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两性关系男女那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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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煽男煽女(5)

老祖宗说,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可眼下的现实是,男大不娶,女大不嫁,宁愿两两相望受尽相思煎熬,也不愿牵手走进围城。这种只谈情不结婚的“不婚族”,在繁忙的都市随处可见。我这位引领时尚潮流的老同学,曾经就是“不婚族”的坚定份子。记得在一次同学聚会上,我就对这位老同学说,结婚是错误,但不结婚是错上加错。从大的方面说,不结婚严重影响了我泱泱大国代代传承的华夏文明,从小的方面讲,不结婚是对资源的巨大浪费。我这样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规劝,像汉奸劝降坚定的革命战士,表面上是不想浪费我老同学的魔鬼身材,其根本目地是想看看“不婚族”到底有多坚定。尽管当时我没能说服老同学,但我内心一直相信,岁月可以摧毁一切容颜,包括“不婚族”的坚强意志。

当我这位全班最后一个待嫁闺中的美女同学来电说准备结婚了,我竟然坏坏地笑了。我笑并不是我这位老同学没能守身如玉到终老,也不是她中途“变节”,回头是岸,想通了要结婚的理由,而是她问了我一个有趣的问题:屈默,你觉得现在的人应该以一种什么方式结婚?我这位老同学的潜台词是,在没有大花轿的今天,坐着小车奔赴夫家,总觉得有些遗憾,有些难以把握。让我颇为意外的是,我这位一直马不停蹄追赶现代时尚潮流的老同学,竟然特别怀念老谋子的电影《红高粱》里“我奶奶”坐的那顶大花轿,还说“像那样结婚才能白头偕老”。

今天,我们该怎么结婚?这确实是一个有趣的问题。当我们坐着飞机满世界旅游结婚,当我们看到贴着大红“喜”字的豪华迎亲车队,当我们目睹身穿白色婚纱的新娘,在教堂体验一种幸福的异国婚礼,其实我们每个人都心知肚明,那些标新立异的结婚方式,和那些“我爱你一生一世”的结婚誓言一样,更像是一场演戏,起点就是终点,开始即是结束。即便是像盛大空前的黛安娜王妃那样的婚礼,也不过是热闹的开始,落寞的结束。有时想想,还真的有些怀念“我奶奶”结婚时高高挂的大红灯笼,和一顶大花轿就能顺利牵手走完一生的幸福。无数的事实证明,越是奢华盛大的婚礼,结局越是落寞不堪,越是简单的一场婚礼,越是让人回味无穷,哪怕只是一顶大花轿,一盏花烛,就能让洞房温暖一生,回味一生。

其实,现代人逃避结婚,并不是不怕孤单,而是怕中途离婚时的尴尬和痛苦。因为没有谁的誓言可以天长地久,海枯石烂,也没有谁对彼此的婚约有绝对的信心。毕竟我们自己都没有勇气相信自己,何况对另一半?事实上,现代人是幸福的,幸福到可以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只是这种幸福来得太短暂,如昙花一现,转瞬即逝。

我曾经在一个朋友结婚的时候,发给他一条短信:以后有孩子的时候,要记得给他/她讲很久很久以前的故事,那时天是蓝的,水也是绿的,庄稼是长在地里的,猪肉是可以放心吃的,耗子还是怕猫的,法庭是讲理的,理发店是只管理发的,药是可以治病的,医生是救死扶伤的,拍电影是不需要陪导演睡觉的,照相是要穿衣服的,欠钱是要还的,学校是不图挣钱的,白痴是不能当教授的,卖狗肉是不能挂羊头的,结婚是先谈恋爱的,结婚了是不能泡MM的,孩子的爸爸是明确的,更重要的是,婚是不能随便离的。

