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重竞赛总则
1两种举式犯规动作。
(1)从悬垂状态提铃。
(2)提铃过程中有停顿。
(3)除两足外,身体任何部位触及举重台。
(4)在完成动作时,两臂伸展不平均或不完全。
(5)伸展臂部过程中有停顿。
(6)用推举完成动作。
(7)起立时臂有屈伸。
(8)在试举中离开举重台,即让两脚触及台外地方。
(9)在裁判员发令前将杠铃放下。
(10)在裁判员发令后杠铃从身后落下,或故意从身前摔下。
(11)未能使两足站在与杠铃和躯干的平面相平行的同一横线上来完成动作。
(12)放铃时,未能使杠铃整体接触举重台。
(13)抓举时,在完成动作中横杠触及头部。
(14)挺举翻铃转肘之前横杆触及胸部。
(15)翻铃时肘、上臂触及大腿或膝部。
(16)上挺前两腿未伸直。
(17)屈膝上挺未完成动作。
(18)上挺前有意使杠铃颤动。
2服装和护具。
(1)举重比赛运动员必须穿举重服,举重服式样为紧身衫连裤。
(2)男运动员必须穿护身或紧身三角裤,女运动员必须戴胸罩、穿紧身三角裤。
(3)举重鞋的后跟应是正常形状。鞋底不得超过鞋帮5毫米,鞋帮靴高不得超过130毫米。
(4)举重腰带须系在举重服外,宽不得超过120毫米。
竞赛进程中的若干规则
1抽签:在技术会议上进行。由副总裁判长带领记录长和记录员按大会秩序册顺序,各队参赛运动员进行一次性抽签。所抽得的签号决定运动员称量体重的顺序和试举顺序。抽签时,不分级别,签号数量根据大会参赛运动员人数确定。
2加重原则:杠铃重量是逐渐增加的,试举重量必须是25公斤的倍数,破纪录试举必须是05公斤的倍数。每次试举成功后必须增加至少25公斤。场上杠铃重量不得低于275公斤。
3更改试举重量:运动员要求改变试举重量,必须在最后一次点名前提出。在来不及填卡的情况下,教练员或运动员可口头要求改变重量。但每次试举的重量只能更改两次。
4破纪录规定:任何一次试举成功的重量超过该项纪录05公斤或05公斤的倍数,即承认为新纪录。新纪录一旦创造,其它人不得以同样重量破该纪录。总成绩必须超过原纪录25公斤即承认新纪录。
举重比赛记分
举重是一项简单的运动,每位选手在抓举和挺举上分别有三次试举机会,每一项中的最好成绩计入总成绩。比如说,一位选手在抓举中举起85公斤,在挺举中举起115公斤,则其总成绩是200公斤。如果一位选手在抓举中三次试举失败,则他(她)可以继续参加挺举比赛,但无法参加最后排名。
如果两位选手举起的重量相同,则体重较轻者名次列前。万一出现两人成绩相同,体重也相同的情况,则先举起这一重量者名次列前。
一位选手第一次试举的重量决定其出场顺序。第一次试举重量较轻者先出场,一直进行下去直到最大重量。如果两位选手要的重量相同,则出场顺序由抽签决定。每一次试举的重量增加必须至少为25公斤,但试图打破世界记录的试举除外。在那种情况下,重量的增加可以仅为05公斤,但计入总成绩的重量是与实际成绩最为接近的25公斤的整数倍重量。
选手上场前在准备室中有20至30分钟的练习时间。上举重台之后有一分钟时间为试举做准备。在这一分钟里,他们往手上抹一些滑石粉以增加摩擦。如果一位选手连续试举两次,则两次试举之间有两分钟休息时间。
举重比赛裁判
举重比赛有三名裁判,他们的判决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成为最终判决。裁判长坐在举重台前方,其左右各坐有一名裁判员。每名裁判控制一盏红灯和一盏绿灯——红灯表示试举失败,白灯表示试举成功。两名裁判激活同一信号灯后立即会有一声喇叭响起,即放下杠铃信号,示意选手放弃试举或将杠铃放回举重台。
评判团负责观察每次试举情况,并有权推翻裁判的决定。评判团由五人组成,其中一人被指定为主席。
技术会议
比赛前1~2天召开技术会议。
技术会议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总裁判。副总裁判、记录长、一位记录员和各队教练员参加,由总裁判主持会议。
