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文学那一曲军校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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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清晨,一辆军用大卡车缓缓驶出了校门。炊事班的两名战士坐在前面的驾驶室里,我和两名男生坐在后头的敞篷座上。上车前,见来了个女生,战士们都把我往驾驶室里让,但我却很是客气地谢绝了。我不进驾驶室,坚持要坐在后面。旁人不知道,我对这样的军用大卡车一直充满了深厚的情感。父母在野战部队工作的时候,每到假日,军人和家属们就是乘着这样的大卡车出了军营,去城里采购日常所需。

另外,还有一个原因使我想待在后头。因为这次同行的男生里,就有一个是他,任天行。另一个男生是张雪飞,一个颇具明星气质的东北男生。

每周星期一这天,炊事班要到街市上做一次大采购,先买蔬菜和肉蛋,再去一个军用仓库运面粉和大米。因是在军训中,每次采购,我们新生都会被抽调去帮忙。

正是清晨,街道上几乎不见行车。卡车开过一条小街的时候,正遇见前方驶来的一辆军用卡车,两辆卡车同时让行,同时按响了喇叭互致问候。慢慢交错而过之后,我一眼望见,那辆车的后面竟也载满了学员,还是清一色的女学员,大约是哪个军医学校的。这么一早就外出,像是新学员去靶场打靶。张雪飞趴在车尾,拼命向对方挥舞起手中的军帽致意,很快就引来一片女孩子的笑声。女孩子们的笑声远了,张雪飞突然举手向着车外的蓝天,高声朗诵起来:“都来吧,所有的日子都来吧,让我编织你们,用幸福的金线和青春的璎珞……”

是王蒙的小说《青春万岁》里的诗句,我们这些生于阳光灿烂的日子里的一代,对这样的作品是不陌生的。眼见着有人如此流利地背诵,以文学女生自居的我不由得笑出声来了。军训的这些日子,野外拉练,紧急集合,日常操练,我的军校生活进行得狼狈不堪,似乎每时每刻都在狼奔豕突疲于奔命。而这一刹那,这个似乎在电影《青春万岁》中出现过的画面——张雪飞的即兴朗诵,骤然间令我感受到了军校生活少有的一丝浪漫。我的笑声或许过于爽朗了,任天行望向了我,张嘴也笑了,露出一口整齐的白牙。他的笑容宽厚温暖,似乎,还有几分羞涩腼腆。

卡车到达一个军用仓库时已经临近中午。办过了取货手续后,两名战士和任天行、张雪飞便开始从仓库里往外扛面粉和大米。我在一边看车。大米和面粉五十斤一袋,分量不轻。任天行一把甩掉短袖军装,露出结实的前胸后背。张雪飞则赶紧脱去上衣,一身白肉毕现。两个人相互打趣着,一边把粮食袋扛上了肩。

任天行是把粮食扛到肩上就走,脚步噔噔。他扛着粮食袋一路走来的时候,那黝黑而结实的前胸后背就完全呈现在了我眼前。乍一下看到这副男人的健壮的上身,我的眼睛下意识地避开了,像是遇见了什么刺眼的强光一般。但很快地,我又把自己放到远处的目光给找了回来。我四下张望,把军帽的帽檐压低了一些,有了这层遮蔽,以为就可以大着胆子来观察任天行了。趁任天行来往着运粮食,我偷偷拿眼睛去扫他的前胸和后背。这独行侠有着明显的胸肌,后背的线条也极其流畅,那形体有着一种古希腊雕塑一般的力量美。

好容易运完粮食,中午吃饭的时间就到了。炊事班的战士开了车,把大家带到了街上的一家饭馆里。这是家小饭馆,门面不大,客也不多。两个战士显然是这里的熟客了,一进门就和老板娘打招呼说笑,直说上几个大菜来吃吃。

我拣了个靠窗的座位坐下,任天行和张雪飞一人坐在我一边。一个战士取了瓶白酒来,让过司机,挨个给大家倒酒。到我跟前时,我把自己面前的杯子一把捂住了。立刻,那战士嚷嚷着不愿意,说是大家都是战友了,这个女生可不能看不起人。任天行把我手里的杯子拿了过来,举到那战士跟前让他斟满了,随意地往我面前一放,对我微微一笑,低声说:“别紧张,做做样子吧。”而后,他起身到老板娘那儿取了瓶饮料回来,换了个干净的杯子,给我倒上了杯饮料。

