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甘肃省志.政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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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 服务大局(2)

三、做好反革命分子家属的工作,使其划清界限,站到人民立场上来为了扫清镇反运动的障碍,省协商委员会特别注意做好反革命分子家属的教育争取工作。曾几次组织其家属参加学习会,学习政策,使他们和反革命分子划清界限,正确对待和投入镇反运动。对不能参加学习的还专门组织委员登门拜访交谈,宣传教育,促进了镇反运动的顺利健康进行。

四、组织各界人士参加审查反革命分子案件的工作省协商委员会组织委员、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民族宗教界人士共230多人,分为13个组,举行10多次座谈会,专门审查了200多名反革命分子罪行材料,并提出量刑意见和建议。

§§§第四节参加“三反”、“五反”运动

1951年,中共中央先后发出了“增产节约”的号召及开展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和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窃国家财产、反偷工减料、反盗窃经济情报运动的指示(以下简称“三反”、“五反”运动)。省协商委员会在这一运动中的主要活动是:

一、建立节约检查委员会,发动各界人士深入开展“三反”、“五反”运动1952年2月10日,省协商委员会一届四次和省人民政府委员会二届六次委员联席会议坚决响应中央人民政府毛泽东主席关于增产节约的号召,积极贯彻全国政协一届三次会议决议,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三反”、“五反”运动。为了加强领导,从组织上保证运动的有序开展,省协商委员会,中共甘肃省委统战部、省级各民主党派、省抗美援朝分会共同组成了节约检查委员会。中共甘肃省委统战部部长朱侠夫任主任,省协商委员会杨子恒、李翰园、史鼎新、沈求我任副主任,委员有马斌、马廷秀、马培清、柯与参、许青琪、葛曼、苏振甲、曹启宇、张成之,共14人组成。

沈求我兼秘书长。下设秘书、研究、检查3个办事组,负责领导运动的检查工作。为了提高委员和各界人士的思想认识,省协商委员会联合兰州市协商委员会及省级各民主党派,于是年2月21日在兰州举行了有170多人参加的报告会,请中共兰州市委书记强自修专门作了“开展‘三反’、‘五反’的报告”。

二、开展内部“三反”运动为了保证“三反”、“五反”运动有步骤地开展,省协商委员会、省级各民主党派、省抗美援朝分会、省节约检查委员会机关内部先行一步,集中力量开展了“三反”运动。截至1952年5月底,从上述单位共揪出了贪污分子26人,贪污款额79300万元(旧币,下同),追回赃款21900万元,其中被判刑1人,管制2人,撤职、降职、记过、警告处分各1人,批评教育2人。省协商委员会还组织各界人士120余人参加了“三反”、80余人参加了“五反”,其中自动交待问题的12人,修正自传、批判思想的138人。

三、参加“五反”运动的实际工作1952年2月28日,省协商委员会在兰州召开了有各民主党派、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共400多人参加的扩大会议,号召全体委员、各族各界人士立即行动起来,和工人阶级、机关干部站在一起,团结正当的工商业者和可争取团结的工商业者,与不法商人及贪污分子斗争到底,并向广大群众宣传政策,讲明道理,动员群众投入运动。会后,省协商委员会从各单位抽调83名骨干力量,分成8个工作组赴兰州市的28个工商行业帮助开展“五反”运动。省协商委员会还组织委员、各民主党派成员、各族各界人士3000多人,参加兰州市万人斗争会2次,小型斗争会1次,省、市大小宣判会4次,参观“三反”

、“五反”展览会2次。对30多名老年体弱的委员和各界人士,组织了学习研究组,每2天学习1次。

四、互助互查、检举揭发、开展评议在省协商委员会工作组指导下兰州市工商业界28个行业,共组织178个互助互查组,并将原来9个学习组扩大为41个学习委员会,在普遍学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五反”政策的基础上,进行互助互查,检举揭发。当时兰州市有私营工商业户10792户,其中工业资本家780户,商业资本家2355户,小手工业者和小商小贩7837户。“五反”运动中共查出违法款额800亿元。按照政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在“五反”运动中关于工商户分别处理标准和办法》,对工商户中的守法户、基本守法户、半守法半违法户、严重违法户、完全违法户作了分别处理。全市原同业公会委员387户,其中守法户45户,占116%;基本守法户170户,占439%;半守法、半违法户143户,占369%;严重违法户20户,占52%;完全违法户9户,占23%;被停职13人,撤职136人,逮捕法办9人。全市工商业界严重违法户82户,完全违法户22户。完全违法户中被判处1—20年徒刑者7人,判处1—4年劳改者4人,交由群众管制者3人。

