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亲子家教产孕妇禁忌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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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第一百〇 孕妇不宜多食酸性食物

孕妇在妊娠早期可出现择食、食欲不振、恶心、呕吐等早孕症状,不少人嗜好酸性饮食。研究发现,妊娠早期的胎儿酸度低,母体摄入的酸性药物或其他酸性物质容易大量聚集在胎儿组织中,影响胚胎细胞的正常分裂增殖与生长发育,并易诱发遗传物质突变,导致胎儿畸形。在妊娠后期,由于胎儿日趋发育成熟,其组织细胞内的酸碱度与母体相接近,受影响的危害性相应小些。因此,孕妇在妊娠初期大约两周时间内,不宜服用酸性药物、饮用酸性饮料或食用酸性食物。

如果孕妇确实喜欢食用酸性食品,应该选择营养丰富且无害的天然酸性食物,如西红柿、樱桃、杨梅、石榴、海棠、橘子、草莓、酸枣、葡萄、苹果等新鲜水果和蔬菜等。这些食品既可改善孕后发生的胃肠道不适症状,又可增进食欲和增加多种营养素,可谓一举多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