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林惊鸿1
向华走过来,小声责备道:“你怎么来了?”
我挑眉冷冷地看着他,转身要走。他却一把拉住我,将我扔进了卫生间。
我正要赶上去,婚庆公司的负责给了我二百块钱,告诉我道,新娘子那边又来了一个伴娘,让我不要上去了。我一个人跌坐在化妆间中,抱着膝盖,眼泪弄花了妆容。我扯着自己的头发,愤怒极了。
我为什么要让自己变得这么可怜。
不,我要报复,我要报复!
我快速地起身,打理好自己,费了一番功夫,询问了酒店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偷偷溜进进婚礼现场。证婚人问新人是否会相亲相爱一生一世的时候,我托起礼服的裙摆,跑过去,自我觉得很正义地大声道:“他们还不能结婚!”
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我的身上。很狗血的情节吧?
更狗血的是,新郎根本就不是向华,新娘也不是秦安然,而是陌生女子。
丢人,我搞错了,脑袋哄得一声炸了起来,像个雕塑一般站在那里。无措地看着愤怒无比的新郎和一脸平和的新娘。
正要落荒而逃的我,却被一个男子揽进怀里。我茫然无措地回头看向他。
啊,竟然是我对门的男人,我更觉得丢人了。却听他替我解释道:“这是我女友,她的意思是我们还没向大哥大嫂送上祝福呢。”
说完又按着我的脑袋鞠了三躬。我完全处于半昏迷状态,脑袋空空如也,只有任他摆布了。被我搞得乌烟瘴气的婚礼,在男子的长袖善舞的周旋下,再次安静下来。不过爆料和八卦可想而知。
我被男子带到酒店的休息间,他问我要红酒吗?我摇了摇头,揉着红彤彤的脸颊。
他朝我微微笑着,眼眸中夹杂着继续复杂的情绪,不过我实在羞愧难当,一点探究的兴趣都没有,只想快点离开这里。
我对上他的视线,没有嘲弄只有温和的笑意。我羞愧难当啊。他却只顾着品酒,瞧这人的品酒的姿势和神情,铁定是个行家。
他盯着我,淡淡地道:“你该庆幸,今天我在,不然你就等着吃官司吧。”
我不是电影屏幕上演员,任凭他如此肆无忌惮地膜拜。我厌倦那种老鼠和猫的游戏,只是羞愧地道:“谢谢你。”
他有一双洞察人心的眼眸,兴味昂然地道:“或许你想去破坏另外一场婚礼?”
疑问的语气,肯定的神情。我知道他在戏弄我,转身要逃,他又道:“于纯?”
呃,我再次惊愕了。他却伸出手,道:“走,我带你去。”
“去……去哪里?”我结结巴巴地问道。
林惊鸿带我进了向华的婚宴上,我却忽然退缩了。不知道为什么。或许我还是爱他的,纵然他那样对待,我还是爱他的。
向华之于我,正如席慕容一首诗中如此写道:
……
我不是只有 只有
对你的记忆
你要知道
还有好多好多的线索
在我心底
可是 有些我不能碰
一碰就是一次 锥心的疼痛
……
AB型号水瓶女会恨会哭,受了伤折磨的是自己。典型的自找苦吃,打掉牙往肚子里落的那种女人。
很可笑吧!若不是这样,我也不会自己折磨自己这么久了。若是你遇到了水瓶女,若是你爱上了她,她也爱上了你。请一定要珍惜,这个女人可以为你抛弃全世界,只会爱你。她会因为爱你,拥有无穷的智慧和忍耐力。不过,这样的你很少,所以……
见我退缩了,他笑道:“爱的离散不一定是因为爱的不够深,而是因为除了爱之外……”
他还没说完,我匆匆接道:“还有现实。我知道,我已经学着去面对了。”
他带我到了婚宴的僻静处,为我要了一杯红酒,轻声道:“你稍坐片刻,我去去就来。”
我居然那么听话,安静地坐着。低头独自坐着,思索着,苦笑着,小酌着。人生漫漫,路途悠悠,我何必为难自己。
