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官家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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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权力的差序格局 (3)

周天子的权力分配采取的是一种皮毛分离的模式,周天子先是把天下的土地和人民分封给那些地方诸侯,这叫做“建国”;然后再由诸侯们把自己境内的土地和人民进行二次转手分封给卿、大夫,叫做“立家”。这样就有可能造成卿、大夫只知诸侯,而不知周天子的局面。西周时期大封诸侯,随着诸侯王势力的不断扩张,中央王权形同虚设。周文王和周武王所分封的诸侯基本上都是同宗同姓的,然后把他们支得远远的,挑拨他们之间互相对抗和杀伐,最后连周天子都无法制止天下大乱的局面。

权力与亲情血缘的结合,看上去是完美的利益共同体,但在现实中却并非如此。既然周天子授予诸侯“建国”的权力,而诸侯又授予卿、大夫“立家”的权力。这种皮毛分离的模式,在分封地的老百姓看来,就有“国”与“家”的二元对抗。他们通常按照血缘和地缘把自己的宗亲称为“家”。对于个体来说,他们只知维护“家”的利益,而往往会忽视“国”的利益。这种由二元对抗造成的离心力,成为官家权力系统中的致命弱点。它将直接导致地方诸侯与中央王权分庭抗礼,最后只落得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的结局。春秋战国的导火索就在于此。

进入第一个封建王朝——大秦帝国,秦始皇因噎废食,废除诸侯制,实施郡县制,让那些皇室宗亲只有虚名没有实权。本以为中央集权,就可以永保“家天下”的万世不朽。哪里会有人料到,也只短短的十几年时间,秦王朝的官家集团就眼睁睁地看着横扫天下的大秦帝国被小人篡夺权力却束手无策。秦始皇一味地剥夺皇室权力,就连他的长子扶苏在内的大部分皇子,连个正式的名分都没有混到手,面对丞相与宦官的联合进攻,他们除了引颈就戮,哪里还会有其他的选择?面对昔日低眉顺眼的奴才,皇室宗亲却成为其权力囚笼中待宰的羔羊。能够成就雄图霸业的嬴氏子孙没有亡于外敌,却死在近臣的手里。

秦始皇子孙的悲惨命运大大地刺激了汉高祖刘邦,他吸取秦始皇的经验教训,大封刘氏子弟为藩王,毕竟血浓于水。藩王们倒也没有辜负刘邦的重托,在后来反对诸吕作乱中凝心聚力,枪口一致对外。当平乱的硝烟散尽,他们共同的敌人消灭之后,由权力分配引发的诸多问题又都出来了。由于诸王坐大,直接威胁到中央政府。迫不得已,汉室江山又闹了一出“撤藩”的大戏,点燃了一场“七国之乱”的火焰。

聪明如刘邦又怎能不知晓“封藩”的个中利害,如果能有更好的选择,他也不会做出这种火中取栗的抉择。如果历史是一面镜子,皇帝们能够拿出来照的通常是距离自己最近的。也就是说,他习惯性借鉴的往往是前朝的经验教训。但刘邦只猜中了开头,却没能猜中结局,西汉最终的结局是被外戚王莽所篡夺。假如当时诸藩未撤,野心家王莽又怎能轻易得手?至少他也得发动一场削平七国的战争,而这正是刘邦大封藩王的初衷。

在这之后的历史一再陷入“封藩——撤藩——再封藩——再撤藩”的恶性循环,看样子,各家皇帝在这件事上也很纠结。纠结的原因是一道哲学命题,也就是事物的两面性。皇帝分封藩王当然是往好的方面考虑,分封藩王等于为中央权力设立了一道屏障,为“家天下”买了一份保险;但封藩也有让皇帝睡不好觉的时候,那就是藩王与皇帝互相不买账,甚至发展到刀兵相见的地步。权力分配陷入两难境地,无论做出怎样的抉择都是无解。

最后的选择权在皇帝本人,就拿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来说,他认为“委任权臣,上下蒙蔽”是元朝毁在他手里的主要原因,既然意识到这一点,朱皇帝就不能再装傻子。于是,他明明白白授予藩王“除奸”重任:一旦“朝无正臣,内有奸恶,则亲王训兵告待命,天子密诏诸王统领镇兵讨平之”。也就是说,一旦有人威胁到我大明江山,各路藩王(我朱家子弟)要将枪口一致对外。

藩王势力不断做大做强,势必会对中央政权构成极大的威胁。在朱元璋大封诸王的时候,有个叫叶伯巨的人就曾经站出来指出藩王势力过重,数代之后必定尾大不掉,到那时再来削夺诸藩,恐怕会酿成汉朝“七国之叛”、西晋“八王之乱”的悲剧。他提醒朱元璋“节其都邑之制,减其卫兵,限其疆土”。一句话,对于藩王的权力要节制,节制,再节制。朱元璋听不进劝告,反而认为叶伯巨吃饱了饭撑得没事可干,在这里小题大做,居心不良,于是将他抓进了监牢,囚死狱中。事态的发展,远远超出了叶伯巨的预料,中央政权与藩王之间的矛盾就像一颗隐形炸弹,在朱元璋死后就被引爆了,也算是为这项制度作了血的注脚。建文元年(公元1399年),燕王朱棣以“清君侧之恶”的名义举兵反抗朝廷,这场藩王之乱,至建文四年朱棣由燕王荣登皇位而宣告结束,历时四年。