遗憾的是,幸福的我们却花着心思,不断地追问:今天,我们该怎么结婚?老祖宗创造“婚”这个字的时候,其实已经暗藏了玄机,一个“婚”字,让人一眼就读明白,女人不昏头,是绝对不会嫁的,男人不发昏,也是不会轻易结婚的。再说,现代人结婚的方式太多了,多得难以选择。有时,太多的选择,并不见得是一件好事。有意思的是,我向一位老奶奶请教这个问题,她慈祥地重复着我们给我们的孩子同样版本的故事:在很久很久以前,未婚先孕是要浸猪笼的,奉子成婚是要受家法的,婚前同居是要挂牌游街的,没有媒人是不可以结婚的,结了婚是要对对方负责任的,离婚是万万不可能的。

今天,我们该怎么结婚?答案是没有的。

因为没人可以回答你。包括像屈默这样处于半昏半清醒状态的男人,也没找到答案。

2007年10月23日屈默于广州

同居是为了爱情还是为了做爱?

在50年前,婚前同居是一件惊世骇俗的事情,当事者自己不上吊跳河喝农药自绝于人民,至少也会被人民群众愤怒的口水给淹死!

在30年前,婚前同居更是法不容忍,不但会被革命群众揪出来戴高帽子游街,还会被打入十八层地狱,永远见不到红太阳!

在20年前,婚前同居可以偷偷摸摸,但一旦被邻居大妈大婶大爷给举报,人民警察同志会迅速出动,以流氓罪拘捕你,从此你只能低着头做人,夹着尾巴做事。

在上世纪90年代后,婚前同居一不小心竟成了都市男女的一种流行时尚。我一位刚刚进入不惑之年的朋友,在看到我做的婚前同居的情感话题之后,紧紧握着我的手,感叹自己早生了20年,否则也能赶上婚前同居的大好时代,可以不仅仅只是为爱情,还可以只为下半身幸福的同居着。

老实说,我这位朋友的感慨,对于生在70年末80年后的青年男女来说,不但可笑老土,而且土得掉渣。用我一个做时尚栏目的美女同事的话说:现在的爱情不是拿来谈的,而是拿来做的。既然如此,要做,就得找个房间。因此,同居就是一种顺势而为的最佳选择。对这种解释,我几乎是不经大脑思考就表示严重赞同的。其实,最让大叔大妈大爷大奶级羡慕的是,现在的婚前同居不但社会包容,就连同居者的父母都默认了。即使同居者偶尔整出人命,双方也不会掉一滴眼泪,唱着“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的爱情歌谣,潇洒地挥挥手,在下一个路口再同居。这是一个多么美好的时代,这是一个多么宽容的幸福时代!

婚前同居从当初的地下走上今天的光天化日之下,不过弹指一挥间。更让人感到幸福来得有些措手不及的是,想今天同居就今天同居,想明天结束同居就明天结束同居,只要你愿意,想跟谁睡是你自己的事。曾经有本时尚小说《我的生活与你无关》,把婚前同居的故事讲得香艳无比,勾人心魄。后来的诸如《上海宝贝》、《我的同居女友/男友》等青春畅销小说,一度也成为男女的同居圣典。再后来以木子美、流氓燕等以身体写作的前卫美女,更是掀起阵阵同居的性高潮,引来尖叫声不断,追随者无数。

在这无比宽容的年代,我对婚前同居有着两种矛盾的观点。有人说婚前同居是为了彼此了解,彼此适应,对此我常表示怀疑,难道除了同居,就没有其它办法彼此了解了吗?难道不同居,就无法结婚,即使结婚了也无法一起生活吗?看看我们爷爷奶奶那辈,他们哪有什么婚前同居,即使他们的认识也只有从结婚那天开始,他们不也好好地过了一辈子。到了我们这代,我们说婚前同居是为了婚后更好地相处,但为什么现在的离婚率远远超出老一辈的呢?这是我站在台面上,与时尚男女讨论婚前同居时表达的观点。我的另一种观点是在我独处时的真实想法,我特别羡慕那些生在红旗下,长在大床上的幸福男女,不但吃得好,而且还能提前自由地享受婚姻生活。

