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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不要与人争执

好争辩是一种普遍的心理特点。生活中那些充满睿智而冷静的人,是不会与人争执的。正如林肯所言:“你不应该耗费许多宝贵的时间去和人家争辩,更不应该蓄意争辩来打击人家的自尊心。要是你觉得有什么地方吃亏,还是谦让一点为好,因为与其因和一只狗抢路而被它咬一口,倒不如让它先走过去的好;你如果被它咬伤了,就是你把它打死了,对你的伤口也是毫无补救的。”所以,不与人争辩对自己是有益的,否则,会两败俱伤。

从前,有一条蛇,头和尾之间总是闹矛盾,它们总是为了谁重要谁不重要、谁应该在先谁应该在后争论不休。

这一天,蛇头和蛇尾又吵得不可开交。

蛇头说:“我是最重要的。你瞧,我有耳朵能听声音,有口能吃食,行走时也是我走在前面为你开路,因此我是最重要的,我为大。”

蛇尾说:“哼!那是我让你走在前面,你才能走在前面。假如我绕着木头缠三圈,不让你往前走,你又能怎样呢?假如我三天不松开,你无法去寻找食物,即使你有嘴,又有什么用呢?恐怕你就离死不远了吧?你说咱俩到底谁重要,谁应该为大呢?”

蛇头听蛇尾一番辩白后,便无奈地对尾巴说:

“唉!你也别往木头上缠三圈了,既然你这样说了,就算你重要,让你为大,让你为主好了。不过,你既然为主,就得走在前面,我跟在你后面走。”

尾巴一听,高兴无比,它抖了抖精神,就鼓足力气拖着蛇头向前爬去。

谁知前面不远处刚好有一火坑,尾巴没长眼,没爬几步便一下掉进了火坑。不一会儿,这条蛇,无论头尾,全部化作了灰烬。

从此,它们永远也不用争吵了。

争吵之下,没有永远的赢家。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有他的重要性;每件东西,都有其独特的作用。如果一味强调自己的作用而忽视他人,最终将落得两败俱伤。

与人交往时,如果你想赢得表面上的胜利,你就与其争执;如果你想获得别人对你的好感,你就得避开争论。就像本杰明·富兰克林所说的那样:“如果你一味地抬杠、反驳,也许偶尔能获胜,但那是空洞的胜利,因为你永远得不到对方的好感。”所以,在与人交往时,我们应该学会自制,尽量避免与人争吵。

也许你会说:“别人主动和我吵,如果我不反击就会被对方认为是害怕、是怯懦。”其实,这样的心态本身就是错误的。因为别人和你争吵,如果你不反击,既表现了你的大度,又说明了你不与他一般见识,而且还能避免因为争吵给情绪带来的负面效应。所以,不与他人争吵,是处世的上上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