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品三国(上)》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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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捌,刘岱是兖州太守吗?

“公元192年(汉献帝初平三年),原本聚集在青州(故治在今山东省临淄市)的黄巾军一百万人进入兖州(故治在今山东省金乡县),兖州太守刘岱不听鲍信的劝告,被黄巾军所杀。”

——《品三国》第47页

易中天先生于西汉地方行政制度也是很有研究的,见《品三国》第174—175页。他有条不紊地说了太守、州牧和刺史的嬗变,以及他们的职责、职权等,相当清楚。可是美中不足的,却把兖州刺史说成是“兖州太守”了。

刘岱是兖州刺史,而非兖州太守。见《三国志·吴书·刘繇传》和同一书中的《魏书·武帝纪》等篇,“繇兄岱,字公山,历任侍中,兖州刺史。”(《刘繇传》),《武帝纪》亦有“兖州刺史刘岱”字样。此处刘岱本应作“兖州刺史”,而不得作“太守”,《品三国》写错了。

按“刺史”与“太守”的职责不同。对此易先生已讲了很多,我只能是续貂,从史书中抄些有关文字,为《品三国》做些添花文字而已。

东汉地方官员有太守、刺史。

太守为郡的最高行政长官,职掌全郡的民务和军事,并管辖所属各县,负责巡视、审核官员(东汉中期,全国有1180个县级行政单位,满万户县的长官称“令”,不满则称“长”)。太守按王朝要求,定期推举各种人才。秩二千石。有府署,属官有丞、中正、五官掾、主簿、督邮、功曹等。

刺史原是王朝派遣到各州的监察官,每州一人(全国十三州),督察诸侯王、郡太守和地方豪强,时向皇帝报告情事,虽秩定为六百石,但位卑权重,东汉晚期已嬗化为太守、国相之上的地方一级行政长官。灵帝时,各州刺史改成牧,如冀州牧、益州牧,秩二千石,位次九卿。但因职掌一州军政大权,权力更重,有庞大的府署,属官有从事、主簿、司马等;其中从事,因具体职事不同又称为治中(首席属官,掌来往文书)、别驾(随首长同行,兼管外务)、议曹(参谋议事)、劝学(教育及推荐人才)、功曹(人事)、兵曹(兵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