“生命就像汽车,客上客下才有新鲜感。”在时尚俊男美女“新观念”的启发下,我终于明白,同居可以为了爱情,同时也为了做爱;同居也可以不为爱情,只为了做爱。我采访的大量婚前同居者,同居的理由几乎都很简单堂皇,那就是只要双方愿意,没有什么不可以。本来,在做爱有时与爱情无关的今天,你睡你的,我睡我的,你跟谁同居,都是很私人的事情,谁也别想多嘴扮高尚。就我而言,我从来没有反对过同居,我要表达的意思是:想用下半身去留住男人的女人和想用下半身去征服女人的男人,如果以同居的名义都是愚蠢的。爱自己多点,才能使别人爱你更多。

事实上,当下流行的同居,都是打着爱情的旗帜,哪怕是以做爱为唯一目的,也要以爱情的名义,否则爱是怎么也做不出来的。问题是,不同居,还叫爱情吗?同居后,我们的爱情又能走多远?曾经有个美女问我:屈默,你觉得婚前同居最后最吃亏的是男人还是女人?对这个问题,我一直认为:爱是没有代价的,而同居却有。无数的案例证明,若干年后,总有很多人为婚前同居付出沉重的代价,不管是为了爱情,还是仅仅为了做爱。

2007年8月23日屈默于广州

没有钱,我们能爱多久?

在一次情感话题座谈会上,一美女笑着问我:屈默,没有钱,爱情能走多远?

这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回答起来并不轻松,虽然显得有些俗气,但行走世俗红尘中,谁又能回避这个真实得近乎残酷的问题:没有钱,我们能爱多久?我无意把情圣们反复歌颂的伟大爱情拿到物质的天平上称量,但当下的爱情,却面临着一个不争的事实:曾经坚贞的爱情,在金钱面前不断妥协。当爱情唾手可得,瞬间即逝,甚至只能靠做爱来维持的时候,有多少爱情经得起时间的磨砺和世俗的考验?

在我穷读书的年代,琼瑶阿姨编造的那些爱情故事,主人公个个不食人间烟火,纯洁得只能远观,不可亵渎。受次熏陶,我也曾赶上早恋的快车,喝着白开水,啃着冷馒头,也要拽着邻桌小女生温暖的小手,憧憬着流星花园般的童话爱情。那段远离物质的爱情,充满童话般的玫瑰色彩。但在大学毕业前夕,玫瑰色的爱情梦想如肥皂泡一样,瞬间破灭。毕业前夕的校园,充满浓郁的离别忧伤,某个角落里还不时传来热恋着的情侣们彼此起伏的哭泣声。在那一刻,我终于明白,爱情在走进现实的门口,是多么的苍白,多么的脆弱,水晶般的爱情童话在现实面前支离破碎。有本书《毕业前夕,我们集体说分手》之所以畅销,并非写得有多好,而是道出了爱情在现实面前不堪一击的痛苦和无奈。

我有一对老同学,在中学时爱得死去活来,大学毕业后不顾双方家人的极力反对,冲破重重阻力,走到一起。他们刚结婚时,女同学还笑着对我说:屈默,以后写写我们的爱情故事吧,那是多么的高尚、纯洁和伟大。坦诚地说,当时我是真的很感动,尤其在他们租来的简陋新房里,看到他们脸上的知足和幸福,我笑着对老同学说:你们才是读懂琼瑶阿姨小说的人。然而,两年后,我却在广州听到他们离婚的消息。那位女同学在电话中感伤地说:屈默,爱情是建立在物质基础上的,两年来,生活的艰辛把我们曾经神圣的爱情,折磨得俗不可耐,痛苦不堪。无独有偶,我曾经采访过的一对恩爱夫妻,最后在现实面前也离婚了。离婚前夕,那位女主人公在电话中问我:屈默,你说,没有钱,我和他还能爱多久?言语间,满是伤痛和无奈。

