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转型中的中国乡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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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关于农村社会稳定问题的分析

在社会变革时期,不稳定因素往往最为集中且剧烈。如何在现代化进程中保持农村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对整个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关系极大。近两年来,我们对农村社会稳定进行了跟踪调查,最近又到宜春、抚州和赣州等地市的一些市县作了重点了解,形成了几点认识。

一、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社会稳定有着不同的类型

我国农村社会正处于由旧式稳定型向新式稳定型转变时期。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以传统计划经济和产品经济为基础的社会结构正过渡到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基础的社会结构。与此相适应,农村社会过去那种以相对封闭、贫困和人治为特点的稳定型正向新的以开放、发展和法治为特征的稳定型过渡。总的来讲,在新旧稳态的转型中,我国农村社会是相对稳定的,在平衡有序中实现了大变迁。但是,人们又普遍有这种感觉:这些年经济开始繁荣,生活得到改善,然而社会秩序却不够好。从调查分析看,社会秩序不够好的表现主要有:

1.一些封建传统势力的复活乃至泛滥。主要有:宗族、封建迷信和反动会道门活动的抬头以及卖淫、嫖娼、吸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的死灰复燃。如,有些地方封建迷信出现群众化趋势,不仅老年人,妇女参加,而且中青年男子甚至少年也卷了进去;封建宗族势力由暗到明公开活动,攀宗修谱,祭祖造庙,加强对群众的控制,制造宗族纠纷、械斗。如我省农村1990年至1993年共发生369起械斗事件,死伤5200多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50余万元,这些械斗事件多数与宗族势力的影响有关。

2.由于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与影响而出现了一些敌我对抗性冲突。主要指以反对或推翻我国现有政权为目的的反动政治活动,既有组织活动,也有个人活动。在我省农村已发现的主要有两类:一类是一些地方非法的宗教活动猖獗,煽动信教群众“是主的儿子,服神管不服人管”,与乡村组织分庭抗礼;一类是有的地方发生的对过去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等进行反攻倒算案件,如打击、报复农村“三老(老干部、老党员、老劳模)”,索取曾被没收的财产。

3.一般的社会犯罪和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呈较快上升势头。近年来农村犯罪种类越来越多,性质日趋恶化,如偷盗、抢劫、投毒、拐卖人口、凶杀等案增多,假冒伪劣农用生产资料坑农、害农案也层出不穷。1992年,我省农民犯罪人数比1984年上升了近五倍,其在整个刑事犯罪成员中的比重也由1984年的51.5%上升到54.2%。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带黑社会性质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化、组织化、公开化。以致时下农民普遍埋怨安全感差了:“出门打工做生意,怕抢;在家搞种植养殖,怕偷怕毒;有了几个钱,怕敲。”

4.党群、干群关系不和谐,冲突增多。多数表现为群众对基层干部的消极服从与抵触心态,或报复行为,如一些基层工作的“老大难”,基层干部遭报复案增多。极端的则发生直接冲突,如群众越级上访增多,个别地方发生了群众围攻基层干部,自发选出代表取代村委会等事件。

5.思想较乱,人心不稳。在日趋多元化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面前,一些农民感到迷茫,“不知什么是对的”,信仰出现动摇,道德价值观念出现混乱。有的农民感觉动摇了思想支柱,心理失衡;有的一切向钱看,为了钱铤而走险;有的则追求低级趣味,颓废空虚。

二、农村社会和稳定现象根本上看原于新旧体制的转换

农村社会不稳定现象的出现,从根本上讲是由于过去的适应旧稳态的稳定机制已受冲击、瓦解,而同时新的适应新形势的稳定机制又尚在建设之中,还不够健全和完善。不同类型的社会稳定源于不同的条件,它们各自的实现机制也各不相同。适应社会大变迁的需要,实现社会稳定机制的转变,这是确保社会长治久安的根本之计。这些年来,各地在改革农村社会稳定机制方面作了大量的积极的探索,取得了不少成功经验,从而在根本大局上保证了农村社会的相对稳定。但是,与急剧变迁的社会相比,社会稳定机制的转型在一些方面还显得相对滞后,从而诱发了一些不稳定因素。这主要表现为:

