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房地产的繁荣与萧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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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房地产的繁荣神话与潜藏危机(2)

如此一来,局外的个人和团体似乎拥有了某种授权而纷纷粉墨登场,他们比监管部门更早、更积极地开展对银行的谴责,他们谴责银行某种特定的失当行为,或是对“社区”责任的某种所谓失职。接着,监管部门则在决策是否批准银行开设新的分支机构,或关闭原有分支机构等各种商业决策时,将此类谴责作为重要参考。诸如名为“改革现在社区组织协会”(Association of Community Organizations For Reform Now,ACON)的社区活动团体便借机利用法律杠杆,以撤销对银行提交监管部门的某些常规商业事务的申请反对为砝码,从银行套取了大量资金。如此这般的法律支援最终证明,对于整个的活动家群体来说,经济回报丰厚,他们利用金融机构谋求政府批准诸如合并、收购、开设或关闭分支机构等商业决策的契机,通过发起对金融机构的种族歧视的诉讼,合法地从金融机构套取无数的资金。一如1986年《纽约时报》的报道:

举个例子,在芝加哥,美国人权行动委员会负责人盖尔·辛科塔,以及其他社区团体的代表,便成功说服3家芝加哥大银行同意了金额高达1370万美元的低息贷款,用于贫民区住房及工业的发展。作为回报,社会活动团体一方同意不再挑战银行的合并计划。

美国黑人民权领袖和演说家杰西·杰克逊(Jesse Jackson)同样堪称此道高手,也利用同样的手段套取了数千万美元,捐赠给他控制下的各种组织。我们在第2章中已经提到过,这些社会活动家甚至还利用更直接的方式提升从银行获取特许权利的能力。

众议员巴尼·弗兰克是竭力为社会活动家从信贷金融机构套取资金以及其他特许权利的干扰行为而积极辩护的高端人士之一。他总结,这些社会活动家正是“一群努力维护社会公平和社会正义的优秀分子”,“他们唯一的罪行便是为社会公平而冒犯了强大的政治利益”。一个类似的净化社区社会活动的言论版本出现在一篇由哈佛大学住房研究联合中心(Joint Center for Housing Studies at Harvard)为福特基金(Ford Foundation)起草的报告当中:

社区团体开始响应变革的外部环境,它们必须如此。其中,一些团体发展出特定的技能,以便与抵押贷款借款人合作,为购房者提供教育和咨询服务。另一些社区团体正在打造更新、更宽泛的联合体,以提升面对大规模银行组织的能力,以及掌握新型信贷产品特征的专业知识。还有一些社区团体,它们致力于将自己的倡议扩展到抵押信贷之外的领域,并将自己的关注点转移到有关获取金融服务等更大的问题之上。不论哪种情况,社区组织都在积极努力和适应,以便为它们所代表的低收入人群和社区而呼吁和服务。

然而,不论其他人将社区活动家描绘得多么高尚,杰出的社区活动家以及索尔·阿林斯基(Saul Alinsky,美国19世纪30年代公民运动的重量级人物)的忠实信徒盖尔·辛科塔却在对自己追随者的演说中谈得更加直白:“我们要它。他们有。我们去得到它。”社区活动团体的行动似乎更符合辛科塔的直白,而不是其他人附加于社区活动家行为的光环。据《洛杉矶时报》报道:

举个例子,改革现在社区组织协会便曾利用《社区再投资法案》的杠杆,迫使银行为中低收入家庭提供贷款。它的努力已经产生了大约60亿美元的此类贷款,同时也为改革现在社区组织协会的非赢利房地产公司募集到了足够的基金。支持者盛赞这为双赢,而批判者则认为,这就是合法的抢劫。

