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亲子家教守护型婴幼儿保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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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守护型保育中的分班(混龄的意义)

当我们将婴幼儿保育的思维方式,从教授给孩子、替孩子做,转变为由孩子自己去与环境互动,保障孩子的主体性活动,对其进行援助的思维方式时,则需要对我们的保育课程进行修改。必须摆脱对孩子的各种固有观念,以及大人的主观认定,优先按照每个孩子自身的发育程度、个性、环境进行规划。不同国家、贫富、男女、健全和非健全人之间等都有着固有观念及主观印象。当今日本的婴幼儿保育中,最大的固有观念就是年龄。日本厚生劳动省公布的婴幼儿保育指針(1)中规定的年龄重视的是发育过程的年龄区分,而实际年龄只不过是一个大致的尺度。婴幼儿保育必须考虑每个孩子发育的连续性,切实保障其发育的连续性。

从开始提倡混龄婴幼儿保育,到现在各个保育园实施混龄婴幼儿保育。大孩子帮助小孩子,小孩子向大孩子学习。会做的孩子教给不会做的孩子,不会做的孩子向会做的孩子学习,是一种学会互相帮助、相互关心的好的学习方法。

然而,如果将3岁、4岁、5岁孩子这样一个以年龄横切的集体再以纵切方式排列,那么,这还是真正的混龄婴幼儿保育吗?

按年龄分班,是因为按照4月入园来区分比较方便。同样是3岁的孩子,有4月出生的,也有3月出生的,以4月入园时间划分则年龄相差11个月;而4月出生的3岁孩子与3月出生的5岁孩子之间则只有不到1个月的年龄差。从这点来看,并不是5岁孩子“会做”,而3岁孩子就“不会做”。

所谓的混龄婴幼儿保育,并不是单纯地做成一个跨学年或者跨班级的小组进行活动。而是为了“相互学习”“相互培养”,不应该单纯重视出生年月日,而应该重视每个孩子的发育阶段,针对当时孩子面临的课题,来考虑什么样的集体适合解决什么样的课题,形成不同形态的孩子集体。

比如,在同是1岁孩子的班里,发育早的孩子想要照顾发育晚的孩子。什么都不会的孩子,会盯着动来动去的孩子看,从看中学习。其中,与在发育上稍有差别的孩子在一起有它的好处。还有,需要使用剪刀制作手工的时候,3岁孩子和5岁孩子使用剪刀的方法在熟练程度上有所不同,让他们做同样的东西就有些困难。然而,让同是3岁的孩子做同样的东西也同样有困难。保育人员在单方面教授给孩子认知性知识时,可以实施统一婴幼儿保育,而4月出生的孩子和3月出生的孩子的发育程度就不一定是一样的。当孩子进行主体性活动,自发地去玩的时候,需要按照不同发育程度准备不同的选择给孩子,让孩子们去选择自己想做的事情,可以形成同龄集体,也可以形成混龄集体。孩子们应该在符合自己的环境中开展活动。

东京都新宿区圣加保育园的分班情况

※根据发育的连续性,将0~1岁中发育比较接近的孩子放在一起。

※3~5岁的孩子按照不同的课题形成孩子集体。

※2岁孩子按年龄分成1个班。

因为发育程度差别大的年龄基本在2岁,以2岁区分,是为了观察包括是否有障碍以及所有孩子的状态。同时,在产生集体意识的时期,不能以比较大的集体活动。

3岁不会做,而5岁就一定会做的这种想法,就如同男人力气大就拿重的东西,女人力气小就拿轻的东西的想法,让3岁到5岁的孩子做同样的事情,就如同因为提倡男女平等,男女就应该拿一样重的东西的想法。我认为,应该让更有力气的人拿重的就可以了。不能因为是男人就该拿重的,因为是女人就该拿轻的,不管男女只要有力气就可以拿重的。拿不动的人可以在其他地方发挥自己的能力。这不仅仅是男女差别、年龄差别,还可以说是个体差别。这样,就可以让孩子们自然地相互理解、学习和培育每个人的“差异”。

但是,这并不是说全部都按照不同发育程度分组就可以了。为了促进孩子的发育,有时需要个别指导,有时需要根据孩子的兴趣和关心组成小组,也可以根据发育及对各种事情的学习能力和熟练程度分组。新宿圣加保育园的孩子们,0~1岁的班级是根据发育程度分组的,3~4~5岁孩子的班级则是根据游戏和活动内容,自发地形成集体。为了便于分组以及活动和交流,组成自发性的集体,还准备了3岁、4岁、5岁孩子的混龄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