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衙门里有个规矩,凡是有打官司的,不管原告被告,也不管有理没理,一上大堂,就得先挨50大板。
有个打官司的人站在衙门口叫喊道:“谁愿替我挨打?50大板五两银子!”
没人答应。
“十两银子!”
这时正好铁公鸡走过这里,急忙应道:“我愿意!”
铁公鸡接过十两银子以后,又听人说,要想打得轻,就得先给衙役送点好处。于是,当他走进大堂之后,就先送给了一个衙役五两银子。
可是没想到,打板子是两个衙役打。一个衙役受了他的贿赂,打得就轻;另一个衙役没得到好处,就使劲狠打。
铁公鸡被打得实在受不了了,只好又把剩下的五两银子送给另一个衙役。果然,两个衙役再打起来就轻多了。
挨完打走出大堂,铁公鸡看见那个雇他挨打的人,“扑通”一声跪下磕了个头,十分感激地说:“唉呀呀!要不是你给我那十两银子,他们就把我打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