没有钱,我们能爱多久?在我采写的离婚故事中,不少为钱离婚的,钱多也离,钱少也离。有趣的是,钱多离婚者,双方都没有多少痛苦,或许都在忙着分抢财产忘却了悲伤。而钱少离婚者,双方却是痛苦不堪,疲惫不堪,憔悴不堪。或许,当激情不再,爱情在现实面前开始妥协时,才蓦然明白爱情不是乌托邦,而是每天的柴米油盐吃喝拉撒。古人云:贫贱夫妻百事哀。生存的不易,生活的艰辛,现实的残酷,无时不在折磨着当初梦幻般的爱情。曾经读过一篇美国小说《麦琪的礼物》,讲的是一对贫困夫妻,在圣诞节前夕,为筹钱给对方买份圣诞礼物,女人悄悄剪去了心爱的长发,为男人买了块精致的表链,男人悄悄卖掉了珍藏的金表,为女人买了把漂亮的梳子。当圣诞之夜,他们彼此拿出为对方精心准备的圣诞礼物,双方在那一刻都无言地望着对方。我明白小说家在写这个故事的时候,是想讴歌爱情的伟大和纯洁。但我每次读这篇小说的时候,总是想到主人公眼中的辛酸和无奈。在贫困中,浪漫还属于爱情吗?即使有,浪漫在甜蜜中或许也是苦涩的吧。

牵手一生,白头偕老是人人期待的爱情结局,遗憾的是爱情在很多的时候总是难遂人愿。没有钱的时候,爱情是无价的,钱多的时候,爱情是贬值的,在这物质的两端,爱情都难以走远。现实的无数事实证明:爱情是离不开物质的,没有物质基础的爱情是苍白的,而爱情如果被太多的物质包围,爱情就成了某种交易。所以,现实中真正幸福的爱情,往往不是那些大富大贵买得起999朵玫瑰的有钱人,也不是贫困交加的“无产”阶级,而是仅够买得起一朵玫瑰,过着小日子的芸芸众生。

2007年9月5日深夜屈默于广州

不要嫁/娶初恋情人

一天深夜,一个陌生的电话把我惊醒。

“我是你情感故事版的读者,你可以叫我阿雅。”我接通电话。良久,一个很陌生的女声很小心的问我,“我十年前的初恋情人找到我了,可我们都已经有了自己的生活,我们还可以再爱吗?”

说真的,我也被这个问题难住了。

初恋是青涩的,但却是最美好的。青春岁月,纯真年代,很多人的初恋都没有修成正果。或许正因如此,初恋常让人回味一生,美好一生,也遗憾一生。在我采访的大量倾诉情感故事的主人公中,现实婚姻生活让她们/他们疲惫不堪,因而更加怀念太美好却难以把握而失之交臂的初恋情人,甚至不惜踏上寻找初恋情人的漫漫情感之旅。当初,我在报纸上发表《寻找初恋情人》的文章后,竟然引来很多深有同感的红尘男女。

阿雅在电话中给我讲述了她现在很平淡甚至有些乏味的婚姻生活。她想逃离围城,寻找另一种生活,但放不下女儿。

“是因为初恋情人找到你的原因吗?”我说,“仅仅是这样,我觉得你应该慎重一些。”

“或许是吧!”,阿雅在电话中说,她的初恋情人历经十年,一直在找寻她,尽管他已经在8年前有了自己的女人,有了自己的生活。“我感觉到我们彼此都还在爱着对方。”阿雅在电话中说起她的初恋,颇为伤感。“事实上,这么多年来,我们彼此都生活在对方的梦中,相互并不了解。回首时,虽然很幸福,却总有些物是人非的感慨。”

几天前,我的一个朋友也是费尽周折,找到失散多年的初恋情人,彼此都把自己身体献给了对方,并在温存中安慰对方,一定要抛弃现在的家庭,破镜重圆。可是短暂的激情过后,双方都难以找回初恋时的美好感觉。除了性爱,彼此都有说不出的空洞与陌生。最后,双方重新回到自己的轨道上,曾经美好的初恋回忆却成了难堪的苦涩记忆,从此行同陌路。

“屈记者,从你接触的那些情感故事的经历来看,你觉得我还可以嫁给初恋情人吗?他答应离婚娶我的。”阿雅在电话中向我寻求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