只是没想到他去找向华了。向华坐下来,打量我一会儿。那眼神中的心疼,我不能说不熟悉不窃喜。只是熟悉的早已过去,霎时明白,而窃喜瞬间也没了踪影。
向华喃喃地道:“于纯,放弃你,是我最勇敢的决定。谢谢……你爱了我这么多年……”
我不能说我心里不难过不悲伤。不过,这个男人再好,我也不会再要他,何况他并不如以前完美呢。放下酒杯,望着他,轻声道:“咱们以后路归路,桥归桥。你也不必感谢我什么。反倒是你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现实永远是第一位的。”
“小纯,这辈子我最想做的事情,就是照顾你。我知道我如今已经没有了资格,你一定得要过得幸福。”向华说得很诚恳。
良久的沉默,我微微叹息道:“分开才不过两三个月,恍如过了生生世世。以后,我们再也不要见面。时间会告诉你我,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我明天去拿我的东西,或者你送到我们……我租的那房子对门……”
他走过来,很绅士地向华点点头。向华犹豫一下,还是走了。他本就长得妖孽无比,一笑洁白的牙齿更是晃晃眼,足够邪魅地道:“我发现你的复原能力很强。”
当然,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早晚是要死的,我又何必这么早让天地灭了我呢”说些言不由衷的话,我想我是在行的。
他听了我的回答,大笑起来,随即又皱眉道:“爱逞强的女人,会比较辛苦的。”
我苦笑着告解道:“其实,我们这么多年下来,除了最初几年是爱情在滋养和维护我们的关系,之后的这两年多半是工作伙伴的关系。是亲密爱人,更是亲人,习惯了彼此温暖,他忽然单飞,然我难受。”我知道我在逞强,他的不耐烦的眼神告诉他知道我很脆弱,我又继而解释道,“我不能否认我曾经爱他,可如今再也找不到那种生死与共的默契。”
他若有所思地睨着我。忽然发现自己说得太多了,忙低下头道:“先生,对我的事情好像知道的不少?”
他不否认,轻摇了下酒杯,笑道:“确实不少。”
我很讶然,猛抬头对上他笑得颇有意味的眸子,轻轻地道:“我还不知道你是谁呢。你又何以知晓我这个微不足道的人呢?”
他俯身贴我耳,对我道:“记住,我叫林惊鸿。”
林惊鸿轻摇酒杯,淡淡道:“你和他这样的结局,未尝不是一件好事。男人太完美,是骗人的事情。他不过让你看到他真实的一面。若是你对他死心,或者对天下男人都死心了。你可以来找我。”
找他?找他干什么?我不解地看着他,他笑道:“我觉得你应该比较适合过日子。”
“谢谢,不过我不觉得你适合过日子。”我抬步离去,他在我身后轻笑出声。
虽然我有两百块钱,但是我舍不得乱花。当天晚上我又像只可怜的小狗一样蹲在林惊鸿的家门前。
他回来的时候还提着个大大箱包,见到我笑道:“你在啊,这些都是你的东西。”
我快步上去接过来,他打开房门,将我的箱包提了进去。什么都不找,先找钱包和身份证,幸好都还在。钱包里除了原来的三百,还多出一张支票。我想要撕掉,林惊鸿却接过去了,嘲笑道:“傻瓜才撕。”
工作一直没找到,这一周时间我都是耗在林惊鸿的房子里面。也不知道林惊鸿是做什么的,每天早出晚归的。
夜深人静的时候,总是黯然落泪,一个人神伤,所以我决定离开N市。人总是这样子,在你迷茫无措的时候,总爱选择独自流浪,似乎你所要寻找的答案就在远方一样。
我走的前一天,请林惊鸿吃饭,以示感谢。我很不好意思地对他道:“别选太贵的,我穷。”
他挑眉道:“菜市场的东西不贵吧?”
难道让我做给他吃?
我很虚弱地笑道:“不会你让我做给你吃吧?”
