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心理学荣格心理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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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暴露疗法真的是治疗强迫症患者的有效方法吗

在谈及强迫症之前有必要先看看现实中人们看到过的强迫现象:比如,出门后人们总是担心房门没有锁好而返回家中检查;儿童行走在马路上时必须走三步跳一步……可以说,每个人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强迫现象,只不过这种现象持续的时间以及程度不同罢了。在不引起严重的焦虑等精神障碍的情况下,这是个体的一种非常正常的表现。

其实,荣格在早期的研究中就曾提到过强迫症。他认为,强迫症是一组以强迫症状(包括个体表现出的强迫观念以及强迫行为)为主要临床表现的神经障碍。强迫症在临床上很常见,通常男性患者多于女性。

在临床上,强迫症不仅是一个重点,更是一个难点——虽然从精神疾病的分类中来看它属于神经症的一种,但是事实上,心理分析学家一致认为强迫症的治疗甚至比焦虑症的治疗要困难一些,症状改善的速度也比较缓慢。如果诊治不及时或者不能采取正确有效的治疗方法,就会给患者带来巨大的心理压力,并影响他们的生活。在现实中,我们也经常会看到一些患者频繁地洗手,直到手被洗破了才肯停下来;还有一些患者在外出之前会反复检查房门是否已锁好,甚至会为此耗费几个小时的时间。心理学界将以上这种强迫性行为称为“仪式”。可以说,一旦人患上强迫症就会非常痛苦,因此要对其引起高度的重视。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瑞士的一些心理专家和精神分析师都认为强迫症是一种无法治疗的疾病。他们认为,无论是采用心理疗法还是药物疗法,对治疗都不会起到明显的作用。但随着研究的深入,人们在诊疗强迫症方面已经有了一定的研究成果。

尽管一些早期的瑞士精神分析学家认为采用系统脱敏的方式治疗强迫症是有效的,可实际的研究结果表明,只有不到1/3的患者在这一狭隘形式的认知行为诊疗中得到了益处。其他一些诸如自相矛盾意向、厌恶疗法等治疗也发现了治疗强迫症不成功的案例。而一些旨在阻止或惩罚个体强迫观念以及行为的治疗方式,如停止思维等也是不成功的。与此不同的是,一些精神分析师采用让患者长期暴露在可以引起他们强迫痛苦的情境或物体下,并要求患者运用“禁止仪式”的方法治疗强迫症。在治疗过程中,尽管患者被要求“禁止仪式”,但他们仍有强烈的仪式化冲动。比如,让担心被细菌感染的患者坐在不放置任何铺垫物的地板上,这就好比让患者暴露在现实中,而这种暴露也被称为“真实暴露”。当然,也可以要求患者想象自己坐在地板上,而这种暴露就被称为“想象暴露”。可以说,让患者暴露在令他们不安的环境中就会引起他们的痛苦,这样的治疗方法是非常有必要的。

研究发现,起初就面对引起痛苦情境的患者和那些在开始时面对较轻痛苦情境的患者的反应一样。但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他们更喜欢循序渐进地接受能引起痛苦的情境。也就是说,一开始患者更容易接受低级别的痛苦情境,然后一点点地接受高级别的痛苦情境。但需要注意的是,不要将高级别的痛苦情境放在最后阶段的治疗过程中,因为患者很可能缺少足够的时间和耐心去适应最令他们感到痛苦的情境。此外,暴露时间对于治疗效果来说也是关键的要素之一。长时间、持续的暴露取得的效果远远要比短时间、间断的暴露效果要好。那么,暴露多长时间才最有效呢?实际上,暴露时间应当持续到患者对强迫观念的痛苦减少为止。而在诊疗过程中,患者焦虑不安的情绪减少就预示着治疗效果起到了作用。虽然对于强迫症治疗的暴露时间没有统一的规定,但从临床治疗的经验来看,一个小时至两个小时是比较合适的。

由此可见,尽管暴露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患者所遭受的痛苦,但这对于减少患者的强迫行为并不总是有效。在荣格看来,如果没能阻止患者的仪式化行为,暴露疗法也就失去了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