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乾隆年间,袁枚在上元当县令。
上元的边上是如皋县。如皋有兄弟两人,哥哥叫俞溧,弟弟叫俞汤。他们的父亲临死前对大儿子说:“你的弟弟还小,我遗留下来的银子你先藏着,等他长大了,你分一半给他。”谁知,这个做哥哥的很贪心,等弟弟成家了,他却不分给他。弟弟问他讨了几次,他就是不承认,弟弟告到县衙门里,那个糊涂县官还是不判给他。俞汤听说袁枚是个善于断案的好县官,就越境来到袁枚那里告状。袁枚觉得这件案子有些棘手,想了一阵,终于想出一个办法来。
这时,上元正好有一伙强盗被抓,他就要狱卒暗示强盗攀俞溧为同伙,然后派人去将俞溧抓来审问。俞溧不知是怎么一回事。吓得战战兢兢的,道:“大老爷明鉴,我与这家伙素不相识,怎么会去与他合伙?”袁枚一拍案桌,说道:“谁知道你认识不认识,你只说你家里的银子是哪来的就是了。”
俞溧道:“小人的银子来得清清白白,都是我死去的老爹遗留下来的,1200两银子。”
袁枚道:“祖传的财产一定是平分的,这么说来,你兄弟也有1200两银子?如果他没有这些银子,一定是你抢来的。”俞溧道:“这个,这个,这个弟弟年岁还小,刚刚成家,小人还来不及分给他,小人明天就分600两给他。”话音未落,屏风后转出俞汤来。袁枚说:“那么你现在就分给他吧!”
俞溧哑口无言,只好乖乖儿将600两银子分给了弟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