在技术会议上,统一竞赛规则和竞赛规程中的有关疑难问题。
在技术会议上,最后确定参赛运动员的名单,注明运动员姓名、体重级别、出生日期、近年在比赛中获得的最好总成绩,此后运动员不得再降级参加比赛。
在技术会议上抽签,确定运动员称量体重和试举的顺序。
确定场次
竞赛场次的编排,按体重级别的轻重,由轻到重逐级进行。在运动员人数不多的情况下,可合并两级或两级以上的运动员参加同一场比赛,成绩则按实际级别计算;如同一级别人数过多,可按报名成绩分成若干组,但必须在同一天内进行比赛。在同一级别的比赛中,仲裁委员、裁判员不得更换。每场比赛,先进行抓举,后进行挺举,两种举式必须在同一场内完成。
称量体重
运动员在该场竞赛前2小时开始称量体重。称量时间为回小时,过时作弃权论。
各队在称量体重前5分钟领取运动员卡片。
签号小者先称量。运动员上秤时即将填写好抓举、挺举第一次试举重量的运动员卡片交给记录员。
称量体重由副总裁判、三名执行裁判和记录员组成的小组执行该项工作。磅秤由主裁判掌握。称得的重量经两位裁判员同意后,由记录员记下。称量体重时,运动员听到点名后,除本人外,允许该队派一人陪同到场,称完后应立即离场。
运动员应裸体称量(男运动员可穿紧身三角裤;女运动员可戴胸罩,穿紧身三角裤)。每人只能称量一次,如体重不符合该级别的重量时,可在规定时间内再行称量,次数不限,直到合格为止。
在该场运动员的体重全部称量完毕后公布该场运动员竞赛顺序。
女运动员称量时,必须由女裁判员和女记录员执行。
称量体重后,按实到运动员人数,根据原签号大小顺序,依次改为1、2、3……顺序排列,最后确定比赛签号。
运动员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方可升级比赛:
(1)提出的时间最迟在原报名级别称量体重开始时。
(2)经称量,体重超过原报名级别的标准。但无论哪种情况,升级运动员其成绩必须达到该级别的及格标准并不超过规程规定的参赛级别人数时才可参加。如以团体为单位的竞赛,则要在该单位,该级别有空额时才能参加。
称量体重时,由检录员按各单位参加该场比赛人数(如一名运动员,陪同人员不超过三人;两名运动员,陪同人员不超过四人)的有关规定,分发“准备活动室入门证”。
介绍仲裁委员、裁判员和运动员
1每个级别(或组)开始比赛前15分钟,按如下顺序介绍:
(1)按签号介绍参赛运动员;
(2)介绍裁判员和候补裁判员;
(3)比赛前5分钟介绍仲裁委员会人员、总裁判、值班总裁判和记录长。介绍时他们在原位起立。
2执行裁判员向仲裁委员会递交裁判员证书。
3裁判员检试裁判灯光系统。
竞赛中的有关规定
加重员离开举重台后,立即开始点名,先报场上杠铃重量,再报签号、单位、姓名和第几次试举,接着报下一个运动员准备。
点名音落后,计时钟才开始走动,等运动员将杠铃提离举重台立即停表。
运动员试举后应由教练员立即预报下一次试举重量。如不及时填报下次试举重量,试举成功就作为增加25公斤论,失败按不变处理。
运动员预报或更改的试举重量,检录员必须及时通知记录员和后场公布员;后场公布员将预报重量及时填写在公布牌上,以便各队作好试举准备。
试举顺序
试举重量轻的运动员先进行试举。
第一次试举重量相等时,按签号决定顺序,签号小者先举。在第二、三次试举中,如遇试举重量相等,则按前一次的试举顺序进行。
不同次数试举中,试举重量相等时,试举次数少者先举。在连续试举的情况下也不例外。
点名后的出场时间
场上杠铃重量加好后,加重员离开举重台,记录员开始点名至运动员将杠铃提离举重台,允许有一分钟的间歇时间。最后半分钟发出信号。如到1分钟运动员还未将杠铃提离举重台,即判该次试举失败。
注:同一运动员两次试举之间无其它运动员实际试举、裁判员无判决的情况,称为“连续试举”。
混合级别试举顺序
若不同级别在同一场次进行比赛时,试举重量仍由轻者先举。
单项比赛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