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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见识照妖,自制斩魔

原文: 胜私制欲之功?有曰识不早、力不易者;有曰识得破、忍不过者。盖识是一颗照魔的明珠,力是一把斩魔的慧剑,两部可少也。

译文: 战胜私心防止私欲的功夫是什么?有人说对其领悟过晚、力所不能及;有人说虽然看得明白,但无法控制自己。看来见识为一颗照妖的明珠,而自制为一把斩魔的利剑,两者均不可缺少。

私心和欲望大概是潘多拉的盒子里最可怕的两个魔鬼,稍一松懈,就会侵入人心。欲望越多,痛苦也越多。人心不足蛇吞象,想想蛇吞象的样子,会是一种什么感受——咽不进,吐不出,要多别扭有多别扭。

什么都想要,最后可能什么也得不到,反而一辈子将自身置于忙忙碌碌、勾心斗角之中。这样活着,未免太累!《论语》里说颜回“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如果少一些欲望,是不是也会少一些痛苦呢?[A32]

从前,有两位很虔诚、很要好的教徒,决定一起到遥远的圣山朝圣。两人背上行囊、风尘仆仆地上路,誓言不达圣山朝拜,绝不返家。

两位教徒走了两个多星期之后,遇见一位白发年长的圣者,这圣者看到两位如此虔诚的教徒千里迢迢要前往圣山朝圣,就十分感动地告诉他们:“从这里距离圣山还有十天的脚程,但是很遗憾,我在这十字路口就要和你们分手了;而在分手前,我要送给你们一个礼物!什么礼物呢?就是你们当中一个人先许愿,他的愿望一定会马上实现;而第二个人,就可以得到那愿望的两倍!”

此时,其中一教徒心里一想:“这太棒了,我已经知道我想要许什么愿,但我不要先讲,因为如果我先许愿,我就吃亏了,他就可以有双倍的礼物!不行!”而另外一教徒也自忖:“我怎么可以先讲,让我的朋友获得加倍的礼物呢?”于是,两位教徒就开始客气起来,“你先讲嘛!”“你比较年长,你先许愿吧!”“不,应该你先许愿!”两位教徒彼此推来推去,“客套地”推辞一番后,两人就开始不耐烦起来,气氛也变了,“你干吗!你先讲啊!”“为什么我先讲?我才不要呢!” [A33]

两人推到最后,其中一人生气了,大声说道:“喂,你真是个不识相、不知好歹的人耶,你再不许愿的话,我就把你的狗腿打断、把你掐死!”

另外一人一听,没有想到他的朋友居然变脸,竟然来恐吓自己!于是想,你这么无情无意,我也不必对你太有情有义!我没办法得到的东西,你也休想得到!于是,这一教徒干脆把心一横,狠心地说道:“好,我先许愿!我希望——我的一只眼睛——瞎掉!”

很快地,这位教徒的一个眼睛马上瞎掉,而与他同行的好朋友也立刻两个眼睛都瞎掉!

原本,这是一件十分美好的礼物,可以使两位好朋友互相共享,但是人的“贪念”与“嫉妒”,左右了心中的情绪,所以使得“祝福”变成“诅咒”、使“好友”变成“仇敌”,更是让原来可以“双赢”的事,变成两人瞎眼的“双残”!

在巴拉圭有一对即将结婚的未婚夫妻,很高兴地大喊大叫、相互拥抱,因为他们中了一张“高额彩券”,奖金是75000美金。

可是,这对马上要结婚的新人,在中奖后隔天,就为了“谁该拥有这笔意外之财”而闹翻了。两人大吵一架,并不惜撕破脸、闹上法庭。为什么呢?因为这张彩券当时是握在未婚妻的手中,但是未婚夫则气愤地告诉法官:“那张彩券是我买的,后来她把彩券放入她的皮包内,但我也没说什么,因为她是我的未婚妻嘛!可是,她竟然这么无耻、不要脸,居然敢说彩券是她的、是她买的!”

这对未婚夫妻在公堂上大声吵闹,各说各话,丝毫不妥协、不让步,所以也让法官伤透脑筋。最后,法官判决,在尚未确定“谁是谁非”之时,发行彩券单位暂时不准发出这笔奖金!而两位原本马上要结婚的佳偶,也因争夺奖券的归属而变成怨偶,最终决定取消婚约。 [A34]

有人说:“结婚,经常不是为了钱;离婚,大多数却是为了钱!”

的确,人的私心、贪婪、嫉妒,常使人跌倒,重重地跌在自己“恶念”的祸害里。

这世间,美好的东西实在是多得数不过来,我们总希望得到的要多;让好东西为自己所拥有。

人生如白驹过隙一样短暂,生命在拥有和失去之间悄悄地流逝了。如果你失去了太阳,你还有星光;失去了金钱,你会得到亲情;当生命也离开你的时候你还会拥有大地的亲吻。

拥有时加倍珍惜,失去了,就全当是接受生命真知的考验,全当是坎坷人生的奋斗诺言。拥有诚实就会丢弃虚伪,拥有充实就会丢弃无聊,拥有踏实就会丢弃虚浮。

无论是有意放弃,还是无意丢弃,只要曾经真实地拥有,在一些时候,大度的舍弃不也是一种高尚吗?

人一旦被私欲蒙住了心灵,就会沦为欲望的奴隶,其实并不明白自己真正想要追求的是什么,只是盲目的随波逐流,埋葬了自己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