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微笑,以葬旧时光
将昨日的时光埋葬吗?从此把那些过去的锁在某一个深处,见不的光,一次次的压抑,然后在某个很不经意的瞬间,把所有都统统决堤,铭记的或者遗忘的都成为再也不可触摸的往昔,我想我们都是留恋的吧!我们是否还会去说如果当初?其实回去后过去的日子无非再重演一遍,如果你不知道该怎么走,那就跟着最初的感觉前进,怎么走都不会迷路,因为走到哪里,都是你梦中向往的风景,无关美丽,只是对内心最真的回馈。
——引子
我叫杨学龙,他们都叫我“肥龙”,其实我觉得挺冤枉的,我真不是很胖,比起林夕那小子,我还比他轻十斤呢,当然,他已经数次威胁我,不让我把这个事实公布于众,不过,我还是宁死不屈的把这个事情给大肆的宣扬了一下。哥当时看着林夕那小子的脸变绿了,这是个重大发现,因为我发现他的脸绿了,这是绝无仅有的事情啊,这小子的皮肤实在是太黑了,黑到脸红都看不出来,何况是绿,然后我就一直在防范这小子会怎么报复我,结果等了两天,没动静,可是两天以后,班里五十多口人见面都一脸微笑的喊我肥龙,于是,我知道了一件事,宁愿得罪女人,甚至是自己的女朋友,也不要得罪林夕这猥琐的小子,从此以后,这个外号就不情不愿的跟了我三年,额,纠正一下,是我被这外号不情不愿得跟了三年,让这孙子把我气得话都表达不清楚了,罪过啊,罪过。
入住宿舍的第一天,我们八个人就凑一起和了顿酒,结果的结果是,我成了大哥,从此以后我手底下也有了几号小弟啦,没等我洋洋得意几分钟,结果我就听见了一个灾难性的消息,老八说,为了弘扬民族爱幼的传统美德,今天的卫生就由年龄最大的打扫,于是除了我其余七个人的眼神全都一致性的望向了我,我绝对相信他们是有预谋的,我太阳他。我恶狠狠的看着老八,也就是林夕这小子,我就纳闷了明明长得像三十的,怎么他身份证上竟然明码标价,林夕,男,汉族,1989年1月14,天啊,竟然差点成了九零后,这个世界太疯狂了。当然值日还是我来的,不过,我喜欢刘丙利这孩子,因为我只干了前三分之一,嘿嘿,后三分之二嘛,就是那个我喜欢的孩子干的,嘿嘿,哈哈,我高兴。只是,多年以后的午夜梦回,又一起和宿舍的那群孩子喝的昏天暗地时,确再也没有机会去收拾一下那些乱乱的东西,原来,我们都散落天涯了。岁月把我们都带到了那个地方,然后又统统把我们驱散,而且再也回不去,只留一根残烟,和我一起回忆以前的岁月。
我们宿舍住着七“个败类”和一个帅哥,当然我就是那个帅哥喽!他们总说我年龄最大确最感性,因为我总是爱的那么认真,伤到自己体无完肤,然后再一个人躲起来疗伤。可是他们又都羡慕我,羡慕我爱的那么明白,其实我一直没告诉他们,我一直都不想爱的那么明白,因为明白的人总是最累。
他们都叫陈萍嫂子,当然这也是我威逼利诱的结果,林夕那小子总是嬉皮笑脸的叫姐姐好,被我踹了两脚后终于咬牙切齿的喊嫂子,差点没把陈萍给吓着。刘丙利说我和陈萍是模范夫妻,从高中就在一起,竟然甜蜜到大学,每当他这么说,我总是微笑不语,被林夕这老六薛连州给骂了无数个装逼,当然他也挨了我无数的拳头。不知谁说过,恋爱就像买鞋,合不合脚只有自己知道,我不是不爱陈萍,是太爱,爱到不知怎样对她才是为她好。就像那次我瞒过看楼大爷偷偷带她去我宿舍,她看着门牌号“314”用异样的眼神看着我问:“你住几号楼啊!”我有点奇怪,她知道怎么还问:“一号楼啊!”“哦,那你确定住着?”我彻底晕了:“额,是啊,亲爱的,你没发烧吧?”“呵呵,你才发烧呢,连起来念念我听听。”“一号楼314号楼啊!”“只念数字!!!”“1314”“呵呵,一生一世啊,你说我们能一生一世么?”“能,一定能。”对于这个问题我从来就没含糊过,我一直坚信我们能一生一世,设置憧憬过下辈子我们都在一起,这个想法一直就没变过,一直到她结婚,一直到我知道那个新郎不是我,我还是没有怀疑过,我一直相信只要自己守在来路,她终有一天会回来,我一直记得他说过“恩,我也相信我们能一生一世,你的这个宿舍真好。”当然,这句话是在她没进门以前,当她进门之后我觉得她一定后悔过自己为什么对这个宿舍有过好感,因为,里边实在是太乱了,还有这群人,简直就一群非人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