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生活素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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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谁是罪犯

西·哈尔

一个警官的报告这样写道:

局长亲启

先生:

本署接到电话,本月10日晚7时31分,一个姑娘在迪福特·帕尔瓦大街的维卡拉基巷被刺。打电话的人自称约翰·丹尼森。这个青年人我认识,他住在约伯尼的市属公寓,曾在马克汉普敦的约维尼尔法院被指控殴斗和盗窃罪(1954年卷宗第892号)。

当我赶到出事现场时,发现了克里斯廷·芭尔京的尸体,时间是晚上8点37分。死者18岁,住迪福特·帕尔瓦大街朱伯尼·特雷斯胡同。尸检报告表明,被害者的胸部被一把长刃刺入后导致身亡(报告随信呈上)。

很快约翰·丹尼森由150码外的公用电话间赶来,情绪十分激动。他告诉我当晚曾约好与死者会面。意欲陪她参加马克汉普敦市政厅的舞会。他们要去维卡拉基巷口的汽车站,正好能够搭乘7点40分的公共汽车进城。这时,突然在巷子附近的灌木丛中跳出一个男人,此人面目在黑暗中无法辨认,他从背后袭击死者后逃走了。

经过进一步询问,丹尼森认定凶手是查尔斯·帕克。我对这个青年人亦有所闻,他住在迪福特·马格拉街的河滨巷,在上次大审中,被控犯有蓄意伤害罪(1954年卷宗第493号)。丹尼森声称,帕克两度因他与死者的关系公然对他以武力相威胁。我有理由认为死者禀性怪僻、轻浮放荡。

事故现场处理妥当后,我邀请丹尼森随我一同去警署。查尔斯·帕克也在那儿。金帕探长记录了他的陈述,他要讲完时,我们正好到达那里。

两人一见面,都摆出了一副跃跃欲斗的架式。为了他们的自身安全,只好把他们分别关进单人牢房。

我们对金帕探长的笔录做了分析(笔录一并呈上),帕克是在7点40分到达警署的。(我的实验结果表明,可以用10分零20秒从犯罪现场跑到警署。)帕克陈述的大意是:当晚,他约死者见面,准备一起去马克汉普敦的开罗电影院去看电影。他们在前往维卡拉基巷的汽车站的路上……下面我也无须再陈述了,先生,两者的供词完全相同。

帕克向金帕探长表示,他坚信丹尼森就是凶手,并说丹尼森曾三次殴打过他。

事情进行到这里,情况有些复杂,于是,我对两人进行了进一步搜查。

在丹尼森的身上,我发现了一块手帕(弄脏的)、一份马克汉普敦的《每夜新闻》、一包香烟、一盒火柴、一个钱包,钱包内有3先令6.5便士的现金,一把随身携带的小梳子和一把带鞘短刀。据他交代,带刀是为了防身,尤其是为了防备帕克。刀子显然是刚刚磨过的。他穿的是“无赖青年”式的衣服。我发现在右袖口处有一块血污。他坦然承认这很可能是死者的血迹。他说在她负伤倒地时,他曾扶过她。

我在搜查帕克时,发现了一块手帕(弄脏的)、一只打火机、3张淫秽照片(一并附上)、一个钱包,钱包内装现金2镑10先令6.5便士、一把小梳子、一条皮带,上面挂有个空刀鞘。在他的单间牢房里,我们发现了一把刀,与丹尼森的那把刀相似,此刀被藏在牢房的通风器里。经过一番盘问,帕克说那把刀是他的,但是带刀是为自卫,特别是为了防范丹尼森。

这把刀也有新近磨过的迹象,进一步检查,发现刀上有血迹。在他的手帕上也发现了血迹。但帕克说,那可能是他流鼻血时弄上的,因为他有流鼻血的毛病。至于刀上血迹,他说是由于在磨刀时划破了手。他右手的拇指上的确有一道新近愈合的伤口。他的服装式样与丹尼森相仿,未在衣服上发现血污。

在警署的化验表明(送检报告随文呈上),所有的血型均与死者的血型一致,均是O型。不妙的是,帕克也是这种血型。经检查,丹尼森的血型则是AB型。

11日清晨,我重返维卡拉基巷的现场搜索证据。虽然巷内路面泥泞,然而一男一女走向犯罪地点的脚印还可以分辩出来。我还从巷子的另一端,就是那一片灌木丛里,发现了一个男人的脚印(附照片)。这脚印在这儿与那一对男女的脚印交错在一起,我和其他警察的脚印也混杂其中。

我取来死者的鞋,证实了与那女人的脚印相吻合,然后我又找来两个被拘留者的鞋子,看到两双鞋子后,我大吃一惊,它们几乎一模一样,都是新的,黄褐色的微孔皮革,皱胶底,鞋码均为10号。经过询问查明,两人先后在马克汉普敦的高街上的同一家商店里购买此鞋,时间只相差几天。两双鞋都沾了泥,不用说每一双鞋都合适那两组脚印。

死者的母亲和姐姐我也亲自走访了。其母对自己女儿的活动一无所知,不过她姐姐告诉我,死者和这两个年青人中的每一个都经常外出,两人都为她与另一个的交往而对她施威,她也说不上妹妹和其中哪一个共度了出事的那个夜晚,可她提到她是个舞迷,经常去市政厅跳舞。对德怀特·拜布尔主演的片子更是酷爱,而这位影星的一部新片“巴黎恋歌”那天正好在开罗电影院上映(参见呈上的《每夜新闻》的广告)。

审讯到此无法向下进行了。两个年青人都一口认定自己的供词全是事实,我也无法判定谁在撒谎。要想找到更多的证据,希望十分渺茫,但是两人之中必定有一个是凶手。我非常遗憾,我没法在这种情况下对可疑的人犯逮捕归案。

(警官)B·波特里斯

这份报告局长仔细看了两遍,接着在页边批示:立即逮捕丹尼森。他认为他的谎话天衣无缝,不过有一点他却露了馅。如果他是带着克里斯廷去舞会的话,那他为什么竟穿着一双皱胶底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