众议员保罗·布龙(Paul Broun)便是批评者之一。在他所居住的街区,银行“如果不发放次级贷款,便将无法扩展业务,甚至无法安放自动取款机”。就像我们在第2章中已经讲述过的,改革现在社区组织协会的伎俩甚至包括直接扰断银行的正常工作。其他的伎俩则包括聚集各路社会活动家,一路喧嚣地开往银行家或政府官员的住所,干扰或威胁他们及他们的家人。在巴尔的摩市,改革现在社区组织协会的社会活动家们“在市政大厅前堆放成堆的垃圾”,并破坏了一位银行家的晚餐,更有“在市长马丁·奥马利(Martin O’Malley)家门前上演了一出诅咒式的抗议秀”。据市长本人的回忆:“他们运来了一整车的人,满口恶言恶语地叫喊,不准许我的妻子和孩子们出门。”1999年,全国人民行动委员会的成员则在参议员菲尔·格莱姆(Phil Gramm)的家门口旧戏重演:

最近的一个周日,当15辆黄色的校车在菲尔·格莱姆两层砖瓦房住所前的街道上依次停靠的时候,他正打算前往剧院度过一个美好的夜晚。数百名抗议者涌向了这位得克萨斯州参议员家的前廊和草坪,要求他解释他对抗《社区再投资法案》的各项举措。

参议员格莱姆之所以成为众矢之的,源自《华尔街日报》记者保罗·吉戈特(Paul Gigot)的报道,“参议员菲尔·格莱姆试图给美国最伟大的政治敲诈《社区再投资法案》,打开一扇窗。”接着,他补充道:

1977年立法通过的《社区再投资法案》本意旨在引导银行向城市的内城区发放贷款。直到20世纪90年代克林顿总统就任后,它的政治作用才伴随着银行间兼并风潮得以充分发掘和发挥。自由主义利益集团因此一夜暴富:他们发现完全可以利用《社区再投资法案》来阻碍银行间的兼并,强行构成昂贵的监管部门搁置。

银行一致得出结论,那就是,如果希望在合理的时间内获得兼并案例的审批批准,则没有其他的选择,唯有付钱。于是,它们给各种“市民行动”团体签发各张大额支票,以换取这些团体撤销对兼并案的反对和抗议。

作为一种财富再分配的方法,事实证明,《社区再投资法案》远远优于法律诉讼。用参议员格莱姆的话来说,它放大了现在和将来大约95亿美元的现金支付能力……此中的伪善溢于言表:银行唯有赴汤蹈火去表白自己认真遵守《社区再投资法案》的各项规则,而这些规则的受益人却无须报告他们如何使用获得的意外之财。换而言之,通过声称为穷人说话而受益的自由主义人士根本无须披露他们所获得的金钱是否真的用之于穷人。

据全国社区再投资联盟(National Community Reinvestment Coalition)的统计,多年之后,社区活动组织利用各种伎俩从金融机构及其他企业套取的资金已然累积超过了万亿美元,这些资金几乎全部来自1992年之后。一句话,尽管《社区再投资法案》于1977年便已通过,它的影响却在新的监管措施将轻描淡写的“鼓励”转化为强制借款人将资金流向政府希望的地方之后,才迟迟而来。

事实上究竟有多少“画红线”存在?一项由埃默里大学(Emory University)经济学教授乔治J.贝斯顿(George J.Benston)主持的实证研究表明,鲜有相关证据证明其存在。然而,与具有特定利益的“画红线”恶劣形象的推销相比,辞藻华丽、言之切切的警告之声,远比教授的实证研究更受媒体的欢迎和关注,而前者恰恰从以这样的警告为基石的法律和政策中创造出获取经济利益的机会。不过,不论“画红线”普遍或罕有,抵制它的各项法律或政策的前提都实在值得深究。

金融机构应当根据地域属性进行投资的理论是一项令人震惊的论断,然而,对此,却毫无争议,除非无休止的重复可以被认为是一种争议。从风险的角度讲,分散比集中通常来说更安全,不论是针对抵押信贷,还是商品投机、保险,抑或其他。