五、参加建章立制,巩固成果1952年5月,“三反”、“五反”运动进入最后阶段即民主补课阶段,省协商委员会召集委员及各族各界人士代表共233人,座谈讨论,回顾总结,建章立制,订立了财务管理制度,对巩固“三反”、“五反”运动的成果,起到了重要作用。

§§§第五节参加普选运动

一、发表热烈拥护中央人民政府关于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的谈话1953年1月16日,省协商委员会联合省民盟、省民革、市民建、青年团、工会、农协、妇联、文联、学联、工商联、省体育总会、省民主青年联合会等12个单位发表书面谈话,一致热烈拥护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关于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谈话指出,1953年1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20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这一决议,表示出3年来中国人民在毛泽东主席和中国共产党的英明正确领导下,全国上下团结一致,加倍努力,实现了国家空前未有的统一,基本完成了土地改革和各项民主改革,广大人民都已组织起来,这一系列辉煌胜利,给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准备好了条件,另一方面标志着由于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优越的人民民主制度将更加发扬、更加完备、更加巩固,全国人民的政治生活将进入新的巨大发展,将大大地加强经济建设的力量和抗美援朝的力量,这将是中国人民的又一伟大胜利。谈话指出,甘肃在民族团结工作上的空前成就,以及3年来在各项运动中所获得的伟大成就和全国一样为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创造了条件。因此,甘肃各党派、各团体对中央此一决议一致拥护,并动员各个组织的所有成员和所联系的群众,一致努力,积极行动,做好准备工作,为胜利地完成此一伟大建设任务而奋斗。

二、协助省人民政府成立选举委员会1953年2月,中央公布了选举法,规定年内召开由全国人民用普选方法产生的乡、县、省(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在此基础上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省协商委员会协助省人民政府组织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各族各界人士进行了协商,广泛交换了意见,提出了省选举委员会名单。主席:张德生,委员:马鸿宾、黄正清、李翰园、杨子恒、史鼎新、莆彩斗、安振、袁力刚、李磊、王再兴、王宜之、马震武、王庚山、赵元贞、李培福、高健君。

三、组织各界人士学习座谈普选的伟大意义1954年5月18日至6月底,省协商委员会组织各界人士学习选举法,讨论并明确了为什么实行普选制度、新旧选举和不同社会制度选举的区别、少数民族代表名额比例等问题。省协商委员会还联合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听取了中共中央西北局统战部部长汪锋在各民主党派、民主人士、工商界及少数民族上层人士会议上作的普选后统战工作有关问题的报告,并举行多次座谈会,讨论了普选后是否还要继续加强和扩大统一战线、私营工商业者有无发展前途等问题,明确了普选后政协机关存在的必要性和进一步发挥民主人士作用的重要性。大家认为,过去4年来省协商委员会在协助政府广泛联系群众,领导各阶层学习方面起了很大作用,各个运动的成绩都是与全体委员、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成员及各族各界人士的共同努力分不开的;今后的革命任务还很艰巨,要大力推动社会改造工作,继续巩固与扩大统一战线组织,共同向社会主义前进。同时,通过分析经济形势,明确了工商业者只要积极经营,不违背国家政策,前途是光明的。通过这次学习讨论,解决了当时因进行普选而在各界上层人士中出现的混乱思想,统一了认识,增强了信心。

四、协助政府开好各县、市、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在普选运动期间,省协商委员会动员各县、市、自治区常务委员会、协商委员会积极行动起来,协助当地政府做好普选工作,开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经过动员各界人民代表向群众大力宣传了普选运动的意义,使普选工作健康进行。

五、协商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民主人士代表名单省协商委员会于1954年6月7日至30日,先后邀请省协商委员会委员、省民革、省民盟、省民建、省九三学社、省工商联、省工会、省妇联、省青联的负责人、省民委委员,对甘肃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提名省代表的名单进行了协商。会上首先听取了中共甘肃省委秘书长何承华和统战部办公室主任葛曼作的报告。之后,各单位分别进行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协商结果,一致同意全省代表名额为381人,同意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产生代表81人,由各民主党派和统战部共同研究提出具体名单,提交选区的选民选举。

