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成功励志经典成功之道——营销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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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四、产品销售渠道的选择

合理选择销售渠道,企业可迅速及时地将产品传送到用户手中,达到扩大产品销售,加速资金周转,降低流通费用,提高利润率的目的。

(一)销售渠道的五种模式

尽管各国的国情不同,商品销售渠道繁多,五花八门,但可以大致划分为以下五种模式:

1.生产者—消费者。也称直接销售渠道。优点是比较快速,企业需具有一定的销售能力,因自己的销售网点有限,销量会受到限制。这种渠道适于易腐变质产品的销售。

2.生产者—零售商—消费者。生产企业向零售商供货,零售商再向消费者销售。

3.生产者—批发商—零售商—消费者。批发商除了把商品集中起来,再通过零售商分散下去外,往往还承担商品储存、为消费者提供技术等任务。

4.生产者—代理商—零售商—消费者。代理商具有丰富的销售经验和技巧,销售路子广。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产品经过这一渠道会越来越多。

5.生产者—批发商—代理商—零售商—消费者。国内产品进入国际市场,需要在该国寻找代理商,经由代理商去推销产品。

(二)选择销售渠道的原则

1.经济原则。商品流向合理;环节尽可能少,各环节的组合合理;所选渠道的物流功能较强,使商品实体在转移中,耗费少、速度快、时间短;所选渠道具有相对稳定性。

2.时间原则。在千变万化的市场上,时间就是财富,机不可失,时不再来。所选渠道应能把产品及时、迅速、安全地转移到消费地区。

3.应变原则。企业所选择的销售渠道中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网点,在市场销售中都应具有较强的应变能力和竞争能力。

(三)销售渠道的选择

1.渠道长与短的选择。凡是通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中间环节的销售渠道,称为长渠道,反之,则为短渠道。

选择长渠道的条件是:(1)生产与消费的时、空距离较大;(2)消费者不太集中,分散性较大;(3)生产或消费一方有季节性;(4)消费者每次购买的数量不多,而单价也较低的“便利品”;(5)商品具有耐久性;(6)标准化较低的商品;(7)售中与售后不需要技术指导与服务的商品。

选择短渠道的条件是:(1)生产与消费者距离较近;(2)生产者自身的资金雄厚,并大量生产;(3)消费者比较集中或购买者能大量采购的;(4)生产与需要有连续性、持久性、变化不大的;(5)消费者购买数量少、单价高的商品;(6)不易保存、易腐败的商品;(7)标准化程度高的商品;(8)产品品种繁多而需求变化大的商品;(9)新上市的商品;(10)售中与售后需要技术指导与服务的商品。

生产者直接销售的渠道最短,其优点,一是上市及时,销售快速;二是没有中间环节,利于竞争;三是了解市场,便于改进产品。但直接销售要增加投资,如增加仓储设备及存货,增加销售人员和费用等。

2.渠道宽与窄的选择。所谓宽渠道,是利用较多的零售商,将商品推销到尽可能多的地方和消费者手中的销售渠道;反之,则为窄渠道。“宽”与“窄”的选择有以下三种情况:

(1)广泛分销。即在同一地区内经销的数目不加限制,越多越好,如日用工业品就适于较多的批发商和零售商推销。

(2)有选择的分销。即在一定的地区内,选择几个中间商去推销产品,适于消费品中的选购品、特殊品和工业品中的零配件的销售。选择少量中间商推销,对生产者来说,产品可以占有一定的市场,成本较低,并提高控制量;从经销商来说,可维持一定的产销关系,增加销售额,且获得一定利润,同时,也有利于产销双方的配合。但在选择中间商时要注意以下几点:①店址应在市场中心地带,设备条件较好;②商店的信誉较高;③符合制造者销售产品网络的总体布局。

(3)独家中间商经销。即在一定的市场区域内,制造商只选择一家批发商或零售商经销其产品,并规定经销商不得再经销别的厂家生产的同类竞争性产品。通常贵重、高价商品宜采用这种方法。