1.利益分化加剧与利益调节机制滞后的矛盾。改革打破了农村原有的利益分配格局,形成了新的利益关系,一是农户作为独立的生产经营者,其个体利益鲜明地显露出来,农户与国家、政府的利益交往明朗化,农民与工人、干部等其他社会阶层的利益分化日益加剧;二是农民中的种植业者、养殖业者、乡村工业企业的职工和从事第三产业的人员等从业人员出现分层,形成了各自的“特殊利益”;三是突出并强化了农村中的一些“小集团”利益,如以信仰(宗教)、血缘(宗族)或地缘为纽带的小集团利益。但在同时,利益调节机制却不够完善。如,如何协调农民与农民之间的利益分化,如何协调农民与政府、国家之间的利益关系、保护农民利益,尤其是保护粮农、棉农的利益,如何实现城市与乡村、工业与农业的协调发展等问题,在国家政策和法律方面却一直得不到真正体现或落实,以致农村社会的利益分化和冲突日益加剧,如民间纠纷日增,血缘、地缘间农民的利益纷争日盛(由此引发的械斗占江西省近年农村械斗总数的60%),以及各种坑农、害农等事件频频出现,这是影响农村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

2.农民社会参与期望上升与农村社会组织化程度下降的矛盾。经过建国40多年来的高度社会动员,尤其是在改革开放使农户个体利益日益突出以后,当今中国农民对国家与集体事务的关切度已远非昔日所能比,他们对参与社会活动已表现出更多、更高的期望。然而,现有的村级正规组织却表现出前所未有的衰弱和空虚,没有能够吸纳农民的参与热情,如村级党组织的凝聚力在下降,村民要求入党的积极性不高;村干部的素质下降,对村民缺乏号召力;一些地方的村党支部、村委会尤其是共青团、妇联、民兵等组织软弱涣散,甚至陷于瘫痪、半瘫痪。因而,农民的参与热情,往往转换成对基层干部的冷漠、抵触、报复甚至公开抗拒,一些极度失望者则可能转向各种非正规组织,从事与社会不合的、非法的活动。这是导致农村基层组织权威下降、控制力减弱,而各种非正规组织迅速生长的重要原因。

3.农村社会关系变迁与社会管理滞后的矛盾。这些年的改革和开放对农村社会关系带来重大影响。一是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取代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既直接瓦解了农村社会原有的社会管理机制,如再也不能通过记工分、分口粮等旧手段来实施管理,又使管理对象直接分散为千家万户的农户,增加了管理难度;二是重置了农村社会的交往方式。农村已经不再处于过去那种相对封闭的状况,今天农村与农村之间、农村与城市之间、农村地区与国外、境外之间,人、物、财、信息等各种要素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大流动、大渗透,因而农村社会与整个社会大系统息息相关,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因素越来越复杂多样化;三是人口压力日趋增大。进入90年代以来,我国农村人口以每年新增1500万的速度递增,不断膨胀的人口,在生存欲望尤其是致富动机的拉动下,将释放出日益强烈的就业压力。如何有效地解决这些新问题,对农村社会稳定至关重要。显然,过去的适应静态平衡社会的管理体制已经不再适应。然而,农村社会的管理体制还基本沿袭旧的格局。如,基层组织管理职能与管理手段的转轨仍不明显,更多的还是沿袭过去单一的行政管理方法,而经济的、法律的手段远未发育成熟;户政管理的单一性难以适应因人员大流动而产生的人户分离的复杂性;条块分割的治安机制难以控制大区域流窜作案的犯罪分子;对农村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的管理也还未走上法制化、理性化之轨,使以权谋私、徇情枉法、欺压群众、对犯罪打击不力等腐败现象在一些地方普遍存在。

4.农民思想观念日趋活跃与社会化机制引导不足的矛盾。社会稳定有赖于健全的社会化机制。如,对人们应崇尚和追求的、鄙视和反对的,在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中应要求一致,在社会舆论导向和政策取向上也应要求一致。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改善,中国农民已不满足“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方式,而渴求着丰富多彩的生活方式,他们不仅求富,而且求知、求乐,思想日趋活跃。但是,适应这种新形势而改造社会化机制的工作却做得不够。一是普及教育推行不力,不利于提高农民素质。到1992年,全省18岁以上劳动力中,小学以下文化程度的高达61.79%,而且由于初中升学率低、在校生流失率高等原因,新的文盲、半文盲又在不断产生。二是宣传文化阵地有所削弱。既缺乏文化活动设施,又缺乏适合农村、适合农民的宣传作品,文化活动内容旧,形式少,层次低,多与传统风俗节仪结合在一起,或为港台文化所笼罩,封建迷信或色情暴力色彩很浓,严重毒化了社会风气。三是社会规范出现混乱,其稳定功能被削弱。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以及舆论导向的一度失当和理论纷争的加剧,农民传统的主流思想观念和伦理道德受到强烈冲击,而同时新的科学的思想价值观念又尚待确立,致使一些农民思想紊乱,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利己主义等思想观念乘虚而入。

