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俄国民粹主义及其跨世纪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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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章 中国革命中的民粹主义(25)

第二,面对落后的现实,党和人民迫切向往早日实现向社会主义的过渡。当时我国还是一个落后的农业国,现代工业在工农业总产值中只占26.6%。私有经济在国民经济总收入中所占比例很大,到1952年底,国营经济占19.1%,合作经济占1.5%,农民和手工业个体经济占71.8%,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占0.7%,私人资本主义占6.9%。胡希宁主编:《二十世纪中国经济思想简史》,中央党校出版社1999年版,第181页。私有经济大量存在,严重阻碍了社会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也影响了人民民主政权的巩固。因此,在国民经济恢复后,尽快改变贫穷落后的经济面貌,不停顿地把新民主主义社会转变为社会主义社会,把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新民主主义经济改变为以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为主的社会主义经济,已经成为党和人民追求的主要目标。

第三,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本身还不够完备成熟。这主要表现在:一是两个革命阶段在转变时间上模糊不清,不知是民主革命胜利后立即进行社会主义革命,还是民主革命胜利后先进行一个阶段的新民主主义社会,再进行社会主义革命;二是对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性质认识不清,搞不清新民主主义社会属于社会主义性质、资本主义性质,还是过渡性质,或是其他别的性质;三是对新民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和中心任务认识不清,自觉不自觉的把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和斗争当作新民主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忽视了生产力的进步和发展。

第四,“三反”“五反”运动中民族资产阶级暴露出其消极落后的一面。“三反”“五反”运动中揭露出部分不法资本家存在行贿、偷税漏税、盗骗国家财产、偷工减料、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等“五毒”行为。这也进一步改变了毛泽东等领导人对民族资产阶级的认识和态度,坚定了他们加快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消灭资产阶级的决心。

此外,还同建国后党和毛泽东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以及如何处理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关系等问题的认识有误,进而在指导思想上受到民粹主义的影响有密切关系。

一是过分夸大农民群众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应该说,建国后广大农民群众拥护党的领导,赞成走社会主义道路,对社会主义社会充满憧憬。我们应该充分重视发挥农民的社会主义积极性,来更好地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但过分夸大农民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就会陷入主观唯心论,不利于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在农业合作化运动中,邓子恢认为农业合作化运动要注意客观条件,不能盲目求快。他把生产需要;群众觉悟,即群众根据自己的切身体验,认识到合作社的优越性;干部的领导能力这三条作为基本条件,主张稳步发展合作社。邓子恢的观点遭到毛泽东的批判,毛泽东要求加快农业合作化运动的速度,特别是强调要通过充分发挥农民的社会主义积极性,来迅速实现农业合作化。毛泽东认为土地改革后,农民中的“许多人仍然不富裕,富裕的农民只占比较的少数,因此大多数农民有一种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积极性。”《毛泽东选集》第五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179页。而其实毛泽东这里颂扬的农民的“社会主义积极性”,有不少是属于农民“合伙平产”的平均主义积极性。同时,毛泽东对农民社会主义积极性的极力赞美,也让人想起了俄国民粹主义者对俄罗斯农民的共产主义天性的过分赞美。

二是“直接过渡”思想。“直接过渡”是经典的民粹主义思想,这种民粹主义思想的核心就是,通过农村公社道路,绕过资本主义,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虽然党和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曾批评过民粹主义思想,提出要保护、发展资本主义,包括建国初也一再强调要继续利用资本主义,容许其存在发展。但不可否认,在如何对待资本主义,如何处理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关系问题上,中国共产党“作为一个自信代表无产阶级利益的革命政党,其与生俱来就不可避免地在心理上排斥资产阶级”,杨奎松:《建国前后中共对资产阶级政策的演变》,《近代史研究》2006年第2期。希望早点消灭资本主义。毛泽东把向社会主义过渡,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与确立新民主主义秩序,开展新民主主义建设对立起来,把继续搞新民主主义等同于搞资本主义,最终提前结束了新民主主义社会,也提前消灭了民族资产阶级。

