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官家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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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出售官帽 (1)

构成卖官的先决条件是让官爵成为一种商品,在秦之前,官员的爵位基本是靠世袭得来的,这样就不存在花钱买官,所以也就不可能出现卖官。通常情况下,要想让权力成为一种商品流通,首先需要特定的历史时期,比如说国家遇到一些突发性事件,如赈灾、兴建水利工程、军事行动等,这时候国库里的真金白银就会出现短缺。这时就有一个问题摆在那里,钱从哪里来?一是向老百姓摊派,可祖制不答应;二是向商人摊派,向官员募捐,可自己的钱还不够花,还让我向国家捐钱,真是没天理。

于是,权力集团就会在“官商”两个字上大做文章,最后他们发现,以权牟钱是最为便捷的通道。官家将部分乌纱帽拿到市场上交易,买卖双方皆大欢喜。乌纱帽永远不会缺少追逐者,生意兴隆是必然的:买者心满意足,用金钱将自己的身份来了一个华丽的转型;卖者垄断经营,人如海钱如潮。卖官在当时还有个欲遮还羞的名字叫做捐纳或开捐。在汉朝时期,皇帝成为卖官的第一操盘手,卖官正式步入法制化轨道。什么官卖什么价,价格随着官阶浮动。为了体现公正公平,由皇帝亲自颁发诏书,将标准公告天下。只要你能拿得出钱,不管你是做什么买卖的,都可以体验一把当官的滋味。也就是说,这项政策很有人性化,时时处处体现公开、公平、公正,还具有透明度。这是特殊时期的特殊政策,皇帝卖官目的是为了充盈国库,主要是因为国家出现了经济危机,军费开支也陷入困境。也就是说,这个时期的卖官是官家出台的一项财政政策。卖官得到的收入,全部纳入国家财政,不允许化公为私,进入官员个人的口袋里。

皇帝为了在卖官这件事上体现出以人为本,有时候他们会降低标准,放低门槛。在这一点上,汉景帝刘启明起到了很好的带头作用。他颁发诏书,将官价一再打折甩卖。诏书的大致意思是:这些买官的人也不容易,攒了一辈子钱,都买不起一顶乌纱帽。原因是官帽价格太高,普通的一顶帽子也要花十万个钱才能买到手。为了不让买官者因买官而返贫,今后官帽全部五折,用五万个钱就可以买到一顶官帽。

不用说那些富二代有本钱买官,有时候没钱的文人也会借钱买官当。西汉风流才子司马相如,在权力场上谋得的第一个官衔——“常侍郎”,就是他从朋友和亲戚那里借来钱买到手的。有个词叫“以赀为郎”,意思就是用钱买来“常侍郎”的官衔。像司马相如这样在权力面前“甘为孺子牛”的文人并没有为此而脸红,因为在当时有很多人像他一样,用钱来打通权力管道。

在权钱交易者中,最疯狂的要数那些皇帝们了。他们本来就是官家集团的董事长,连整个天下都是他们家的自留地,就更不用说买官卖官了。在卖官的皇帝中间,东汉灵帝刘宏是其中的佼佼者。在此之前的皇帝,虽然也因为国家财政陷入困境,为了“佐国之急用”也卖过官。但是与灵帝相比,那就差得太远了。汉灵帝卖官不是为了国家急需用钱,而是个人为了追求糜烂奢华的生活。汉灵帝是个从不掩饰自己欲望的人,也许在他看来,这种交易本来就是赤裸裸的事。

既然是交易,那就要将市场放开搞活,汉灵帝成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家官吏交易所,“自关内侯、虎贲羽林人钱各有差”,也就是说,所有的官职就像超市里的货物明码标价摆在那里。同时,他还出台了交易的正式规则:地方官的价格要比京官高一倍,地方官员因所在岗位不同,价格也有所区别;官吏的调动升迁也要按职索钱,求官者需要估价投标,价高者就可中标上任;除明码实价外,市场价格还根据消费者(买官者)的实力随时做出调整。当时打出来的明码实价是:三公、司徒、司空、太傅、太尉、太仆、尚书令、牧、一等侯等享俸两千石的,其官位要价两千万;郡守、县令、校尉、州掾、丞、主簿等食俸四百石的,其官位要价四百万。根据推算,这些标出来的官价通常是一名官吏年收入的万倍。

