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成功励志靠天不如靠自己:新农民自立自强创业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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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馒头铺里乐逍遥

1999年3月,刘刚领从河南农村来到大连,投奔他的哥哥刘刚,刘刚早几年闯到城里,也是刚刚站稳脚。那一年刘刚领17岁。

刚来那天,刘刚给老弟做了两道菜,一道是红焖鲤鱼,一道是排骨炖酸菜。这两道菜要是在河南老家,就是过年的时候都很少吃到,就是吃到也不可能管够,就是管够也没有现在这么美的味道,就是有现在这么美的味道也不可能有这么多的肉在里头。没见过世面的刘刚领一边吃一边寻思:我哥现在这么有钱啊,生活这么好!天天都吃鱼和肉啊,这回我说什么都得留在大连,打死我也不回河南了。刘刚领把碗里所有的菜都吃了个干干净净,这才下桌。说实在的,刘刚领平生从来就没吃过这么香这么有味道这么管够的鱼和肉。后来,当人们管刘刚领叫刘百万的时候,无论上多么高档的饭店,吃过多少人间美味,他都是那句话:“这菜,没有当年我哥给我做的红焖鲤鱼和排骨酸菜好吃。”

当时哥哥的生意刚刚走上正轨,自己也是癞蛤蟆垫桌腿——硬挺着呢,没有更多的精力照顾刘刚领,于是每天给他10元钱,自己就上班去了。

先前那几天刘刚领还挺乐呵,每天拿着老哥给的10元钱,上午看一个循环场的录像,中午来一碗过桥米线,晚上哥哥回来了,哥俩再饱餐一顿……天天如此,刘刚领感觉其乐无穷,与在河南的日子比,这里就是天堂。然而,十几天之后,刘刚领待不下去了,哥哥前脚走刘刚领后脚就出门,自己摸到了劳务市场,也巧了,那天刚一到市场就被一个馒头铺的老板给看中了。就这样刘刚领来到了这家馒头铺,一个月300元工资,管吃管住,活儿也不复杂,无非就是买面、和面、蒸馒头、送货,虽然累点儿,但是和以前干过的比起来已经好了不知多少倍了。

刘刚领是一个苦命的孩子,10岁就辍学在家,14岁开始和姐夫到河南焦作打工,在一家耐火砖厂脱坯,每天都灰头土脸的;15岁又和姐夫一起南下温州,在纸箱厂、电器厂、灯具厂打零工,过着到处流浪的生活;16岁又到天津,给一个饭店炸油条。那些日子,没有家,没有朋友,没有娱乐,也没有尊严,一包行李往肩上一挑,走到哪里哪里就是家。现在和老板的儿子、外甥女住在一起,吃在一起,像兄弟姐妹一样,刘刚领很知足。

刘刚领年龄虽然小,但是已经在外面闯荡四五年了,会看人脸色,会来事儿,会说话,所以挺招老板喜欢。刚来那天,老板家做的是鸡架炖酸菜。其实这在大连是一道很寻常的菜,馒头铺里的人可能常吃,所以谁也不爱吃菜碗里的肉,都吃酸菜。刘刚领这时突然想起娘曾经告诫自己的话:“出门在外吃饭的时候要记住,不要老夹菜里的肉,肉是金贵东西,人家给咱夹到碗里咱吃,不夹到碗里不能吃,不然让人觉得咱没教养。”刘刚领看着碗里的肉,真是馋啊,就是不好意思吃,除了老板娘刚上桌的时候给夹了一块以外,整整一顿饭刘刚领也没敢主动吃一块鸡肉。

饭后老板娘的外甥女七手八脚把桌子上的残羹剩饭收拾在一个碗里,毫不犹豫地倒进了门口的垃圾桶。刘刚领眼馋地看着剩下的大块大块鸡肉就这样变成了一堆垃圾,真心疼啊。晚饭收拾利索之后,老板和老板娘上楼去了,老板娘的儿子出去玩游戏了,屋里就剩下了小姑娘和刘刚领。刚见面也不熟悉,没什么话,刘刚领就站到了门外,他嗅着垃圾桶里的鸡肉味,胃里就一阵反应,从里面往外爬馋虫,说实话,他真想把垃圾桶里那些鸡肉挑出来洗一洗吃掉。

用刘刚领自己的话说,在馒头铺里的那些日子就仿佛是在天堂里一样。吃的再也不是残羹剩饭了,每天都有他最爱吃的白面馒头,而且那馒头做得那么松软、香甜、可口。他再也不用到处流浪了,住的地方虽然不过是馒头铺的一个大厅,但是既舒服又干净,以往的工棚根本没法比。尤其是每天还有那个比他小一岁的妹妹陪伴着,简直是幸福死了。要不是后来女孩被老板娘给赶走了,刘刚领到今天可能还在温柔乡里过着比“天堂”还美的甜蜜生活呢。

这就是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人的生活是需要变化的,死水一潭,时间长了就什么激情都没有了,创业更是如此,最重要的就是激情。

爱情是一剂最好的兴奋剂,在这副兴奋剂的催化之下,刘刚领不仅快乐而且勤奋,一切吃苦的活儿、挨累的活儿全都被他包揽了。机会来了,刘刚领获得了老板的充分信任,馒头制作的全部要领都毫无保留地传授给了他。什么牌子的面粉便宜又好吃,多少面放多少酵母,开锅几分钟馒头成熟,东山一带都有哪些客户……所有这些过去只有老板自己知道的细节,现在都教给了刘刚领,刘刚领俨然成了一个“二老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