胡绳在1998年和1999年先后发表的《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关系:世纪之交的回顾和前瞻》及《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论再评价》两篇文章中,高度评价了毛泽东关于中国革命分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两步走的新民主主义理论,认为毛泽东在建国前的一个时期里曾是我们党内批判民粹主义的“第一人”。但是“到1953年宣布过渡时期总路线以后,党的方针有了明显的改变”:毛泽东实际上放弃了新民主主义理论,利用政治力量,人为促成了社会主义的发展,只用了3、4年时间(1953—1956年)就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到1958年,全国农村又跃进到人民公社。“可以说,领导思想失之毫厘,民粹主义的思想就在下面大为膨胀。当农业生产力没有任何显著提高,国家的工业化正在发端的时候,认为从人民公社就能进入共产主义,这是什么思想?只能说这种思想在实质上属于民粹主义的范畴,和马克思主义距离很远。”胡绳:《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关系:世纪之交的回顾和前瞻》,《中共党史研究》1998年第6期;《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论再评价》,《中国社会科学》1999年第3期。这种评价,应该说是有一定道理的。

(三)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理论依据及基本内容据薄一波回忆,1952年9月24日,毛泽东在中共中央书记处的会议上,谈到了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问题,提出:“我们现在就要开始用10年到15年的时间基本上完成到社会主义的过渡,而不是10年或者以后才开始过渡。”《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卷),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213页。此后,毛泽东又多次在中央会议上强调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重要思想,并得到刘少奇、周恩来等其他领导人的赞同和进一步阐述。

1953年6月,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毛泽东第一次对过渡时期总路线和总任务的内容作了较完整的表述,到12月进一步形成了对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完整表述:“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毛泽东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316页。1954年2月,中共七届四中全会通过决议,正式批准中央政治局提出的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1954年9月,一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把其作为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任务写入总纲。

关于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的理论依据,毛泽东在1955年3月召开的党的全国代表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中央委员会根据列宁关于过渡时期的学说,总结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经验,在我国国民经济恢复阶段将要结束的时候,即一九五二年,提出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毛泽东选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第138页。事实上毛泽东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主要是以列宁1921年前的论述及斯大林过渡时期的理论为依据,而不是以列宁的新经济政策为依据。石仲泉认为:“毛泽东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实际上以列宁1921年前和斯大林的过渡时期理论为依据的。《宣传提纲》在说明总路线时主要引述列宁和斯大林这一时期的言论。”石仲泉:《毛泽东的艰辛开拓(新增订本)》,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96年版,第179页。反映在中宣部的《宣传提纲》中我党对列宁过渡时期学说的理解,是斯大林继承与发展的以改造生产资料私有制为中心的战时共产主义思想,而不是列宁晚年以发展生产力为中心的新经济政策思想。

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表述反映出党和毛泽东把1949年建立新中国看作是社会主义革命的开始,中国由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的过渡,实际上从新中国的建立就已开始,新民主主义经济制度建立之日,也即是其开始走向消亡之时。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后,党和毛泽东不再把新民主主义社会看作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发展阶段,这也标志着我党彻底抛弃了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

过渡时期的时间范围,是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大约需要18年(3年恢复,再加3个五年计划时间的改造)左右。新中国的诞生,人民民主政权的建立,标志着新中国已进入了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历史时期,而其结束的标志则是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

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基本特点是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同时并举。

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实质是“使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所有制成为我国国家和社会的唯一的经济基础。”《毛泽东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316页。因此,它主要是要解决所有制问题:一方面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扩大,即国营企业的新建、扩建;另一方面,是把个体小私有制改造成为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把资本主义私有制改造成为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

虽然我们把社会主义工业化作为这条总路线的主体,把社会主义改造看作是其两翼,但是把通过社会主义改造改变生产关系看作是总路线的实质,反映了当时我们存在轻主体重两翼的倾向,实际上淡化了工业化与经济建设这一中心任务,强化了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和斗争,把消灭资产阶级与资本主义剥削放在更为迫切和重要的位置。