对于皇帝来说,它的威胁并不只限于皇兄王弟这些父系亲属,还有母系亲属,也就是外戚。

还是从刘邦说起,那时刘邦还是草根阶层,他的野蛮婆娘也还没有成长为吕后,而是吕雉姑娘。吕姑娘嫁给了比她大二十多岁的刘邦,是时髦的老少配。后来的故事也就水到渠成,刘邦击败项羽当上了皇帝,于是吕雉就摇身一变成为历史上的吕后。公元前195年,汉高祖刘邦驾崩,十七岁的长子刘盈继承了皇位,从此大权便旁落到了自己的母亲吕太后的手中,吕后垂帘摄政。以吕后为核心的外戚集团为了满足自己的权力野心,大肆剪除异己。刘邦生前的宠妃戚夫人因为与吕后有过节,吕后先是把她的儿子赵王刘如意(刘邦的第三子)用药酒毒死,然后又将其削足断手做成“人彘”。

历史的车轮滚滚而去,到了汉武帝这一代。刘彻并没有忘记其曾祖母吕后及其外戚的种种恶行,他做出了一个惊人决定——子为储君,母当赐死。就是说如果皇后一旦生下皇太子,那么等待皇后的就只剩下死亡一条路。汉武帝之所以下此重手,是为了杜绝帝国权力系统再度发生类似吕后垂帘摄政的悲剧。

在封建君主时代,那些帝王的后妃要实现凤居龙上的权力野心,从九五之尊的皇帝手里揽过皇家权力,并不是想当然的事。这需要一些主观和客观上的条件,主观条件就是帘后之人的政治手段和夺权的谋略。如果后妃空有入主皇权的野心而缺乏实战谋略,才能平庸,不仅无法夺取皇权,反而会让自己和娘家人落得身首异处的下场。

也就是说,“垂帘听政”并不是皇权寻租的最好办法,之所以能够沿用两千年而不衰,还是因为除此之外,没有更好的选择。如果皇帝连自己的母亲都信不过,那么放眼整个权力系统,他还能信任谁呢?但是这种君权过渡方式在大部分时候的表现是令人失望的,原因也很简单,母亲们虽然不会伤害到自己的儿子,但她的娘家人就不那么可靠了。

在这一点上,汉武帝还是考虑深远的。他使出的“子为储君,母当赐死”的雷霆杀招,被一直使用到北魏。在北魏时期,每到皇宫立太子之日,皇宫里传出的不是欢笑声,而是撕心裂肺的哭声。后妃们在完成生育太子使命的同时,也意味着自己的生命行将魂归西天。这种“留犊去母”的现象到了北魏宣武帝立儿子元诩为太子时终于有了变化,因为宣武帝是个重情之人,他不忍看到自己的皇后死于非命,终于动了恻隐之心,于是这个幸运的女人侥幸止步于地狱的门槛。然而,这个重新复活的女人却没能留下美丽的一页。她用自己的行为为“汉武帝定律”添加了一道有力的佐证,也不幸对接了汉武帝当初的忧患。这个从汉武帝的雷霆杀招中逃生的胡太后,她的表现可以用“疯狂”二字来形容:为夺权而毒杀儿子;她将一些男宠藏于身边,淫乱宫闱。偏偏北魏这个唯一没能遵循祖制被杀的皇帝生母操纵大权,成为招致北魏灭亡的一大祸害。

为何这些女强人的权力能够得到封建官家制度的认可?吕后、武则天和后来的那拉氏都是长期掌握朝政。追根溯源,满朝文武大臣之所以无不匍匐在这些女强人的阶下,俯首听令,是因为台上帘幕之后的那个女人所代表的并不是其个人,而是皇权本身。按照今天的法律规定,未成年人是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在封建时代,虽然没有这种观念和制度,但是冲龄践祚的皇帝在大婚之前,只能在书房中接受皇家教育,或是在金龙宝座上枯燥地接受百官的朝贺,亲政的权力只能交给他的“法律监护人”——皇太后。

说到底,在封建官家制度中,女性的权力不过是男权的变异形式,一时之间的乾坤颠倒,不过是历史的一个小插曲,永远成为不了权力结构中的主旋律。历史最终还要回复到以男性为载体的常态之下,而不是由另一个女人来承继。强势如武则天,到了年老体衰的最后时刻,也只能无奈地把皇位交给了自己的儿子唐中宗李显,而不是自己的女儿太平公主。那拉氏临死前则有意让自己的外甥女隆裕太后垂帘听政,然而这个年轻的太后却比不上自己的姑母,难堪此任,无法有效节制摄政王载沣,更无法荡除革命党人的起义与遏止以袁世凯为首的北洋势力的扩张,最终代替年幼的宣统帝溥仪在退位诏书上盖上了御宝。

我们还应该清楚地看到,在君主专制时代,这些靠铁血手腕走上政治前台的女人,她们手中的权力并不是社会女性集体争取的结果。相反,一个铁血女性的出现,总是以牺牲其他女性的地位和尊严,甚至是生命为代价的。在那香气氤氲的后宫深处,任何一个女性要取得帝王的专宠,都不可避免地面临着其他女人充满杀机的忌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