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中国现代文学作品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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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有不为斋解

林语堂

林语堂(1895—1976),原名林和乐,后改玉堂,又改语堂,福建龙溪人。1924年后为《语丝》主要撰稿人之一。1932年开始,先后创办《论语》、《人间世》、《宇宙风》等刊物,都以发表小品文为主,提倡幽默、闲适和独抒性灵的创作。林语堂主张小品文应“以自我为中心,以闲适为格调”。与20世纪30年代主流派文艺家强调意识形态、强调文艺的社会使命相反,林语堂在创作中追求的是对现实作冷静超远的旁观,其散文以幽默、闲适为中心格调。1935年后,林语堂在美国用英文写了《吾国与吾民》、《京华烟云》等著作。

有客问“有不为斋”斋名用意何在,到底何者在所不为之列,这一问,倒给我发深省了。原来士人书斋取名都颇别致。一派是经师派,如“抱经”、“孽经”、“话经”、“潜研”之类。一派是名士派,所名多有诗意,如“涵芬”,如“庸闲”,如“双梅影”,如“水云流在”,如“仰视千七百二十九鹤”等。一派是纪事的,如“三希”,如“铁琴铜剑”等。又一派是言志派的,如“知不足”,“有恒心”,“知未信”;这些都带有点道学气味,而“有不为”恐怕只好归入此派。亦有言志而只用一字表出的,非常古雅,如“藏园”、“忆园”、“曲园”、“寄园”等。这大概是已有园宅阶级,所以大可洁身自好,与世无争了。虽然这名有时也靠不住,如租界上有村曰“耕读”,贫民窟有里曰“庆余”,野鸡巢有坊曰“贞德”,甚至大马路洋灰三楼上来一个什么“山房”,棋盘街来一个“扫叶”,本来是不可能的事。横竖不过起一个名而已,我们中国人想。

“有不为”是有点道学气,我已说过。看来似乎反康有为,而事实不然。因为世上名称愈相反的,气质愈相近。试将反康与拥康者相比,反康营中曾经拥康者十有其六,而拥康党里曾经反康者,亦十有其八。如贞德坊之野鸡,庆余里之贫民,原来不过也是说说叫得好听而已。所以如孟子所说,有所不为然后可以有为,正可证明物极必反的道理。但是一人总有他所不为的事。朋友这样一问,使我不得不自己检讨一下。当时既不留心,盘查起来,倒也很有意思。我恍惚已觉得,也许我一生所做过许多的事,须求上帝宽宥,倒是所未做的事,反是我的美德。兹将所想到,拉杂记下如左:

我不曾穿西装革履到提倡国货大会演说,也不曾坐别克汽车,到运动会鼓励赛跑,并且也不曾看得起做这类事的人。

我极恶户外运动及不文雅的姿势,不曾骑墙,也不曾翻筋斗,不论身体上,灵魂上,或政治上,我连观察风势都不会。

我不曾写过一篇当局嘉奖的文章,或是撰过一句士大夫看得起的名句,也不曾起草一张首末得体同事认为满意的宣言。

也不曾发,也不曾想发八面玲珑的谈话。

我有好的记忆力,所以不曾今天说月亮是圆的,过一星期说月亮是方的。

我不曾发誓抵抗到底,也不曾作爱国之心不敢后人的宣言。也不曾驱车至大学作劝他人淬励奋勉作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的训辞。

我不曾诱奸年轻女郎,所以不曾视女学生为“危险品”,也不曾跟张宗昌维持风化,禁止女子游公园。

我不曾捐一分钱帮助航空救国,也不曾出一铜子交赈灾委员赈灾,虽然也常掏出几毛钱给须发斑白的老难民或是美丽可爱的小女丐。

我不曾崇孔卫道,征仁捐、义捐、抗×救国捐、公安善后捐、天良救国捐。我不曾白拿百姓一个钱。

我不好看政治学书,不曾念完三民主义,也不曾于静默三分钟时,完全办到叫思想听我指挥。

我不曾离婚,而取得学界领袖资格。

我喜欢革命,但永不喜欢革命家。

我不曾有面团团一副福相,欣欣自得;照镜子时,面上未尝不红泛而有愧色。

我不曾吆喝佣人,叫他们认我是能赚钱的老爷。我家老妈不曾窃窃私语,赞叹他们老爷不知钱从哪里来的。

我不曾容许仆役买东西时义形于色克扣油水,不曾让他们感觉给我买物取回扣,是将中华民国百姓的钱还给百姓。

我不曾自述丰功伟绩,送各报登载,或叫秘书代我撰述送登。

也不曾订购自己的放大照片,分发儿子,叫他们挂在厅堂纪念。

我不曾喜欢不喜欢我的人,向他们做笑脸。我不曾练习涵养虚伪。

我极恶小人,无论在任何机关,不曾同他们勾心斗角,表示我的手脑能干。我总是溜之大吉,因为我极恶他们的脸相。

我不曾平心静气冷静头脑的讨论国事,不曾做正人君子学士大夫道学的骗子。

我不曾拍朋友的肩膀,作慈善大家,被选为扶轮会员。我对于扶轮会同青年会态度一样。

我不曾禁女子烫头发,禁男子穿长衫,禁百姓赛龙舟,禁人家烧纸钱,不曾卫道崇孔,维持风化,提倡读经,封闭医院,整顿学风,射杀民众,捕舞女,捧戏子,唱京调,打麻将,禁杀生,供大王,挂花车,营生圹,筑洋楼,发宣言,娶副室,打通电,盗古墓,保国粹,卖古董,救国魂,偷古物,印佛经,禁迷信,捧班禅,贴标语,喊口号,主抵抗,举香槟,做证券,谈理学……

一九三三年十二月十六日

(选自《论语》3卷3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