正式规则一出,各地的大小富豪们踊跃认购,官吏交易所生意火爆。由此可见,在古代官家社会,权力是最为热门的商品。想一想都让人不寒而栗,一个投资者要拿出年收入的一万倍进入市场,这种惊世骇俗的交易法则在经济学中是无法用理论来诠释的。市场规则是,利润最大化,要在付出年收入一万倍的基础上去实现利润最大化,我们可以想得出来,投资者进入这个市场后,他要用怎样的手段来赢得这场利益的博弈。

也许觉得还不够刺激,汉灵帝又降低了进入市场的“门槛”,给那些有心无财者一个改变命运的机会,也让这个市场更加繁荣昌盛。他规定:本钱不够的投资者,可以暂时向朝廷贷款,等到将来有钱了加倍偿还。“门槛”一降低,权力的粉丝们蜂拥而入。但凡有些油水可捞的地方官位都被抢购一空,剩下的就是边远恶瘦之地地方官位,这些地方可捞取的油水不大,距离投资者要求的利润最大化有差距。

随后,汉灵帝又补充一条:这些挂出去摆卖的官价还可以有商量的余地,可以讨价还价。另外朝中“三公”(丞相、御史大夫和太尉)的官位按每职一千万拍卖。也就是这时候,只留下皇帝的位置不卖,其他岗位能有价可沽。我们不得不佩服汉灵帝真是一个天才商人,在他的一手操办之下,东汉官市被推向巅峰。一时之间,买官成为当时社会的风尚。

对于汉灵帝卖官来说,没有最疯狂,只有更疯狂。就连有名望的大臣提拔到的“三公”位置上,都要先付足买官的钱。发展到最后,就连官员正常的调动、晋升或新官上任都要按每个官职的市场价的三分之一或四分之一收取费用,一时之间,权力成为每个人的心头之痒,但面对高额的“官费”,也只能徒唤无奈。

其实,买官的商人也不是人人都能有真金白银的赚头,古代按照权力集团的正式规则买到手的官职,很多时候是虚衔,而不是实职,可以作为个人或者家族荣誉,要想尽快获利翻本还要靠机遇。像汉灵帝这样的皇帝,他能把除了自己的皇帝之位不卖,其他都拿出来交易,他在这里搞的并不是权力分配,而是钱财分配。

明清时期,买官之风愈吹愈烈,正式权力也逐渐被官场隐权力所取代。某些手握重权的部门和官员,完全将公权力私有化,恨不得让自己的权力能够递延到的地方都结出硕大的利益之果。卖官则成为他们获取利益的一个重要渠道,卖官的收入也自然进入个人腰包。与汉灵帝不同的是,明清时期的权力集团在卖官上更趋于多元化。也就是说,随着社会的进步,卖官者已经不再像汉灵帝那样,一手交钱一手给帽子。毕竟汉灵帝时期的卖官决定是出自他一个人之手,他是个生意狂,卖官只是为了满足他个人喜好。而在封建社会的权力系统中,除了皇帝卖官,更多的是官僚集团在操作这种事。那些手握重权的大员们有着千奇百怪的个人喜好,买官者为了投其所好,他们拿出来交易的并不限于金钱,珠宝、田契、文物,甚至连女人都被转化成买官的交易成本。

