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敌人逼近我军而又很镇静的,是他们仰仗着占领的险要地形,具有安全感。敌人与我相距很远,却派小部队前来向我军挑战,是企图诱惑我军前进,陷入他们的包围圈。敌人选择驻扎在平坦的地形上,必定有利可图。没有刮风而许多树木摇曳晃动,这是敌人开辟道路,隐蔽前来了。在野草丛生之地,发现设有许多障碍,这是敌人故意布下的疑兵计,企图迷惑我军。树林里鸟群突然飞起,盘旋不落,这说明此地肯定藏有伏兵。旷野上野兽惊骇,慌忙四处逃窜,这是敌人隐蔽着大举前来偷袭。
地形篇 地形也是一部“兵书”
子贡
战国龙纹玉环
地形篇 地形也是一部“兵书”
国跪坐人形灯
地形篇 地形也是一部“兵书”
孙子在如何治军问题上强调要“令之以文,齐之以武”,也就是文武兼施,赏罚并重。
“文”的手段,在用政治、道义教育士卒的同时,还包括爱护士卒和奖赏士卒。但是,孙子在强调要“视卒若爱子”的同时,还告诫:如果士卒对将帅已经亲近依附,但却不能执行军纪军法,这样的军队也是不能打仗的。言下之意,将帅对士卒不能放纵。“武”的手段是以军纪军法约束士卒,使士卒畏服。孙子同时又指出:将帅在士卒亲近归附之前,贸然处罚士卒,士卒就不会顺服,这样的军队也是不能用来打仗的。言下之意,使用“武”的手段,也要掌握分寸。
战争要求铁的纪律。治军之要就在于严明军纪、赏罚分明。赏罚作为治军的手段,要让士兵都懂得履行职责的重要;同时要教育士兵,使之有自尊心,有责任感,有义务感,有自信心,激发将士的自觉性,使部队获得最大战斗力。
类似“令之以文,齐之以武”的提法,古人多有叙述。《礼记·杂记下》记载:“一张一弛,文武之道。”这是说宽严相济,张弛有节,是文王、武王的治国经验。如此说明,处理好张弛关系,从来都为政治家、军事家等视为重要大事。
孙子文武兼治、刑赏并重的治军原则就是在这些情况下制定出来的。不过,无论是“文”还是“武”,或者“文武”结合,目的只有一个:让士卒们去拼命作战。
如今,微笑外交、和气生财、关心职工利益等等,为各领域之“文治”;而与之相对应的是完善规章制度、健全法制等等,是为“武治”。“文武”之道,一张一弛,谁运用得好,谁就是胜者。明成祖朱棣非常懂得“文武”兼治之妙处。
明成祖朱棣是明太祖朱元璋的第四子,他依法治天下,使一个国家逐步走向稳定,为明朝276年的天下奠定了基础。明成祖强调法治。一次,一名立有战功的将官触犯了刑法,刑部官员为将官说情,希望明成祖能“论功定罪”。明成祖批评刑部官员说:“执法应该公正,赏罚应该分明。过去他有功,朝廷已经奖赏了他;如今他犯了法,那就该给他治罪。如果不治罪,那就是纵恶,纵恶如何能治理天下呢?不能‘论功定罪’,而是要依法治罪。”
明成祖对外戚的约束很严,凡外戚“生事坏法”者都被处以死罪。有一次,太子的妻兄张旭放纵家僮作恶,影响很坏。明成祖得知,亲自召见张旭,对张旭说:“你是皇上的亲戚,最应该遵纪守法,否则,我要罪加一等来惩治你。如果不这样,大家都去欺凌百姓,天下怎么能治理好?请你当心!”
明成祖认为人才是治国的栋梁,因此,不但三令五申地告诫吏部(任免官吏的机构)官员要把有才能的人选拔上来,而且指示吏部官员对人才要做到“人尽其才”,即充分发挥每一个人的特有才能。明成祖曾说过一段发人深省的话:“君子敢直言,不怕丢官丢命,因为他是为国家着想;小人阿谀奉承,只想升官发财,因为他是为一己私利着想。”
为了把各地有才能的人选拔上来,朱棣诏令对全国各州县的官吏进行考核,以9年期限为满考核,对那些在满考核中政绩卓著的官吏除嘉奖之外,都留在京城六部中任职。
明成祖讨厌阿谀奉承,喜欢直言快语。为了鼓励大臣们说真话、说实话,明成祖不止一次对众大臣表白道:“国家大事甚多,我一个人再有能力,也难免有忘记的和处理错的,希望大家发现我忘记了就提醒我,做错了就批评我,千万不要有所顾忌啊!”