有时,一种表面的争议被呈现出来:某个社区的资金被挪用到了其他的社区。但是,“社区”这一集体名词的使用并不能改变一个简单的事实,即所涉及的金钱由个人辛苦赚取并存入银行。如果投入资金的个人乐于本地投资,那么,他们尽管选择以本地化投资为策略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便可。但是,万一低收入社区绝大多数储户的想法正好与其他非低收入社区的储户想法一致,都为确保资金安全,并在安全的前提下获取良好的收益,那么,我们就不清楚了,为什么他们的利益应当为第三方利益的社会活动家们让路,要知道,后者信誓旦旦叫嚣的可是“不论是否赚钱,你都必须深入这个城市的每一个社区”,一位社区活动发言人于芝加哥发表的言论。至于媒体所谓的“歧视”也毫无根据,如果借款人本来便无歧视的话。

储户及储户储蓄的风险,二者均没有受到过政客或是媒体的多少关注。一位银行业的发言人曾于1975年谈到,“你们在要求我们将自己置身于这样的境地:受社会压力而发放不安全的信贷”,而这却被《华盛顿邮报》专栏作家尼古拉斯·冯·霍夫曼(Nicholas von Hoffman)定为不屑一顾的幽默素材。对“画红线”的道德谴责普遍而热烈。人们有可能永远不会在天黑后走入某个社区,甚或大白天也避而远之,却会在得知银行不愿意按照第三方所希望的那样把储户的钱投入到这样的社区的事实之后,仍然表现出道义上的激愤。

当参议员杰克·加恩(Jake Garn)谈到,悬而未决的法律诉讼将损害储户权益时,这是“储户”在当时以及此后多年罕见地出现在抵押信贷的话题中。抵押贷款的演绎就好像重要的只有那些希望获得储户资金的贷款人一样,就像社区活动家盖尔·辛科塔总结的:拥有房屋是一种“权利”。

否认或贬低政治性分配银行内沉淀的储户资金风险的言论比比皆是,不论是在媒体,还是在政坛。举个例子,参议员保罗·萨班斯(Paul Sarbanes)便曾声称,《社区再投资法案》中的任何条例都没有要求借款人“背离安全和健康的操作实践”。一篇《华盛顿邮报》的社论同样勉强地认同,信贷机构有权利及义务“确保投资的安全”。不过,他补充说明,“认真的,乃至保守的商业决策,不应该混同于偏见,无论偏见如何根深蒂固于传统习惯之中。”一句话,《华盛顿邮报》似乎比那些一辈子浸淫在银行业内的资深人士还要懂得,信贷模式仅仅凭借偏见。不论是在媒体还是在政坛,大放厥词者都无须付出任何代价,不论是将他人的资金置于风险之中,还是所倡导的政策导致的金融危机将整个经济置于风险之中。

市场与政府的大辩论

2006年,房地产市场垮塌,继而金融市场乃至对整个经济产生不良反应,于是,有关《社区再投资法案》之作用的辩论开始上演,并且越演越烈。这一标题的辩论从属于一个更宽泛的大论战主题,即鉴于房地产市场对经济的致命影响,究竟是没有监管的自由市场还是政府,应该为房地产的兴衰负主要责任。有一些人认为,是自由市场资本主义的本质造成了经济的诸多问题,例如理查德A.波斯纳(Richard A.Posner)在其著作《资本主义的失败》(A Failure of Capitalism)中阐述的,《社区再投资法案》及其规范下的信贷均不是经济下滑的始作俑者。甚至连房利美和房地美之于经济危机的作用都在波斯纳教授的笔下被归结到其私营企业的出身之上:

两家企业均由于陷入次级抵押贷款证券,于2008年9月破产,并被政府接管。然而,尽管持有的是联邦牌照,它们却自始至终都是私营企业。倘若没有股份,没有高薪报酬,那么,它们的管理人员便不可能甘于承受如此众多的风险,因为他们将缺乏利益的动机。

住房与城市发展部在向房利美和房地美施压,强制制定其购买发放给“被服务水平低下人口”贷款的数字“目标”的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在波斯纳教授描述的景象中似乎消散到其背景构图中,而这一背景的特征是“政府的应对”,既是“自由市场意识的产品”,同时也是将经济带入困境的市场资本主义。其他的说法则包括,认为应该对国家经济问题负责的,是“对监管的一种哲学厌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