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保健养生肝病一本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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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章 控制好运动量——不做脱缰的野马

一般来说,肝病病人的运动量应当以运动过后,身体略有出汗、微感疲劳为度;如果运动过后,感觉身体疲劳,则应适当减少运动量。由于每个病人的病情及体质都存在个体差异,所以病人应当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确定运动量。病人在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后,如果感到身体状况转好,乏力症状缓解,且食欲增大,还可以适当地增大运动量,但应注意循序渐进,不要过于急躁。

运动频度要根据人体功能活动的变化规律和身体恢复的实际情况来定。一般情况下,肝病病人的体育锻炼以每周3~5次为宜,但一些轻微的运动,如散步、小强度慢跑等可以每天坚持。

运动持续时间的确定原则,主要根据病人的主观感觉而定,以不感疲劳为限。运动强度大则持续时间应短;反之,可适当延长运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