他组员都积极的提议争论,我更象个旁观者,盘着腿蜷缩在了椅子里。刚才学姐把慧敏的号码给我了,叫我回去带给她,如果慧敏知道自己分在了刘洛晨所在的第一组是不是会大呼万岁呀!这个自认为回到初恋的小妮子,现在究竟去哪里了呢?真是的!就是偷溜出去约会也该和我打个派司呀。

“尹思萱!尹思萱!”

“啊,叫我?”

“拜托,你有没有在听大家讨论呀?真是有没有她都是一样,还亏得雷学长把她换过来,如果是林静旖学姐在我们组,我们组的综合水平就已经是第一名了,大学生汇演也一定是我们去的!真是!”

“就是,现在大家那么紧张她竟然在走神!雷勋学长,你就当她不存在好了,其实也不用问她的想法的,我看她也不会有什么建设性的意见的。”

什么意思呀,这些鹌鹑竟然对我发起正面攻击?慢着,什么叫有没有我都一样,敢情因为我和林静旖换了,我们小组的综合水平就下降了?这话太过份了!

“尹思萱,我们在讨论怎么可以把这个故事变成喜剧,大家都觉得只是夸大灰姑娘姐姐的搞笑形象似乎份量不够,似乎要增加一个角色才可以,你是不是也给点意见呢?”雷勋故意把问题具体化,让我知道前因后果。

望着大家不屑的目光,我的小宇宙也开始燃烧了,自尊心不允许我说出‘我也同意’等等的废话,我的脑子飞快的旋转着,我的高智商可不是白高的!

“我想,增加角色似乎会破坏整个故事的原创维持度,一样是杜撰,是不是可以把灰姑娘和王子的性别对换过来呢?变成灰哥哥和公主?让故事的主线是公主征婚,灰哥哥和他的两个哥哥一起应征,加入现在最流行的网络语或者广告语,这样不用丑化任何角色就已经是很搞笑了呀!”

大家都安静了,看来我的创意至少是值得推敲的建议之一吧,随便最后是不是会被采用,我都已经成功的捍卫了尊严!欧耶!胜利!

“那,灰姑娘掉了水晶鞋的经典场面处理呢?难道还让王子穿水晶鞋呀?”

有一只鹌鹑继续不客气的挑衅,

“王子也可以掉鞋子呀,干吗男人不能掉鞋?水晶鞋就不用了,可以是―――内增高鞋呀!够搞笑了吧,可以把公主写成是特别高大的模特身材,王子怕自己够帅但是不够高,就请神仙教母变出内增高鞋子呀!12点钟声响起的时候鞋子就会恢复,所以王子要跑呀!但是最后王子发现公主还是喜欢他的,无论他是不是穿那个鞋子,就像原版中王子也没有嫌弃公主身份卑微呀,最后还是皆大欢喜的结局,还可以满足大多数人不切实际的王子公主幻想。”

这句话是回敬鹌鹑的,一天到晚不好好想怎么读书,就知道找王子,幻想自己是公主!小组里有个男生第一个带头拍手称好,接着更多的人加入鼓掌,最后大家竟然都为我的想法开始鼓掌,竟一致通过了我的提议。哎,我好像是搬起石头砸脚了吗?可谁让我一时冲动去争这个面子呀!创意是我的,所以我等于为自己揽下了写剧本的工作!苦呀,早知道这样,我宁愿说几句‘我也同意,你们继续’的废话。

我们小组是第一个结束会议的,其他组探听到了我们组的创意都感觉情势严重,更加努力的讨论着,而我的任务就是先回宿舍写剧本,周五活动前必须拿出剧本,大家才可以继续深入讨论。我决定一鼓作气的写了,在今天5点前一定要写完,因为吃完晚饭我还要去打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