六、祝贺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1954年9月15日至2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省、市协商委员会、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800多人于9月16日举行座谈会,秘书长李翰园代表省协商委员会在座谈会上发言。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负责人也在座谈会上发言。大家一致祝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召开,并认为这是全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喜事,要以进一步做好统战工作,带动各自成员和所联系的群众,以加强学习和努力工作、搞好生产的实际行动,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召开献礼。

§§§第六节参加社会主义改造运动

1953年至1956年,甘肃省响应中共中央和毛泽东主席的号召,进行了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运动。在中共甘肃省委领导下,省协商委员会和一届省政协积极协助政府完成了全省社会主义三大改造的任务。

一、参加农业合作化运动

1召开常委会议进行讨论,提出建议。1955年11月1日至3日,一届省政协召开第三次全体常委扩大会议,学习了毛泽东主席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和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听取了中共甘肃省委农村工作部长李培福关于甘肃省农业合作化运动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讨论,提出了破除“清规戒律”,克服摇摆现象,大胆放手的开展建立农业合作社工作;正确执行自愿互利政策,处理好耕畜、农具入社和产品分配、劳动报酬,促进农业社不断发展、巩固、壮大的建议。

2进行视察、调查,提出意见、建议。1955年底,一届省政协组织60多名委员,分赴平凉、庆阳、天水、张掖、银川等地区,对农业合作化运动进行了为期1个月的视察,提出了认真贯彻自愿原则;合理解决生产资料入社;热情欢迎社外农户入社;加强经营管理,提高劳动效率;搞好收益分配,防止贪污浪费;改进工作方法、加强干群团结,巩固和提高办社质量等建议。1956年5月至7月,一届省政协与省人委组织在甘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和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共43人,分为4个组,分别对兰州等11个地、市、县的49个农业社和11个公私合营商店等进行了50天的视察,提出意见、建议60多条,促进了一些重要问题的解决,得到较好的收效。

1956年12月至1957年1月,省人民委员会和一届省政协联合组织27名省政协委员,分赴银川、吴忠、天水、张掖、甘南、临夏、兰州等地区,视察了初级农业社转高级农业社的工作,肯定了农业社增产增收的成绩,同时也指出了干部主观主义作风严重、生产计划不切合实际、推广农业栽培技术不因地制宜;有些地方不重视副业生产,经营管理很差,粮食收割过程浪费严重;有的农业社组织规模太大,造成管理困难,有的农业社会计业务水平不高,造成财务混乱等问题,并提出了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1956年12月9日至30日,省政协组织委员对甘南、临夏少数民族地区农牧业合作化问题进行了视察,提出了牧区必须坚持慎重稳步方针,深入宣传政策,同牧民反复商量,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循序渐进,逐步实现牧区合作化的建议和农区要认真贯彻民主办社方针,健全社内民主制度,密切干、群关系,提高会计业务能力,壮大合作社经济的建议。

二、参加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1组织学习,沟通思想,帮助私营工商业者进行思想改造。省协商委员会学习委员会于1954年6月12日至9月17日组织工商界人士进行了为期108天的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会,参加人数由初期的252人逐步扩大到800余人。在学习过程中,共举行大会15次,小组会30余次,办公会13次,小组长联系会7次,小组汇报会22次。学习中,按照“彻底敞开,适当分析批判”的方针和“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对工商界代表人士进行了总路线的系统教育,使大多数人提高了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自觉性。

2组织工作组,深入基层群众,协助政府开展改造工作。1955年4月1日,省政协一届二次常委会议通过决定,组织工作组深入基层,协助政府开展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工作。会后,即组成由省政协委员周服之等4人组成的工作组,深入到兰州市的工商企业了解情况、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协助政府进行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工作。是年5月下旬,一届省政协还专门召开私营工商业者座谈会,帮助他们了解政策,提高认识,解除顾虑,积极走社会主义道路。是年12月,一届省政协组织委员视察了兰州市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情况。提出了加快改造速度、加强资本家和私营企业主思想教育、重视培养工商界骨干分子、加强对公私合营企业领导、搞好企业改造扩建和安全生产、生产新农具支援农业合作社、搞好少数民族牛羊肉供应等建议。

§§§第七节参加肃反和增产节约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