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是双人比赛,比赛中,一方用剑尖刺击对手,使剑尖准确无误地刺在有效部位并具有刺入的性质。最后有效点击数多的一方为胜。按规则,循环赛在四分钟内五次击中,淘汰赛在九分钟内十五次击中。最先击中对方达有效次数,或时间到后击中对方次数多者为胜。团体赛,最先击中对方达45次的团队为胜。
击剑运动有三种武器:重剑、花剑、佩剑。三种武器的有效击中点及比赛规则亦有不同,故每种武器都有其竞技特点。相比而言,花剑更具运动性,佩剑速度最快,重剑则更需要技巧和准确性。
设备
1花剑。花剑是惟一的完全刺击武器。它是这三种武器中最轻的一种。花剑比赛中,只准用剑尖刺对方的有效部位,电动剑尖必须超过500克的压力,才能使裁判器产生信号,普通剑必须清晰、明显的刺中。花剑和佩剑只有进攻一方才能得分。
花剑比赛讲究击中优先权。剑道旁的裁判为主裁判,他必须在花剑和佩剑比赛中,双方同时击中时,决定谁有“击中优先权”。
2重剑。重剑是从古代的决斗中遗传下来的,所以在三种剑中,它最重。重剑只能用剑尖刺对方的有效部位,正式比赛应用电动器械。电动剑尖要大于750克压力,才能使裁判器显示信号。重剑击中时,裁判器只显示红色或绿色的彩灯。重剑击中的部位最大,包括全身即:躯干,腿脚,手及臂以及头盔。在004秒内击中对手两次就可得分。
3佩剑。佩剑是现代骑兵用剑,佩剑是既劈又刺的武器。在实战中,以劈中得分为多。击中有效部位是上身,头盔及手臂。
4剑道。剑道一般都是一点五宽,十四米长,一般用金属性材料制成。剑道有边线、底线以及预备线。每个击剑者在后脚退到端线才被“警告”,然后被警告者后脚站在离端线两米的警告线前继续比赛。
5服装。服装的主要用途是起保护作用,服装包括短上衣、护臂和胸的胸甲、护头和脸的面罩、护手的手套、护下身的短裤或马裤以及特制的击剑鞋。
预备
比赛在一点五到一点八米宽,十四米长的剑道上来进行。当裁判宣布准备比赛时,双方队员在离中心线两米处紧急就位。队员们应该侧身站着,手中剑必须指着对手,未握剑的手靠在背后。运动员每得一分都得回到这个姿势重新比赛。
得分
使用重剑、花剑、佩剑击中,就是用剑尖刺击对手,使剑尖清楚地、准确无误地刺在有效部位并具有刺入的性质。到达对手身体的任何部位的击中,都是有形的、实体的、实质性的击中。为了使之成为有效的击中并得分,落点必须在有关剑种规定的有效部位内。
重剑是完全刺击武器。只有剑尖击中有效,剑身横击无效。击中有效部位包括全身即:躯干,腿脚,手及臂以及头盔。与花剑及佩剑不同,重剑每次击中都有效。若双方在四分之一秒内相互击中,双方各得一次击中数。最容易被击中的部位是手。所以,重剑比赛需高度准确性,攻击对方的好机会常常是当对方开始攻击的时候。两位选手的剑尖分别装有红光和绿光探测器。击中发生时,剑尖会产生一束强光。花剑是完全的刺击武器。只有剑尖刺中才有效,剑杆横击无效。有效击中部位是上身。击中有效部位由金属衣裹覆,这样,电子仪器便可以分出有效和无效击中。花剑比赛也讲究击中优先权。先攻击而击中者得分。被攻击者须先做出有效抵挡动作后再进攻击中才有效。双方同时击中均不得分。在此情况下,击中优先权很难区分,如有时剑触及手臂,在花剑中是无效部位。
躲闪、移动和超越
移动和躲闪是允许的,甚至不持剑的手可以接触地面。
在比赛过程中,禁止转身背向对手。当发生这种错误时,裁判员将按第114条、第116条、第120条的条款处罚犯规运动员。同时该运动员可能击中的一剑将被取消。
在比赛过程中,当一个运动员超越他的对手时,裁判应立即发出“停”的口令,命令双方回到超越之前各自占据的位置。
在超越过程中,如发生相互击中的情况,立即做出的击中被视为有效,而超越之后的击中则被视为无效。但是受到攻击的运动员在转身时立即做出的击中应为有效。
比赛过程中,当一个做冲刺的运动员显示被击中,同时他超越场地顶端很长距离,而引起拖线盘或拖线盘联接线被脱开,他受到的击中不会被取消。
犯规与处罚
比赛重新开始后,一般情况都是从同一地点开始比赛(判罚丧失场地除外)。判罚丧失场地一般是把比赛的现场向犯规的团体移一米。如果选手的双腿都触底线,将被罚击中一剑。
警告后,重犯同一错误,也会被罚击中一剑。像在佩剑中的冲刺冲撞,在花剑中故意做身体接触,在重剑中推挤对手也属于故意身体接触行为。都会被罚击中一剑转身背向对手、剑尖在场地上非法拖划和重刺或者用不持剑手遮盖避免被击中都是犯规行为。第一次给以黄牌警告,如果再犯,将出示红牌判罚被对方击中一剑。对那些更为严重的犯规,比如报复与粗暴冲撞以及与对手串通舞弊,将会直接出示黑牌驱逐出场。