明成祖在位22年,赏罚分明,使天下得以大治。
赏与罚,曾被古人称为御人的“二柄”,是领导者统御部属,使用人才的重要手段。孙子把“法令孰行”、“赏罚分明”,作为判明胜负的两个重要条件。曹操也说:“明君不赏无功之臣,不赏不战之士。”赏罚分明得当,是古今中外一切用人者的根本原则。领导者一定要正确使用赏罚,切莫随心所欲,无原则赏罚。
有功即赏,有过即罚。领导者要正确用人,真正调动起部下的积极性,必须做到按功行赏,论过处罚。这样做,至少有三点好处。一是为部下提供了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既然功过是非是决定一个人的升降荣辱的唯一准则,那么,大家就会尽心尽力地工作,以争取奖赏,避免惩罚。二是可以避免人为的矛盾。如果不坚持功奖过罚,部下难免有亲疏嫡旁之感,而部下一旦产生这种情绪,相互之间的隔阂矛盾便会随之产生。而唯功是奖,唯过是罚,部下感到领导一视同仁,矛盾自然消失。三是可以调动大多数人的积极性。无论赏还是罚,只有得当,才能起到激励作用。如果失度,不仅没有受到赏罚的人心里不服,即使受赏罚者也不以为然。因此,在赏罚上不能搞平均主义,不能吃“大锅饭”,必须坚持功过分明,无功受禄,罚不当罪,皆是领导者的大忌。
战例
戚继光是明朝军事家、抗倭名将、民族英雄。明嘉靖七年(1528)十月,他诞生在世代为将之家。父亲戚景通,文武全才,品学兼优,曾任神机营副将。因公正爱国不愿同流合污,请告还乡。戚景通课子严格,希望儿子将来继承和发展自己的事业。戚继光少时刻苦学习武艺,博览群书,学业大进。
明嘉靖年间,倭寇窜扰中国沿海,烧杀掳掠,无恶不作,激起民众的愤恨。受时代和父亲的影响,戚继光志在疆场,保国保民,曾写下“封侯非我意,但愿海波平”的名句,毕生40余年都在军旅中度过,大多岁月在抗倭前线作战,实现了自己的誓言。
戚继光之所以能实现自己的志愿——扫平倭寇,主要依靠自己严格训练出来的一支精兵“戚家军”。他被调到浙江后,经过实战,戚继光认为:“无精兵而议论打仗,就如同一个无臂之人同手执利剑者格斗一样,那自然是难以取胜的。要战胜敌人,就必须有一支精兵。”当时明朝士兵平时素无训练,骄横不受节制,“战无号令”,“望贼奔溃,闻风胆破”,残害百姓,甚至更坏。
嘉靖三十七年(1558)四月,取得乌牛之捷,收兵记功时,一士兵提着一颗血淋淋的人头前来报功。戚继光见这个被杀者双目怒睁,心中正在纳闷。另一士兵看见此头,忽然放声痛哭说:“这是我的弟弟呀!刚才负伤并未死,为什么要杀他啊!”还有一士兵,竟拿着一个十五六岁无辜少年的头颅,也前来报功。戚继光愤怒地把这两个冒功者杀掉。但此类事件,仍时有发生。至于因强奸妇女、抢劫百姓而受处罚的士兵,更比比皆是。
一次在新河所一带大败敌寇,残倭向乐清逃去。戚继光命军队乘胜急追。但其士兵因胜而骄,军纪松弛,不肯向前,连自己很信任的一个亲兵也跟着退缩。戚继光只得把违反军规的士兵,连那个退缩的亲兵也杀掉,以振军威,这才硬行督促着士兵往前方追击。彼时戚继光的部队虽经严格训练,但一遇短兵相接时,仍往往胆怯畏缩。当时戚继光创造了一种新武器名叫狼筅。这是一种杀敌利器,但由于有的士兵贪生怕死,临敌时竟将狼筅丢弃不用,结果不仅不能刺敌,反而戳伤自己的兵马。戚继光由此悟出一条道理:兵器虽好,须“得人而用之”,否则,“不得其人,则制于人也”。
总之,这样的兵素质太差,要抗倭必须训练如同“岳家军”的劲旅。戚继光遂上书请求练兵,提议选练骁壮之士卒三千,以备调用。他的建议,一直到嘉靖三十八年(1559)第三次提出时,才取得总督胡宗宪的批准。九月,戚继光前往义乌、永康等地招募新兵。经过戚继光的动员,应募的人很多,戚继光进行严格的挑选,但凡过去当过兵打过败仗的,或曾在官府服过役沾染了坏习气的,以及浮猾的小市民,一概不要。入选的大都是勇敢的农民和剽悍的矿工。
戚继光很快招募4000多人。他对新军进行严格教育与训练。一是养兵保民教育,要求士兵懂得军队的任务,就是“保障生民,捍御地方”,懂得“只要军队肯杀贼,守军法不扰害百姓,百姓肯定拥护军队”的道理。二是重视武艺训练,让士兵练习合于实战、能防身杀敌、立功报国的真武艺,决不允许士兵去学只能装饰门面、丝毫不切实用的花拳绣腿。在武艺训练时,他将士兵按照年龄大小、身材高低、体质强弱的不同,分别授予不同的兵器。武艺训练中,还结合体质锻炼,让士兵穿重甲,负重物,以练体力;使用比实战武器更重的器材,以练手力;裹沙袋长跑,以练足力。三是教练阵法。戚继光根据江浙的地形和倭寇的作战特点,创制“鸳鸯阵”以及由“鸳鸯阵”变化而成的“两仪阵”、“小三才阵”和“三才阵”。这些阵法长短兵器迭用、攻防结合、因势变化,能有效地保存自己,消灭敌人。四是严格纪律。戚继光说:“古今名将用兵,从未出现过无节制、号令,不用金鼓、旗幡,而浪战取胜者。”他把各种军队的号令编印成册,发给士兵,要求人人熟记,并赏优罚劣。同时,要求部队做到“冻死不拆屋,饿死不掳掠”。严禁砍伐树木,毁坏田地,烧毁房屋,奸淫掳掠,杀害战俘。戚继光处处以身作则,与士兵同甘共苦,要求所有军官,“件件苦处,要身先士卒”,务使“兵民相体”、“万众一心”。在作战中做到赏罚严明,当赏者虽仇亦赏,该罚者虽亲不免。由于戚继光治军严格,有一套较为完整的练兵法则,在较短时间就训练成一支纪律严明、组织良好、勇敢善战的精兵。这支军队在抗倭作战中转战浙闽,战必胜,攻必克,打得倭寇丢盔弃甲,下海逃窜。当时百姓称誉这支百战百胜的军队为“戚家军”。
⊙原文
故令之以文,齐之以武,是谓必取。
——《孙子兵法·行军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