很快凉菜就上来了,大家举杯之际,两名战士又嚷着让我一道喝酒。任天行急忙拦住了,他也不说话,只是把我那杯酒端在手上,仰头一饮而尽。不久热菜大盆大碗地热气腾腾地铺了满桌,多是些大鱼大肉。席间,大家边吃边聊起来。

那两个战士都是老兵,年底就要复员回家了。在部队里干了三年的炊事兵,多少就有些牢骚要发,两个人话说得磕磕绊绊,情绪明显有几分不快。我闷头听着,任天行也一直没开口,好在有张雪飞插科打诨,饭桌上的气氛才不是太沉闷。

“两位大哥不必妄自菲薄,是真英雄总有风流处!来,人生处处有相逢,干!”大约是喝了些酒,一直不说话的任天行突然起身,一气儿连敬了三杯白酒,并且全干了。两名战士也坐不住了。司机斟了满满一杯茶,说是以茶代酒。另一名战士则举起一大杯白酒,双双起身回敬任天行,对这个不怎么显山露水的小兄弟表露出由衷的感谢和欣赏。

话说开了,大家的话题就开始围绕着我们为什么上军校而来展开了。张雪飞大大咧咧地说:“我喜欢穿军装,从小就喜欢,这身国防绿太诱惑人了。打小我就喜欢打仗,我觉得吧,男人这辈子不穿军装简直白活。”

“我来上军校,是有野心的。男人,就得有点野心。你们知道吗?我这个人名利心特别重。小时候,看到公告上那些犯人的名字,我都在想,要能把我的名字印成铅字,广为流传,那死也值得了。要么流芳千古,要么遗臭万年!这是我的人生准则。当然,我绝不会遗臭万年的!”任天行仰头喝下一杯酒,语调沉着如是说。

接着,在他们几个热情的催问下,或许也是被任天行的坦率所打所打动,我老实交代了一个后门兵的故事。一时间,我不由自卑地低下了头。

“你的高考分数并不低,素质应该不错。后门兵也可以当成好兵,你不要有心理负担。是好兵还是孬兵,全看你自己的了!”任天行对我,也是对大家说。

这话怎么听上去似曾相识呢?好像有点耳熟?对,是父亲说过相似的话,是父亲在送我来上军校那一天,在站台上对我这么说过。

我抬起了头,望向了他。一双明亮热切的眼睛里,满是信任和鼓励。我心头的那一点冰霜,在这样的注视下开始一点点融化。

后来,我一直想不明白的是,是从誓师大会上听到他那句句实话的讲演开始呢,还是在燕子矶窥见了他雨中独行侠的背影的那一刻,再或者,就是从眼前的这一刻起呢,我爱上了这个狂放雄肆却不乏细腻温情的男人。

正是中午,太阳升到了正中,阳光把一条街都晒得亮堂堂的。两名战士已经晃荡到街上闲逛起来,说是再买点调味品就回军营。两个年轻的军人一出现在街头,立刻成了小商贩们殷勤招呼的对象。他们两个则很是自得地一路走走停停,见了年轻女孩看管的摊位,必要上前搭讪一阵流连半天。

有几束光还探到了小饭馆里来了,透了窗玻璃正打到我的身上,暖暖的令人不觉有了几分倦意。张雪飞靠在椅子上打起了盹。任天行坐在已经被收拾干净的餐桌旁,趴在那里翻着几张不知哪天的报纸。我偷眼去看他,大约是喝了点酒的缘故,他的面孔透着红润,映衬得他的眉眼很是鲜亮。任天行正点了一支烟在手上,那是刚才一个战士给敬上的。他把那支烟夹在手上,却并不见他狠抽,只是偶尔吸一下,淡淡的烟雾就那么在空气里一点点弥散开去。

也不知是不是饭后有些困倦了,我望向任天行的眼神不由渐渐有些迷离。这是一个禀赋多么奇特的男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