看过一则关于卖官的小故事:浙江山阴人蒋渊如看到买官有利可图,尤其是知县的职位,少者每年可得银子数千两,肥缺则可得十万两。如果不理睬社会舆论,遇事纳贿,则收入数十万两也不是什么难事。蒋渊如苦于自己资金短缺,就借鉴股份公司的模式,与唐文卿、陈柏生、王平斋、吕少川等朋友筹商,五人集资捐了个候补知县。他们彼此在神前歃血为盟,并议定五人分工合作。蒋任县令,也就是这个股份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唐任刑名师爷,陈为钱粮师爷,王为钱漕家丁,吕为转递公事的家丁,五人全为董事会成员,以防肥水外流。贪赃所得按公司成立时集资股份多少分配。数月之后,乘朝廷规定的郑州黄河工程捐例第一卯出资上兑,得到一个肥缺知县。上任以后,按公司所定章程分工,蒋县令高坐大堂,待唐、陈以幕宾之礼,视王、吕则如奴仆,各司其职、各无怨言,通力合作。五人公司上下其手,贪赃枉法,年收入达白银二十余万两。朝廷三年考察中,蒋以贪污罢官,但五人如愿以偿,满载而归,圆满完成了公司的既定任务。

卖官者通过批发官帽成为官场“巨富”,而出巨资买官者想的是早日收回成本,一朝入得宦海,他们就是一天到晚游泳的鱼,所有的鱼都会向着水草最为丰腴的地方游。一旦让他们谋得肥缺,他们就会不择手段贪贿掠诈,以图能够早一天收回成本,谋取高额利润。

腐败的朝廷就像养了一群更败家的不孝子,在外面赌输了钱,回家搬东西往外卖,而买卖双方都是为了谋私。

官离不开仆。

官员的贪污无非就是用手中的公权力寻求非正当租金,问题是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自愿或被迫交纳租金,来成就一名官员的腐化之路?答案应该从古代官家的社会结构中去寻找。

封建专制的皇权是绝对的,代表皇权在各地行使权力的官吏的权力也处在绝对强势的地位。在这一类型的社会结构中,皇帝及其官员的权力控制了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即使是上层社会的士绅也只能依附于这个权力系统,普通百姓更只能服服帖帖做官家社会中的顺民。在这样的社会制度下,除了少数爱惜名声如爱惜自己羽毛般的官员能稍好一些,作为群体的官员却不可能做到见钱眼不开。因此,严格说来,贪污不是古代官家社会的末世现象,而是与生俱来的痼疾。晚清时期的贪污可以说是历来末代专制政权的痼疾,也是改革不完善带来的新问题,而追根溯源是权力资本的崩溃。下面,我们回到晚清那场惊天腐局中,去体验一把权力资本的崩溃前夜究竟发生了什么。

古今中外都有贪官,但像晚清官场那样到了无官不贪的地步却是极为罕见的,它是一种权力资本崩溃的分散,无处不在,无官不贪,就好像是地球末日来临前的最后疯狂。

只要官员手里有一丁点权力,就会中饱私囊,其中尤以下层官员为甚。“州县杂款报销,尤不可究诘。有曾任直隶之涞水令者,言涞水每年收牛羊税,计共六百两,报销仅十三两,而藩司署费二十四两,道署二十两,州署十四两,余皆官所自得。又月领驿站费三百两,其由县给发,不过五十两,则每年获数千矣。”这样的个案极其真实地记录了晚清时期省、道、州、县各级衙门官吏分肥的惯例,是具有普遍性的典型。京官普遍受贿。京官基本上很难从民众身上直接揩油,所以他们认为取诸地方和下级官员是理所当然的事。小人爱财,取之也有道。

故事发生在道光年间的某一天,江西省广信府玉山县县衙的稿案(政府办公室文员)蒋福匆匆忙忙跑来找知县王梦梅。他找县长是为了最近审讯的一个案件,这个案件已经知县王梦梅之手判决了,批驳了原告的诉讼要求。县长已经结案,可蒋福此行是来要求翻案的。

为什么呢?因为蒋福得了原告给的好处费。蒋福来找王梦梅就一个目的,要王梦梅翻案重审。

一个政府聘用的临时工,一个打杂处理文件的跟班长随,居然敢公然跑到县长跟前要求翻案,真是混胆大了。知县王梦梅坚绝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