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亲子家教培养会输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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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3、世界上75个国家没有孤儿院的理由

“依存症”问题

包括英国和美国在内的世界75个国家没有孤儿院,这听起来令人有些惊讶。难道是这些国家没有因为意外事故而留下的孤儿、没有被离婚的父母抛弃的孩子吗?当然不是。因为被遗弃的孩子全部通过收养和领养的方式在正常的家庭里生活。

孤儿院是19世纪70年代按照英国上层阶级的意思最初建造的。主要是为了给那些露宿街头的孩子解决衣食住的问题。但是,慢慢地出现了许多问题。

最大的问题就是这些孤儿长大后进入社会无法生存的问题。由于长期在别人的关心照顾下生活,进入社会后,难以接受要自己挣钱谋生的事实。

这种现象被称为“依存症”,是由于孩子在一定的空间里生活,接受保护,而产生的身心发育障碍的总称。特别是患有心理障碍的孩子,在离开保护设施以后,不适应外面的社会,很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给社会带来恶劣的影响。尽管这其中也有发展得不错的孩子,但他们为了适应社会往往经历了许多困难。

对于那些被遗弃的孩子来说,最好的选择就是重新还给他们失去的家庭。让这些由于意外事故或是父母离异而失去家庭的孩子先寄托在养父母家里,直到他的家庭重新复原。出于这样的考虑,世界上75个国家在很久以前,就已经没有孤儿院了。

但在我们的国家,被遗弃的孤儿仍然是通过市儿童保护所或是介绍所转交给孤儿院收容。通过领养或是收养的方式,把孤儿委托给正常的家庭已经在世界上75个国家普及,但对我们来说却仍然十分遥远,这是为什么呢?

对于领养的社会偏见

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对于领养的社会偏见。

另外,重视亲生父母权利的法律制度也是阻碍之一。大多数的亲生父母尽管因为没有抚养能力把孩子抛弃,但却仍然保持着作为父母在法律上的权利。因此,在现行的这种法律制度下,领养孩子对很多人来说是不可能的。

对于领养父母和领养机关的微薄的经济支援也是其中的一个原因。对于要领养孩子的人来说,需要支付所谓的180~200万韩元的领养费,个别时候,还要私下里缴纳上千万韩元。对于那些没有政府援助的领养机构来说,为了实现正常运营,收取毫无理由的领养费未尝不是一种自救的手段。

另外,在孤儿院里长大的孩子们的滞留问题也很严重。尽管接受一定的补助金,但这些孩子要维持连大人也难以维持的生计,实在是非常的困难。而且联合国规定,不维持这些孩子的生计将视为“虐待”。

收养的新对策:收养父母制度

在这样根深蒂固的社会偏见和树立法律制度也还很遥远的现实中,我想提出一个新的收养父母制度方案。

所谓收养父母制度,就是对于那些目前无法抚养孩子的父母,到他们具备抚养能力时为止,或是到孩子成年时为止,由其他父母来收养的制度。

孩子将亲生父母和收养父母都视为父母,尽管这在刚开始时对孩子来说有些混乱,但慢慢克服的话,他们就会解决这些问题而健康的成长。

据一项研究显示,在收养家庭中长大的孩子与那些在集体收容所里长大的孩子相比,犯罪比率大大降低,对社会的适应能力也强很多。不仅仅是孩子,他们的父母也认为,把孩子寄托在一般的人家比寄托在收容机构更有安定感,更能专心地投入经济生活。

收养父母制度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被遗弃的残疾儿童问题。像前面提到的那样,在韩国,几乎还没有收养残疾儿童的情况。不过,如果确立了收养父母制度,收养残疾儿童的家庭也会增加。

西欧从上个世纪60年代起就已经开始实行收养父母制度了,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随着人权问题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人们逐渐认为,在社会机构里养育正常的儿童是对人权的侵害。因此,渐渐出现了很多照顾孩子的家庭(poster home)。而且,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政府给予单亲家庭和未婚妈妈各种优惠政策越来越多,因此被遗弃的孩子越来越少。

两个先决课题

要想使收养父母制度充分发挥作用,我们需要应对两个先决课题。

首先是财政上的负担。收养父母协会在完全没有政府支援的情况下,从2000年开始,每月从每个孩子身上收取65,000韩元的帮助。即使算上地方政府的帮助,也只有养育补助金而已。

加之收养父母在法律上只是和孩子一起居住的人,因此要让他们承担全额的医疗费用是很困难的。他们只是具有奉献精神,通过在饭桌上“多添一双筷子”来抚养别人的孩子。

由于在收养家庭中长大的孩子比那些在集体收容机构里长大的孩子更能健康地成长,因此,我认为政府至少应该给予那些委托收养的家庭和收容机构一样的支援。

在我提出这些主张的时候,有很多人反对,他们主要是不赞同立刻解体韩战以来一直收容儿童的机构。

当然,我的主张并没有说要立刻地决定这些机构的存废。所有的问题和解决的方法都有很多存在形式。对于在先进国家根本不存在的收容机构,我们也应该另行考虑。

这些机构作为政府的支援机构,在短期内可以转换为各种福利机构,或是信息技术产业机关。而我们最主要的问题是,什么才是真正对孩子的成长有利的,并且付诸实施。

还有一个先决课题就是,仍然有许多人对收养父母存在偏见。很多人认为收养孩子是“有钱人在余暇时间做的事”,或是不能生育的父母做的事。

事实上,收养父母协会只是在刚刚成立的时候是以中产阶层为主,但现在完全不是这样。反而,几乎没有特权阶层或上流阶层收养孩子。往往越是生活富裕的人,越是不愿意与别人分享自己的生活。从年龄上来说,刚开始以50岁左右的人为主,现在主要是30~40岁年龄层的人。可见,收养孩子与家庭富裕状况无关,主要是对分享生活有同感的人所做的事。

收养父母运动是一个典范,它展示给我们珍爱的孩子一个事实,即分享的生活才是美丽的生活,才是有价值的生活。

来收养父母协会的孩子,他们的经历都非常的坎坷。有被未婚妈妈抛弃的孩子;有被患了糖尿病而失去视力再也不能抚养的奶奶抛弃的孩子;有遭受金融危机,家庭成员四分五裂而没有去处的孩子;有妈妈离家出走由爸爸养大,而爸爸也离家的孩子;有经常遭受爸爸殴打,被妈妈领出家门却没有去处的孩子等等。

由于有着共同的坎坷经历,他们刚来的时候表情几乎都是一样,看起来十分沮丧和不安。所以,对于收养父母来说,最重要的不是给他们提供吃的东西,而是多给予他们关心和爱。

这些渴望爱的孩子在休息中心——“开放的房子(Ope nHouse)”(在给他们安排收养父母之前的几周时间里,他们接受各种各样的身体检查,并慢慢获得心理上安定的临时地方)生活了几天后,脸上就慢慢地露出了微笑。

1999年来到“开放的房子”的一个5岁的小孩就是这样。这个孩子患有语言障碍和智能障碍,行动迟缓,除了“嗯”,“知道了”等一两句话以外,什么都不说。只是躲在福利人员的身后。看得出,他的心中充满了对社会的恐惧,哆哆嗦嗦的模样令人心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