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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不要忘了把我的手带上

向晴

约翰·汤姆森虽然没有做出什么惊天动地的事业,但他却成了现代美国人心目中最重要的青少年楷模之一。

18岁的约翰·汤姆森是一位美国高中学生。他住在北达科他州的一个农场。1992年1月11日,他独自在父亲的农场里干活。当他在操作机器时,不慎在冰上滑倒了,他的衣袖绞在机器里,两只手臂被机器切断了。

汤姆森忍着剧痛跑了数百米来到一座房子里。他用牙齿打开门栓。他爬到电话机旁边,但是他无法拨电话号码。于是,他用嘴咬住一支铅笔,一下一下地拨动号码,终于拨通了他表兄的电话,他表兄马上通知了附近有关部门。明尼阿波利斯州的一所医院为汤姆森进行了断肢再植手术。他住了一个半月的医院,便回到北达科他州自己的家里了。如今,他已能微微抬起手臂,并已经回到学校上课了。他的家人和朋友都为他感到自豪。

美国人为什么喜欢汤姆森呢?有的人说,他聪明,用铅笔打电话,还会用嘴打开门;有的人说,他喜欢干活,我们喜欢勤劳的人;还有的人说,他身体真棒,一定曾努力锻炼身体,不然早就没命了。

一位学者概括了这些人的回答,人们除了佩服他的勇气和忍耐力外,还佩服他那种独立的精神。他一个人在农场操作机器,出了事又顽强自救,所以他是好样的。

汤姆森的故事里还有这样一个细节:为了不让血大量流失,他把断臂伸在浴盆里。当救护人员赶到时,他被抬上担架。临行前,他冷静地告诉医生:“不要忘了把我的手带上。”

心灵寄语

即使是最危险的时刻,你也要保持一个清醒的头脑,冷静地处理遇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