他点了点头,然后很苦恼地道:“最近快餐吃得都要胃穿孔了。”
我想了想,就答应了。只是请他不要介意我的手艺太烂了。
他笑道:“像我这样的单身汉,有人煮饭就欢喜到天上了,哪里还会挑三拣四的。”
我拿出我的看家本领,炒了五六个菜,又炖了一份鸡汤。我一直问他够不够,他靠在厨房门框上,笑道:“两三个菜就够了。”
我担心不够,又添了几道。惴惴不安地等着他检查我的劳动成果。瞧他吃得很开心,我这才放下心来。
我咬着叉勺,直勾勾地盯着他瞧。向华也这么吃得开心过呢。
瞧我发愣,他伸手晃了晃道:“回魂了。鸡汤好了吧?”
哦,是唉。
我忙跳起来,匆匆忙忙地跑去看鸡汤。他又在我身后发出轻笑声来。笑吧,我最近嘲笑自己嘲笑够了,找个人嘲笑也好。
等我们吃饱喝足,差不多三个小时后的事情了。他打着饱嗝,瘫在椅子上,眯着眼睛道:“好久没吃这么饱了。”
本想告诉他,我明天打算离开这个城市。不过实在累得难以动弹,昏昏欲睡然后就睡着了。
这天晚上是我半年来最开心的一天。我们活着,除了爱之外,还想要赞扬,还想要温暖,还想要幸福。
第二天,他又早起走了。我不知道他的联系方式,因为一直没问。只好留了纸条,说要离开这个城市。
我离开这天,N市的天气很好,阳光明媚,风也很温和。走到粥铺那里,想要表示感谢,却发现粥铺写着出租的字样。
哦,老板娘也走了唉。
我是一个人来到这个城市的,又一个人离开。
所有的旅行方式中,除了自驾,我最喜欢的就是火车了。旅途漫漫,人也满满的,隔开外界却没有离开人群。喧闹而又安静,陌生而又熟悉,暂时什么都不想也可以什么都想。
本想去丽江的,忽然中途很想下车。车子停在W市的时候,我毫不犹豫地下了车。流浪有时候是逃避,更多的是放逐。放逐自己,放逐自己的心灵。所以不拘于结果,旨在于途中。
W市,这是一个我只在高中地理课堂上和近代历史书上看到过的城市,现实里是一个我完全陌生的城市。站在W市车站广场上,初秋季节的风还不算萧瑟,不过还是有些冷意。仿佛自己重生一般,那些过往如同前世往事,熟悉而又隔了一层。人是健忘的,我也是自私的。
我深吸一口气,对自己道:“重新开始,一切加油!”
我扫视着来来往往的人潮,本地人外地人喧闹的人安静的人,真是芸芸众生。我也不过是他们平凡的一员,和他们一样背后都有苦楚有辛酸,都会被生活所折磨,被一些爱的人所伤害。谁的背后没有点曲折,谁的故事没有点感伤,眼泪我已经没有了,挣扎我也完全放弃了。剩下的就是和他们一样,不管怎样都要去面对人生,为生活奔波。
我问路人W市是否有大学,路人告诉了我有,还指点我如何走。
一个人在外面,很多时候不安全,还有花销大。去大学城附近找地方住的话,吃住都很方便,而且学生都又很热情的。
我打算先看看情况,若是还不错的话,我可能会在这个地方落脚。找了一家一天15元的破旧小旅馆,暂时住了下来。去网吧看了看W市新闻以及关于工作的事情。
毕业后一直创业,突然要找工作了,反而有点心里犯怵,而且也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我大学学的是英语专业,做外贸倒是挺好的,不过外贸我是不想做了。心想着,现在这么多行业,总不能把自己饿死,最多是做的好不好的问题。
MSN上,向华给我留言。他说,我突然消失在人海茫茫里,他十分担心我。我想邮箱也要换了,一切都要重新开始了。
我很快在大学城找到了一个在快餐店洗碗的工作。快餐店虽然辛苦些,但是包吃。住的地方是老板家的出租给我便宜点。老板夫妻,年纪三十上下,都是安徽人。老板姓刘,人称刘哥。老板娘姓王,人称王姐。两夫妻挺不错的。
我觉得 W市还不错,就决定在此落脚。虽无亲无故的,不过也无牵无挂。
洗碗毕竟不是长久的事情。第一个月发工资后,我新买了张当地的号,又开始投简历了。不过好像都是石沉大海一般,心里有些没有底气。初来W市的激情和希望也慢慢被繁琐的事情消磨殆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