对制造商来说,有以下好处:①易于控制经销商,并决定其产品的销售价格;②在广告与其他促销活动方面,易于与经销商取得合作;③发货、运送、结算等手续简单,有利于降低成本;④有利于竞争;⑤可以提高经销商的推销效率与经营的积极性。其不足是:①独家经营,可能失去更多的市场;②难于适应市场的变化;③距离较远的消费者购买不便。

对经销商说,有以下好处:①可以享有制造商准销产品的一切权利和利益;②独家经营不必做削价竞争,能确保利润;③经销独家产品,可提高经销企业威望,并与制造商保持较为密切的关系。但也有不利之处:①经销企业的命运与制造商紧紧连在一起,倘若制造商倒闭,经销企业也会受到冲击;②在经销过程中,制造商若提出较苛刻的条件,如不接受,制造商可能另辟新径。

(四)中间商的选择

中间商又分经销商与代理商。前者具有商品所有权,独立经营,买卖商品,从中盈利;后者不具有商品所有权,在销售活动中只收取佣金。

代理商有以下几种:(1)企业代理商,代表一家或几家制造商推销商品,与制造商就价格、地区、承接订单程序、运输与服务办法、质量保证以及佣金标准等,订有书而协议。(2)销货代理商,即为产品生产企业的全权独家经营的代销商。(3)进货代理商,为购货单位代购商品,代为收货、验货、储存和运输。(4)寄卖商,是从事委托现货代销业务的中间商,生产者或货主向寄卖商交付商品,寄卖商销售之后所得货款,扣除佣金和有关费用,余额交付给生产者或货主。(5)经纪商,是既无购买现货资金,又无商品所有权,主要是为交易双方协商购销业务时从事代理服务,提供商品价格体系及市场信息,在中间起媒介作用的中间商。买卖双方成交后,按成交额提取一定比例的佣金作为报酬。

中间商按在商品流通中所处的地位划分,又有批发商和零售商两类。

批发商是为了转售或供其他商业用途进行交易的中间商。按其经营品种多少,可分为一般批发商和专业批发商;按地域,可分为地方批发商、区域批发商和全国批发商;按服务功能,可分为综合批发商(提供运营的各种服务功能)和专业服务批发商(提供部分服务功能)。专业批发商又分为:①承运批发商,根据零售商的订单,从制造商处取得货物,直接运送给购买者。②货车贩运批发商,即将批发的货物载在车上,迅速供应零售商。③现货自运批发商,批发商品的价格较低,顾客用现金购买并自行运输。

零售商是把商品卖给最终消费者的中间商。具体又分:(1)专业商店——仅经营一类或几类商品。(2)百货商店——西方有的国家的大型百货店,经营的商品在25万种以上,有的高达50万种之多。(3)超级市场——采用自动售货方式的大型零售商店。(4)方便店——多设在居民点附近,出售家庭常用商品。(5)综合商店,如农村经营百货、农用生产资料、食品的供销社。(6)连锁商店——是属于同一资本集团并在其统一管理下,分设两个以上的统一店名的零售店。(7)邮购商店——是通过广告或向顾客邮寄商品目录的方式招徕生意,并按顾客要求,及时将商品寄去的商店。(8)购物中心——指由许多商店有计划地集合在一起的大型商场。

销售效率高、费用又低的中间商,为生产企业最为理想的选择对象。具体考虑的因素:一是中间商要具有比较有利的地理位置,批发商处于交通发达地段,零售商应处于城镇主要街道、热闹区域。二是中间商与产品消费者有广泛而较密切的联系,销售量大。三是中间商的信誉高、经营能力强、资金有保证。四是中间商能为顾客提供有关的服务,如送货上门、帮助安装维修、进行技术指导、配备零件等。五是中间商经营的品种与制造企业的产品具有连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