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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9章 小儿为什么要预防接种?如何掌握接种程序?

人们生活的环境中有众多的致病因素,但多数人并不得病,这是因为人有免疫力。免疫力是人体保护性反应,是在与各种引起感染的病原体作斗争中获得的。把某些能引起生病的细菌或病毒,用科学的方法使其减低毒性做成菌苗或疫苗,用注射或口服的方法送到人体内,达到既产生免疫力,又不会引起疾病的目的,这种方法叫做预防接种。

新生儿出生后,体内往往还有来自母体的各种抵御疾病的抗体,尤其用母乳喂养者,奶汁中还含一定量的抗体,因此,婴儿在6个月内很少得传染病。婴儿6个月后来自母体的抗体免疫逐渐消退,此时若接触病毒、细菌等病原体则极易患传染病,特别是危害较重的结核、麻疹、脊髓灰质炎、百日咳、白喉和破伤风等,不仅有生命危险,有些病如脊髓灰质炎、脑炎,即使治好后也会留下肢体瘫痪、智力低下等后遗症,造成患儿终身痛苦。因此,为使婴儿避免得病,最重要的就是按时进行预防接种。

正常小儿预防接种的程序如下:

初生~2个月:卡介苗(初种)。

2~3个月: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糖丸(初服)。

3~8个月:白、百、破混合制剂,初种共3次。

8~15个月:麻疹减毒活疫苗(初种)。

1~6岁: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糖丸(Ⅰ型、Ⅱ Ⅲ型)(1岁、2岁各1次),白、百、破混合制剂(第1次加强)。

6~7岁:卡介苗(复种)、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糖丸(Ⅰ、Ⅱ Ⅲ型)(第4次服),白、百、破混合制剂(第2次加强)。

7~12岁:麻疹减毒活疫苗(复种)。

12~16岁:白、百、破混合制剂(第3次加强)。

如果过了适当的接种年龄尚未实施自动免疫,即应尽量根据表内指出的次序从速补种,但在7~10岁以上的年长儿不宜注射百、白、破疫苗,以免产生神经性反应。在伤寒较流行地区则在5岁后宜及早接种三联菌苗(伤寒、副寒伤、霍乱)。

在接种的局部皮肤有严重皮炎、牛皮癣、湿疹及化脓性皮肤病的儿童,应该在这些疾病治愈后再接种。

任何原因引起的发热,体温超过37.5℃,应查明原因,治愈后再接种。

患急性传染病或传染病治愈不到两个星期者以及有较密切的传染病接触史者,过段时间再接种。

患严重心脏病、肝脏病、肾脏病、结核病的儿童,不宜接种。

患有神经系统疾病,如癔病、癫痫、大脑发育不全的儿童不宜接种。

重度营养不良,严重佝偻病的儿童,应待治愈后再接种。

有先天性免疫缺陷的儿童,接种疫苗也不会产生抗体,并且会有严重的注射反应,也不宜接种。

有严重的过敏体质的孩子,包括婴幼期常有哮喘发作,荨麻疹,接种疫苗后有过敏史的儿童,不宜接种。

腹泻儿童每天大便超过4次者,不宜口服脊髓灰质炎糖丸。

传染病流行期间与传染病人有密切接触史的儿童可能已感染了传染病,不宜马上接种菌苗,应观察一个最长潜伏期间后没有发病,方可接种,否则,易引起强烈反应或发生意外。

孩子因患病或因某种原因正在接受激素或抗肿瘤药物的治疗,或接受手术治疗放射治疗时,则不宜进行预防接种。

婴儿不明原因哭闹、拒食、精神萎靡等异常情况,尽管未明确是否患病亦应暂缓接受预防接种。

孩子在上述异常情况下,如接受预防接种不但达不到预防效果,还可使原有病情加重或发生严重的接种反应,家长和教师应注意发现孩子这些异常情况,并及时向接种人员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