(四)社会主义改造的提前完成

在民粹主义的发展历程中,俄国民粹主义急进派特卡乔夫曾有抓紧革命,防止资本主义的大火把农村公社烧毁,以致延误革命时机的思想。我党在完成土地改革后有“趁热打铁”搞合作化,防止小生产和资本主义发展给社会主义改造加大阻力的思想,这可以说在害怕资本主义、急于革命的问题上有某种相似之处。

土改基本完成后,我党“趁热打铁”,充分相信以至不断夸大农民的社会主义积极性,从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开始,迅速展开了三大改造。原本准备用15年时间完成的社会主义改造,结果只用了短短3、4年时间就提前完成了。

在社会主义改造中,我们不断加快改造步伐,还对适当控制改造速度的正确主张进行错误批评。在1955年的农业合作化运动中,围绕合作化运动的速度问题,毛泽东与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部长邓子恢之间产生了不同看法。邓子恢因主张对合作化速度应适当加以控制,被指责为“小脚女人”而遭到批判。毛泽东在《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一文中指出:“在全国农村中,新的社会主义群众运动的高潮就要到来。我们的某些同志却像一个小脚女人,东摇西摆地在那里走路,老是埋怨旁人说:走快了,走快了。过多的评头品足,不适当的埋怨,无穷的忧虑,数不尽的清规和戒律,以为这是指导农村中社会主义群众运动的正确方针。否,这不是正确的方针,这是错误的方针。”他认为:“目前农村中合作化的社会改革的高潮,有些地方已经到来,全国也即将到来。这是五亿多农村人口的大规模的社会主义的革命运动,带有极其伟大的世界意义。我们应当积极地热情地有计划地去领导这个运动,而不是用各种办法去拉它向后退。运动中免不了要出些偏差,这是可以理解的,也是不难纠正的。”《毛泽东选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168页。批评的结果致使农业合作化的速度迅猛加快,到1956年上半年我国广大农村就基本上实现了原定用15年左右的时间来完成的农业合作化。

人为的推动使我们提前实现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消灭了生产资料私有制,确立了社会主义公有制。这一方面使我国社会发生了深刻变化,中国正式进入社会主义历史阶段,另一方面也由于人为加快了社会主义改造的脚步,出现了《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所批评的“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也过于单一,以致在长时间遗留了一些问题”等情况。同时,这也反映出党和人民在对待资本主义的态度和社会主义的认识问题上,还没有摆脱民粹主义的影响,普遍存在着“趁热打铁”,“不断革命”,尽快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加快向社会主义公有制转变的思想,试图在生产力还没有充分发展之前,中间不经过商品市场经济充分发展的阶段,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以至共产主义。

(五)割资本主义尾巴、“让资本主义绝种”

建国后,随着国民经济的逐步恢复和发展,随着国内外形势的不断变化与发展,面对各种内外压力,我党提前放弃了新民主主义理论,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主张越过新民主主义社会阶段的经济发展,直接向社会主义过渡;把通过社会主义改造改变生产关系,造成单一的社会主义所有制看作是总路线的实质;只用短短3、4年时间就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使社会主义所有制在中国落后的生产力基础上一统天下。

早在1953年6月过渡时期总路线正式确定时,毛泽东就提出了让资本主义绝种的问题。1955年召开的七届六中全会再次提出“让资本主义绝种”的问题,认为“使资产阶级、资本主义在六亿人口的中国绝种,这是一个很好的事,很有意义的事。我们的目的就是要使资本主义绝种,要使它在地球上绝种,变成历史的东西。”《毛泽东选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198—199页。同时,在全国范围内割资本主义尾巴,“兴无灭资”,防止“资本主义复辟”,彻底否定资本主义,直至“文化大革命”中更极“左”地宣称“堵不住资本主义的路,迈不开社会主义的步”;“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虽然毛泽东在1956年的一次谈话中也曾提出“可以消灭了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毛泽东文集》第7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70页。但这只是他思想火花中的灵光一现,旋即又归于沉寂而未能付诸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