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居正出任内阁首辅后,针对朝中空议盛行、不务实事、人浮于事、政令不通的现状很是担忧。他曾和内阁次辅、大学士吕调阳对此作过多次讨论,慷慨激昂,痛陈时弊,激奋之情溢于言表。他下决心要彻底改革吏治,为他的一系列改革铺平道路。因为他现在纵有许多想法,都是无法施行的。自己的主张要靠外廷这些部、科、院的大小官员去办,可相识满天下,知心有几人?如何才能把这群各自为政、一盘散沙似的“散兵游勇”捏合成一支令行禁止、进退自如的精锐之师呢?他心里一直在默默地思考着。
谁知,一班大臣竟在一起高谈阔论,说是他们原以为张居正在朝,当行帝王之道,现在看其一番言行,不过是富国强兵,仅此而已,未免令人失望……
张居正听到后,心里很不是滋味。他对大臣们的不相知,委实感到愤懑。想自己当国后,也议了几回政,可才涉及富强二字,就有人斥为“霸术”,非“王道之政”,真令人啼笑皆非。孔子论政,开口便说“足食”“足兵”;周公立政,也何尝不欲国之富强?难道为官当政明明吃着俸禄却不问五谷杂粮从哪里来,只需满口说得一番仁义道德,国家就繁荣昌盛了吗?
吕调阳很同情张居正,见他心情不好,便柔声相劝道:“首辅做事一向光明磊落,一心为公,些许小人之见,有何惧哉?”
张居正摇摇头说:“不然。我所顾虑的是此类人不是太少,而是太多。就因为朝廷官员力量不集中,自嘉靖、隆庆以来,多少才智,全用来补东耗西,左遮右挡,遂使事无所成,相互抵消。久而久之,真才实能之士不能得进,刁钻逢迎之人却稳如泰山。更有甚者,主钱谷者,不对出纳之数;司刑名者,未谙律例之文……以此如何侈谈治国安邦?想人臣受国厚恩,坐享利禄,务要强根本,振纪纲,同心效国,怎能不思恩图报,尽在那里效臭腐老儒之余谈,兴无谓争斗之陋习呢?”
这样一针见血、痛快淋漓的政论,吕调阳还很少听到过,不由得肃然起敬,感到张居正确是个了不起的干才。吕调阳心中暗暗激起了一股热流,想与张居正协力做几件名垂青史的事情,他略一思索,向张居正建议道:“不如由首辅大人您创议,会商诸大臣,草拟法令,奏请御批后,诏告天下,凡不务实事,空发虚论的游谈之士,皆不得提迁,务使勤勉卓著的贤明人士为国尽才。
张居正轻叹一口气。他心里明白,吕调阳是只见其然,未见其所以然。法令也好,章程也好,一切的一切,只是纸笔的浪费。纸从北京南纸店里出来,送进衙门,经百官之手办过之后,又出衙门,转悠一大圈,进另一衙门归档,从此便销声匿迹,不见天日。即使再拟一百个法令,又有何用?他心里清楚得很,个中症结不在这里,而是他早在几年前在《陈六事疏》中就指出过的,必须综核名实。在其职,做了什么事,名实相符,就能赏罚得当……张居正指了指公案上堆放着的厚厚一叠《大明会典》,劝慰地说道:
“足下有所不知,本朝法令、典章已经够用,毋庸多立。盖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不难于听言,而难于言之必效。若询事不考其终,兴事不加审查,上无综核之明,入有苟且之念,虽使尧舜为君,亦恐难有所建树!”
吕调阳听后恍然大悟,大有“与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之感,连连点头称是,说:“首辅所言切中要害,使我茅塞顿开。法之不行,实为人不力也。不议人而议法,无异于隔靴搔痒,不着边际。不知首辅对此已有何良策没有?”
“这个嘛——”张居正沉吟片刻,笑笑说:“今晚正逢十五,明月当空,请足下往吏部杨大人处去一趟,相约到敝舍小聚,一同商议如何?”
“如此甚好。”吕调阳答应道。
晚上,皓月当空,一片清辉。吕调阳和吏部尚书杨博一同来到张居正寓所,三人品茗赏月,共商国是。
张居正取出一份文稿对他二人说:“今日请二位来,是想同商要事。此乃准备奏请对各衙门随时考试的拟稿,务请二位仔细品评,不吝赐教。”
吕调阳和杨博二人借着烛光,从头仔细看来,只见那奏疏文稿上写着:
臣等窃见近年来,奏事繁多,各衙门题覆,殆无虚日。然奏事虽勤,实效甚微。言官议立一法,朝廷曰“可”,置邮而传之四方,则言官之责完矣,不必去问其法果便否;部臣议除一弊,朝廷曰“可”,置邮而传之四方,则部臣之责完矣,不必去问其弊果除否。某罪当提问,或碍于请托之私,概从延缓;某事当议处,或牵于可否之说,难于报闻。如此从政,指望有所作为,岂不难哉?臣居正于先帝时,曾上《陈六事疏》,对此早有专议。特请自会伊始,凡六部都察院,遇各章奏,俱先酌量远近,事情缓急,立定程期,置文簿存照,每月终注锁,其有转行复勘,提问议处,催督查核等项。另造文册二本,一送科注锁;一送内阁查考。每于上下半年缴本,类查簿内事件,有无违限未锁。若各巡抚、巡按官,奏行事理,有拖延迟缓者,由该部纠之。各部、院注锁文册,有容隐欺蔽者,由臣等纠之。六科缴本具奏,有容隐欺蔽者,由臣等纠之。如此,月有考,岁有稽,不惟使声必中实,事可责成……
二人看完,抬起头来。吕调阳早已按捺不住,拍手大叫道:“一矢中的,妙不可言,观后如同喝了一杯陈年老酒,可谓通体酣畅!”
