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杰克·伦敦:热爱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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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热爱生命(2)

现在,他到了一个陌生的地带,驯鹿愈来愈多,狼也多起来了。荒原里常常传出狼嗥的声音,有一次,他还瞧见了三只狼在他前面的路上穿过。

又过了一夜。

早晨,因为头脑比较清醒,他就解开系着那厚实的鹿皮口袋的皮绳,从袋口倒出一堆黄澄澄的粗金沙和金块。他把这些金子分成了大致相等的两堆,一堆包在一条毯子里。同时,他又从剩下的那条毯子上撕下几条,用来裹脚。他仍然舍不得他的枪,因为狄斯河边的地窖里有子弹。

又是一个下雾的日子,这一天,他又有了饿的感觉。他的身体非常虚弱,他一阵一阵地晕得什么都看不见。现在,对他来说,一绊就摔跤已经不是稀罕事了。

有一次,他给绊了一跤,正好摔到一个松鸡窝里。那里面有四只刚孵出的小松鸡,出世才一天光景——那些活蹦乱跳的小生命只够吃一口。他狼吞虎咽,把它们活活塞到嘴里,像嚼蛋壳似的吃起来。母松鸡大吵大叫地在他周围扑来扑去,他把枪当作棍子来打它,可是它闪开了。他投石子打它,碰巧打伤了它的一个翅膀。松鸡拍击着受伤的翅膀逃开了,他就在后面追赶。

那几只小鸡只引起了他的胃口。他拖着那只受伤的脚腕子,一瘸一拐,跌跌撞撞地一直追去,时而对它扔石子,时而粗声吆喝;有时候,他只是一瘸一拐、不声不响地追着,摔倒了就咬着牙、耐心地爬起来,或者在头晕得支持不住的时候用手揉揉眼睛。

这么一追,竟然穿过了谷底的沼地,发现了潮湿苔藓上的一些脚印。

这不是他自己的脚印——他看得出来,一定是比尔的。不过他不能停下,因为母松鸡正在向前跑。他得先把它捉住,然后回来察看。

母松鸡给追得精疲力竭,可是他自己也累坏了。它歪着身子倒在地上喘个不停,他也歪着倒在地上喘个不停。等到他恢复过来,它也恢复过来了,他的手才伸过去,它就扑着翅膀,逃到了他抓不到的地方。这场追赶就这样继续下去。

天黑的时候,它终于逃掉了。

这时,他又绊了一跤,头重脚轻地栽了下去,划破了脸,包袱压在背上。他一动不动地过了好久。后来才翻过身,侧着躺在地上,上好表,在那儿一直躺到早晨。

又是一个下雾的日子。

他剩下的那条毯子已经有一半做了包脚布。他没有找到比尔的踪迹,可是没有关系,饥饿逼得他太厉害了。不过他又想:“是不是比尔也迷路了?”

到中午的时候,累赘的包袱压得他受不了。于是他重新把金子分开,但这一次只把其中的一半倒在地上。到了下午,他把剩下来的那一点也扔掉了,现在,他只有半条毯子、那个白铁罐子和那支枪。

一种幻觉开始折磨他。他幻想他还剩下一粒子弹,它就在枪膛里,而他一直没有想起。

可是另一方面,他也始终明白,枪膛里是空的。

经过半个钟头的跋涉之后,这种幻觉又出现了。他于是又跟它斗争,而它又缠住他不放,直到为了摆脱它,他打开枪膛打消自己的念头。

有时候,他越想越远,只好一面凭本能自动向前跋涉,一面让种种奇怪的念头和狂想,像蛀虫一样地啃他的脑髓。

有一次,正在这样瞎想着,他忽然猛地惊醒过来,看到一个几乎叫他昏倒的东西。他像酒醉一样地晃荡着,好让自己不致跌倒,在他面前站着一匹马。一匹马!他简直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他觉得眼前一片漆黑,霎时间金星乱迸。他狠狠地揉着眼睛,让自己瞧瞧清楚。

原来它并不是马,而是一头大棕熊。

这个畜生正在用一种好战的好奇眼光仔细察看着他。他举枪上肩,把枪举起一半,就记起来——没子弹了。他放下枪,从屁股后面的刀鞘里拔出猎刀。

他面前是肉和生命。他用大拇指试试刀刃,刀刃很锋利。刀尖也很锋利,他本来会扑到熊身上,把它杀了的。可是他的心却开始了那种警告性地猛跳。接着又向上猛顶,迅速跳动,头像给铁箍箍紧了似的,脑子里渐渐感到一阵昏迷。

