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总有些青春要辜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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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山中兰花草

在大学之时,起初修的是钢琴技法这一专业。

后来,因为与写作时间相冲突的缘故不得不放弃,改而重习了另外一门不用花太多时间去练习的音乐学专业。

我以为,自己对音乐的爱好是从中学那时候隐隐萌生的。今日遥想起来,显然不是。大抵还记得五六岁光景,每年除夕前夜大伯都会从一个不知名的城市赶来与我们一家团聚。在印象中,他是爱我又有钱的。

他喜欢听我咿呀咕哝地唱《潇洒走一回》这首老歌。一边含笑细听,一边攥着手里的钱——唱完一遍就给五十块压岁钱。

而每当我穿着黑色小袍,眼睛滴溜地糊弄到“我拿青春赌明天,你用真情换此生,谁也不知人间多少的忧伤,何不潇洒走一回……”时,他的双眼里总是含满了泪花。

偶然会问母亲:“大伯为何不带大姨娘一块儿来呢?”当然,我那时虽小,但心里明白,总是会有些难以言明的苦衷,因此,从未当着大伯的面问过这类话。

母亲说,大伯和她离婚了。我不知道离婚是个什么样的概念,只是隐约懂得要分开许久许久,再难相见。

后来,我进了学堂。教我们音乐的先生是个老头,性格极为和蔼。毕业之前问过诸多同班的同学,没有一人见过他发脾气。

他教的第一首歌是《兰花草》,这首歌足足教了一个学期。颇为奇怪,调皮的我们竟无一人觉得厌烦,欣喜地跟着唱:“我从山中来,带着兰花草,种在小园中,希望花开早……”

我是个极没耐性的孩子。有一次我累了,无趣了,索性就不唱了。瞪大了眼睛看着周围同学的嘴巴,一张一合,一撅一缩,甚是滑稽,忍不住捂腮嘿嘿笑了起来。

先生停下手中音乐,走到我的身旁,微笑着邀请我起来唱一个。我扭捏着不唱,说唱不来。他说我是害羞,不像个男子汉,他先前分明听我唱了许多遍。

我赌气站起身来,还未开口,先生手里的手风琴便呼啦啦地展开了。他挤眉弄眼地引导着我,博得满堂喝彩。那一个午后,是我童年最广阔的午后。所有的清风、飞鸟、树叶等美丽又风马牛不相及的事物都急迫地奔涌到我的心间里来。我按捺着,小小的胸怀像是快要裂开,赶紧将它用力抵在课桌上。

后来,我无由地喜欢上了音乐,喜欢这个一学期只教一首歌的老先生。

快临近他的课时,我总是安静地趴在走廊上。

等他骑着一辆落漆的蓝色三轮车悠缓地抵达楼下时,我便吭哧吭哧地奔下楼去,将置于车厢中的手风琴一拉而出,挎于背上。他不说话,偶然会叫我慢些,慢些。我不回头,只顾咯咯地笑。

后来,我毕业了,再没见过这位先生。很多年后,几次回校,悄然地徘徊在古老的翠柏楼前,听里面琅琅书声,抑或不成调的新曲。总希望能再见到这位喜欢用手风琴给我伴奏的老人。想必,他已不在人世。即便尚安,也怕已认不出我的模样。更或者,在他恬然的内心深处,自始至终就没有我的影子。

不过,毫无疑问,他切切实实地改变了一个忧伤的孩子。他把一株终日不见阳光的山中兰花草移到了小园暖房,使得他后来的人生如词中所述一般“满庭花簇簇,添得许多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