杨博也对张居正投去佩服的目光,“首辅此议想是由来已久吧?”
“先帝尚在就有想法了,日日所思,几回夜不成寐。”张居正见他二人非常满意,心里充满感激和兴奋之情。
是啊,张居正为了他的这个创成法可以说是费尽了心血。
早在隆庆六年十二月,张居正就奏请纂修世宗、穆宗两朝实录。他在奏疏中指出,世宗实录从隆庆元年起开馆纂修,历时6年未能完成,其原因就在于没有“专任而责成之故”。他提出:“事必专任,乃可以图成;工必立程,而后能责效。”据此,他责成申时行、王锡爵专管《世宗实录》纂修,张溶专管《穆宗实录》,并要他们定出逐月进度,完成期限、岗位责任、检查办法、考核制度等。由于要求具体,职责分明,考核严格,奖勤罚怠,两部实录均按期完成。这是张居正考成法的最初运用。在纂修实录过程中,张居正深深感到立限考成是行之有效的方法,治理国家也是这样。
万历元年(1573)十一月,张居正上疏请行考试法,神宗批准了他的请求。
对官吏政绩进行考核,是明代早已流行的制度。按明制,京官每六年考察一次,叫做“京察”,地方官每三年考察一次,叫做“大计”。但是在吏治败坏,法令不行的条件下,这些制度或者流于形式,或者成为官员们争权夺利的工具。张居正目睹了官场中的丑剧和官吏们的不法行为,深刻认识到不仅要对各级官吏进行定期考察,而且对其所办的每一件事都要规定完成期限,进行考成。即所谓“立限考事”“以事责人”。这是张居正考成法的一个显著特点。
张居正考成法的具体内容,正如他给皇上的奏疏中所讲的,最主要的有以下两条:第一,六部和都察院把所属官员应办的事情规定完成期限,并分别登记在三个账簿上,一本由部、院留作底册,一本送六科,一本呈内阁。第二,六部和都察院按照账簿登记,对所属官员承办的每件事情,逐月进行检查,完成一件,注销一件,如若没有按期完成,必须如实申报,否则以违罪论处;六科亦根据账簿登记,稽查六部的执行情况,每半年上报一次,并对违限事例进行议处;内阁同样亦根据账簿登记,对六科的稽查工作进行检查。这样,六部和都察院检查所属官员,六科稽查六部,内阁监督六科,层层检查,内阁总其成,内阁遂成为名副其实的政治中枢,这就是张居正的统治体系,也是张居正对明代吏制的一大改革。
明代的内阁,创建于永乐初年。洪武十三年(1355),明太祖朱元璋废除丞相制度后,丞相之权遂分归六部。这样,六部都直接对皇帝负责。明成祖即位后,为适应处理繁多的朝政的需要,任用一批品级较低的文职官员,于午门外文渊阁值班,参与机务,始有内阁之称。这时的内阁仅仅是协助皇帝处理政务的秘书厅,权力极小。直到仁宗和宣宗时期(1425—1435),内阁的权力才逐渐大起来。内阁的第一把手即首辅大学士,叫内阁首辅,相当于丞相。但由内阁和内阁首辅直接控制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官吏的制度,则是张居正改革的成果。
六科是明初设置的政治机构。明代的国家政务分属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各部均设尚书、左右侍郎。明初于六部之外,又设置了吏、户、礼、兵、刑、工六科,各科均设有都给事中、左右给事中、给事中等官。六科对六部有封驳、纠劾之权,是六部的监察机关。张居正用六科控制六部,这是明代的“祖宗成宪”,但用内阁来控制六科,则是他的创举和变革。张居正的统治体系,正是在这个变革的基础上确立起来的,他之所以能够令行禁止,成为历史上著名的“权相”,其组织保证即在于此。张居正当政期间所推行的各项改革,都是通过这个组织系统贯彻执行的。张居正加强中央集权的主张和措施,实质上就是加强内阁的统治权力,使内阁成为发号施令的指挥中心。
对久已虚弱的朝政来说,考成法的颁布实施恰如一股春风,催发了那些枯枝朽叶,文武百官,九卿科道,均为之一振,不敢有丝毫大意,均小心翼翼,惟恐有半分差池。各部、院均认真仔细地执行考成法,对未按立限完成的违限事件,稽查的处罚极为严格。如万历三年(1575)正月,查出各省抚按官名下未完成事件共计273件,抚按诸臣54人。凤阳巡抚王宗沐、巡按张更化,广东巡按张守约,浙江巡按肖廪,都以未完成事件数量太多而被停俸三月。万历四年(1576),朝廷规定,地方官征赋不足九成者,一律处罚。同年十二月,据户科给事中奏报,地方官征赋不足九成受到降级处分的官员,山东有17名,河南2名;受革职处分的,山东2名,河南9名。运用考成法来整顿赋税,迅速改变了拖欠税粮的状况,做到了民不加赋而上用足。
由于考成法赏罚分明,随事考成,因而使官员们办事的效率大大提高了,整个明朝政府自上而下,如同一台流水线作业的机器,各项工作稳定而有序地进行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