处在这样衰弱的境况中,如果那个畜生攻击他,怎么办?他只好尽力摆出极其威风的样子,握紧猎刀,狠命地盯着那头熊。

它笨拙地向前挪了两步,站直了,发出试探性的咆哮。如果这个人逃跑,它就追上去;不过这个人并没有逃跑。

现在,他又振奋起来,他也在咆哮,而且声音非常凶狠,非常可怕。

那头熊慢慢向旁边挪动了一下,发出威胁的咆哮。

可是这个人仍旧不动。他像石像一样地站着,直到危险过去,他才猛然哆嗦了一阵,倒在潮湿的苔藓里。

他重新振作起来,继续前进,心里又产生了一种新的恐惧。

这地方的狼很多。狼嗥的声音在荒原上飘来飘去,在空中交织成一片危险的罗网,好像伸手就可以摸到,吓得他不由举起双手。

那些狼,时常三三两两地从他前面走过,但是都避着他。一则因为它们为数不多,此外,它们要找的是不会搏斗的驯鹿,而这个直立走路的奇怪动物却可能既会抓又会咬。

傍晚时他碰到了许多零乱的骨头,说明狼在这儿咬死过一头野兽。他端详着这些骨头,它们已经给啃得精光发亮,其中只有一部分还泛着粉红色。

“难道在天黑之前,我也会变成这个样子吗?生命就是这样吗,呃?真是一种空虚的、转瞬即逝的东西。只有活着才感到痛苦,死并没有什么难过,死就等于睡觉。它意味着结束、休息。那么,为什么我不甘心死呢?”

但是,他对这些大道理想得并不长久。他蹲在苔藓地上,嘴里衔着一根骨头,吮吸着仍然使骨头微微泛红的残余生命。甜蜜蜜的肉味,跟回忆一样隐隐约约、不可捉摸,却引得他要发疯。他咬紧骨头,使劲地嚼。有时他咬碎了一点骨头,有时却咬碎了自己的牙。

他又用岩石来砸骨头,把它捣成酱,然后吞到肚里。匆忙之中,有时也砸到自己的指头。使他一时感到惊奇的是,石头砸了他的指头他并不觉得很痛。

接着下了几天可怕的雨雪。他不知道什么时候露宿,什么时候收拾行李。他白天黑夜都在赶路。他摔倒在哪里就在哪里休息。

他已经不再像人那样挣扎了。逼着他向前走的,是他的生命,因为他不愿意死。

他也不再痛苦了。他的神经已经变得迟钝麻木,他的脑子里则充满了怪异的幻觉和美妙的梦境。

不过,他老是吮吸着,咀嚼着那只小驯鹿的碎骨头,这是他收集起来随身带着的一点残屑。他不再翻山越岭了,只是自动地顺着一条流过一片宽阔的浅谷的溪水走去。可是他既没有看见溪流,也没有看到山谷。他只看到幻象。

有一天,他醒过来,神智清醒地仰卧在一块岩石上。

太阳明朗暖和。他听到远处有一群小驯鹿尖叫的声音。他只隐隐约约地记得下过雨,刮过风,落过雪,至于他究竟被暴风雨吹打了两天或者两个星期,那也就不知道了。

他一动不动地躺了好一会,温和的太阳照在他身上,使他那受苦受难的身体充满了暖意。“这是一个晴天。”他想道,他可以想办法确定自己的方位。他痛苦地使劲偏过身子。

下面是一条流得很慢的大河。他觉得这条河很陌生,真使他奇怪。他慢慢地顺着河望去,宽广的河湾蜿蜒在许多小荒山之间,比他往日碰到的任何小山都显得更光秃,更荒凉,更低矮。

他于是慢慢地,从容地,毫不激动地,顺着这条奇怪的河流的方向,向天际望去,看到它注入一片明亮光辉的大海。他仍然不激动。

“太奇怪了,”他想道,“这是幻觉吧,也许是海市蜃楼吧——多半是幻觉,是我的错乱的神经搞出来的把戏。”

后来,他又看到光亮的大海上停泊着一只大船,就更加相信这是幻觉。他眼睛闭了一会儿再睁开。奇怪,这种幻觉竟会这样地经久不散!然而并不奇怪,他知道,在荒原中心绝不会有什么大海、大船,正像他知道他的空枪里没有子弹一样。

他听到背后有一种吸鼻子的声音——离他不到二十尺远的地方,他隐约看到一只灰狼的头。

那双尖耳朵并不像别的狼那样竖得笔挺。它的眼睛昏暗无光,布满血丝,脑袋好像无力地、苦恼地耷拉着。这个畜生不断地在太阳光里眨眼,它好像有病。

正当他瞧它的时候,它又发出了吸鼻子和咳嗽的声音。

“至少,这总是真的,”他一面想,一面又翻过身,以便瞧见先前给幻觉遮住的现实世界。

可是,远处仍旧是一片光辉的大海,那条船仍然清晰可见。难道这是真的吗?他闭着眼睛,想了好一会儿,毕竟想出来了。他一直在向北偏东走,他已经离开狄斯分水岭,走到了铜矿谷。这条流得很慢的宽广的河就是铜矿河。那片光辉的大海是北冰洋。

那条船是一艘捕鲸船,本来应该驶往麦肯齐河口,可是偏了东,太偏东了,目前停泊在加冕湾里。他记起了很久以前他看到的那张赫德森湾公司的地图,现在,对他来说,这完全是清清楚楚、入情入理的。

他坐起来,想着切身的事情。裹在脚上的毯子已经磨穿了,他的脚破得没有一处好肉,最后一条毯子已经用完了。枪和猎刀也不见了,帽子不知在什么地方丢了,帽圈里那小包火柴也一块丢了,不过,贴胸放在烟草袋里的那包用油纸包着的火柴还在,而且是干的。他瞧了一下表,时针指着十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