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科普读物开拓学生视野的传奇故事: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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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章 驯狗作贼

贼,一般是用手去偷别人的东西。而美国波士顿有个神偷,名叫布朗特的从不亲自下手,而是驯练了一条狗,专抢女士的手袋。布朗特驯练的是一条杂种狗,名为“滑头”。在过去6个月里,它为主人抢来的东西价值超过5万美元。

“滑头”平时趴在路边,静静地观察来往的行人。每逢见到带手袋的单身女子经过,它就悄悄尾随上前,趁对方不防备,突然发难,咬住手袋抢了就逃。这条狗十分狡猾,它逃走时不沿着大路跑,而专从后巷、过道、后园穿过去,很快就能把尾追的人甩掉。

警方接到很多同类报案后,有一天一个警察在路旁发现了“嫌疑犯”,他当时并不惊动这条狗,而是回去向局长作了汇报。局长听罢,沉思一番,叫女巡警罗莎换上便装,去诱捕罪犯。罗莎奉命身穿便装,一手提着个手袋摇来晃去,朝“滑头”走去。在手袋里,装有一个电子跟踪器。“滑头”果然中圈套。它抢走了这个手袋,却把警察引到了主人布朗特的家中。布朗特今年57岁,从前是个练狗师。在他家的地下室里,警方捡获了374个手袋。

布朗特交代说,他小时候看《神犬拉茜》的电影时,就有了驯狗作贼的念头,但只是想想而已。两年前他突遭解雇,内心痛苦,于是决定走上了这条犯罪的道路。每天的收入,足够他过好日子的了,而如今,只好去尝尝铁窗的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