击中的判断
1击中的具体情况及取消击中。对于击中的具体情况,只能以裁判器显示为准。如果裁判器不显示击中信号,裁判员就不能宣布某运动员被击中(除非组织规则中第17条、第24条规定的情况和罚剑情况下)。
裁判员应该重视电动器材可能发生的故障,尤其是在任何重新实际交锋之前,且场上器材没有任何更换时,在裁判认真监督下进行测试后,确认有以下情况,他应当把自己在裁判器显示击中信号后刚刚认可的一次击中取消。
——宣布被击中的运动员做出有效击中,但没有引起“击中”信号;
——宣布被击中的运动员引起的信号在裁判器上不能保持稳定;
——在宣布被击中运动员身上产生“击中”信号,而实际上并未发生击中,或者是由于接触剑或无效部位而产生这一信号。
如果宣布被击中的运动员的佩剑不符合器材规则第24条第4到第6段的规定(护手盘、剑柄及其剑头的内外导分应当绝缘),即使击中剑身而引起信号,击中也将不被取消。
2裁判员还应当执行下列规则。
(1)只有在确认故障前的最后一次击中可以取消;
(2)运动员如果未经裁判员的同意在其做出裁决之前着手改动或更换自己的器材,就将失去取消击中的一切权利;
(3)如果实际交锋已重新开始,运动员就不能再要求取消重新开始之前已被确认的被击中的一剑;
(4)在设备中(包括运动员自己的器材)发现缺陷的地方,对于可能发生的取消无关紧要;
(5)为确认故障,没有必要每次重复试验;但毫无疑问该故障必须至少一次得到裁判的亲自确认,试验过程由他自己或在他指挥下进行;
(6)显示被击中信号的运动员如果碰巧折断其剑身,可以因此取消对手对他的击中(除非剑身断裂明显在记录击中之后);
(7)裁判员应十分注意裁判器未显示或异常显示的击中情况。在这些故障重复出现的情况下,裁判应当向在场的电动器材委员会成员或专职技术专家求助,以便检查器材是否符合规则。
(8)由于意外情况而不可能进行检查时,击中将被视为可疑,从而被取消;
(9)如果裁判器两侧均显示信号。裁判将执行条款第80条的规定。
(10)在执行通则时,即使无任何信号被记录下来,只要交锋一变混乱,使裁判无法分析一系列交锋时,他就应当停止交锋。
赛制
击剑比赛分为个人赛、团体赛。个人赛采用小组循环制和直接淘汰制,团体赛直接采用单败淘汰赛制。直接淘汰赛的每一场比赛方法采用每盘击中15剑,比赛时间为9分钟。每盘分为3局,每局3分钟,局间休息1分钟。一名运动员击中15剑或者9分钟规定时间全部用完,击中剑数多的运动员获胜。若在规定时间结束时出现平分,则需加赛1分钟。加赛中,击中第一剑的运动员获胜。加赛前,运动员必须进行抽签,若平分情况持续至加时赛结束,则抽中优胜权的运动员获胜。
团体赛每队4名队员,3人参加团体对抗,一名队员作为替补。每场3分钟打5剑,共9常先得45分的队获胜。
攻击动作
1进攻动作进行时只是单一动作,即为简单进攻。简单进攻可以直接(在同一条线上)也可以间接(在另一条线上)进行。
当进行由多个动作组成进攻时即为复杂进攻。
2还击有及时与不及时之分,但这只是还击动作速度问题。例如:
(1)直接的内单还击:
——直接还击:防守后未离开防守线而击中对手的还击;
——压剑还击:防守后在对方剑身上滑动而击中对手的还击。
(2)间接的简单还击:
——转移还击:防守以后,在相反线上击中对手的还击(如果防守是在上线,那么经过对手剑的下方还击。如果防守在下线,那么经过对手剑的上方还击)。
——交叉还击:防守以后,经过对手剑尖前面,转向相反线上击中对手的还击。
(3)复杂还击:
——画图还击:防守后,在对方剑的周围画了一个完整圆周,而在相反线上击中对手的还击。
——两次转移还击:防守后首先经过对手剑的下方转移到相反线上,再回到防守线后击中对手的还击等等。
观赛礼仪
观众进入和退出场地时要有序,一般要提前到达场地,这是对运动员、教练员和裁判员最起码的尊重。在比赛开始时,一定要保持安静。不能在击剑场馆内使用闪光灯。手机要关机或设置在振动或静音状态。要给予运动员支持和鼓励,不能喝倒彩。当双方运动员交锋结束,裁判员下达“开始”和“停”的口令时,观众应保持安静,裁判员判罚之后,观众可为双方运动员鼓掌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