三、当前稳定压倒一切,但稳定与发展并非必然

同向我们需要建立是的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的社会稳定,而不是与此目标相背的社会稳定不同类型的社会稳定,其功能各不相同。有些类型的社会稳定不但不会促进现代化,反而会严重妨碍现代化进程。对此,我们在认识上还存在一定盲目性,因而往往抽象地追求一般的社会稳定,而无明确的类型选择,结果不能指导全社会的注意力整合到合适的稳定类型上来。由此导致了在实践中存在着社会稳定与社会发展目标之间耦合不佳的问题。如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秩序这一目标,要求在社会、政治和经济生活中贯彻并体现公平、自由、竞争等原则,但由于较多地考虑到社会稳定,“求稳怕乱”,至今仍有不少政策,在不同程度上阻抑了公平与竞争,而与建设市场经济新秩序相背逆。可见,当前首要的是应该转变我们的稳定观念,打破传统的静态求稳观念,确定开放的动态平衡观念。

同时,应该妥善处理好稳定与发展的关系。既不能片面追求发展目标而忽视社会稳定,更不能片面“求稳怕乱”而牺牲社会发展。当前,要着眼于农村社会改革与发展的新形势,改造农村社会的稳定机制,构建适应动态社会的稳定机制。为此,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提高正确区分并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不稳定因素的能力和水平。

2.下力气解决当前影响农村稳定的几个突出问题。一是严控深挖打击“地痞地霸”恶势力;二是严加引导、控制宗族和非法宗教活动;三是继续抓好反腐败斗争,改善党群干群关系。

3.注意协调并保护农民利益。要协调好农民与农民之间,尤其是农民与国家、政府(部门)之间的利益关系。如,应该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同时从国家宏观政策上,对农业发展予以适度倾斜,确保农民增收致富。此外,应该继续通过加强和改进扶贫开发工作、推进农村股份合作制和社会保障制度等途径,积极引导农民走向共同富裕。

4.将农民“组织起来”,充分发挥各类基层组织的控制和整合作用。对组织农民,我们党历来是高度重视的。建国后,我们党迅速在农村建立起农民自己的政权组织,以及农民协会和党、团、妇女等组织,这种广泛的组织体系成功地将农民吸纳进来,既克服了农民一盘散沙的状态,又削弱并取代了传统社会势力的影响,从而稳定了农村局势。“人民公社化”以后,“政社合一”的体制将农村的组织程度推上了极端,加上“阶级斗争”的一套政策,过分严密地将农民控制在组织之内。在某种程度可以说,“大包干”以来农村基层组织的衰弱,实际上是过去超强度的组织性的“反弹”。当前,急需吸纳并消化农民日益高涨的参与热情,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走向法制化、民主化和规范化。

5.探索适应农村新形势的社会管理机制,实现法制化、规范化管理。一是要积极促进农村基层组织管理职能和管理方式的转轨,完善经济的、法律的管理手段;二是要加强对基层干部(包括执法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坚决消除腐败现象,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基层干部队伍;三是要建立适应农村社会资源大流动格局的管理机制,强化对各类不稳定因素的预防和控制能力。

6.从倡导与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相一致的价值规范出发,加强农村思想文化建设,培育高素质的新型农民。一是继续大力推行九年义务普及教育。要通过加大国家财政投入等途径,提高教师待遇,稳定教师队伍,同时降低读书成本,使农村适学青少年能读得起书、愿意读书。二是用社会主义思想占领农村阵地。要着力建立、健全农村宣传文化阵地,坚决限制并取缔不健康的、有害社会风气的文化活动(节目),努力提供健康向上的精神食粮,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三是加强道德建设。从舆论导向、政策取向等方面着手,矫正社会规范,确立科学的社会主义思想理论和价值观念的主导地位,并引导农村社会成员对它予以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