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青少年最该读的经典法制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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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章 第一百〇 “DV”造就的“明星”

张文仪是某高中二年级的学生。她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竟然成为学校里的“明星”,而自己的出名竟然是由于一个小小的“DV”造成的。

每逢星期三,学校都要召开早会,组织学生观看学校录制的有关学生不文明举动的录像。录像涉及的不文明举动很多,如横穿运动场、乱倒剩菜剩饭、踢门翻窗进教室等,每一组镜头还配有文字说明。就在录像快要结束时,画面上出现这样一个镜头:一男一女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男同学一只手搂住女同学的腰部,女同学则将头靠在男同学的肩膀上,两人有说有笑。不仅如此,画面下方还配有“自习课上卿卿我我,有碍风化”的字样。

“文仪,这不是你吗?”一名同学不由得喊出声,张文仪仔细观察画面,画面中的“主人公”不就是自己与同班男友刘伟利吗?她不由得回头看了看刘伟利,两个人视线刚一对上,就引起全班同学的哄堂大笑,张文仪羞得不敢再抬起头来。

早课结束后,大家开始上课,但张文仪一个字也听不进去,满脑子里都是早课时播放的那个画面。终于熬到了午休,张文仪刚想去外面吃午饭,没想到教室门口站了很多人,有认识她的人就过来揶揄几句,更多的是指指点点。张文仪像逃犯似的逃到学校外,直到下午上课时才回来。这一天,张文仪精神恍惚,她只希望时间能快点过去,让大家都忘掉。

距播放录像带已经过去了两周,同学们对“自习课亲热事件”已经不再感兴趣,张文仪和刘伟利也逐渐走出了录像带的阴影。然而,这一切仍然没有结束。这天是周末,张文仪起床后准备复习功课,没多久电话铃响起来了。

“文仪,你快上网!”电话那端是张文仪的好朋友周小娟。

张文仪感到很奇怪,但听到周小娟如此急切的声音,便打开电脑,点开周小娟传给她的视频网址。让她没有想到的是,网站上的视频居然是学校在两周前放过的录像,在视频下方大多都是针对张文仪和刘伟利“亲热行为”的点评,有的是义正词严的批评,有的则是调侃,张文仪不敢再看下去,急忙将电脑关掉。

第二天早晨,张文仪拒绝上学,经过父母的询问,她将这件事原原本本地说出来。父母也十分气愤,他们找到学校,要求学校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学校认为,拍摄DV录像是为了教育学生,并无不妥之处,拒绝了张文仪及其父母的要求。在父母的支持下,张文仪将学校告上法庭,经审理,法院判决学校侵犯了张文仪的肖像权,应当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学校的做法是否构成侵害肖像权,应当根据受害人确有肖像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来认定。

从损害的事实来看,由于亲热录像的播放以及被传到网络,张文仪的肖像确实受到损害,而且这个事实是由于学校录制DV造成的,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最关键的是,学校是为达到“教育”的目的而录制的,也就是说在主观上故意,具有过错。由此可以证明,学校确实侵害了张文仪和刘伟利的肖像权。虽然学校出发点是好的,却对被教育者造成了不良影响。由于高中生处于青春期,逆反心理较强,曝光不文明的做法很可能会强化其逆反心理,不但达不到教育的目的,可能还会触犯法律。学校在播出这些DV录像前,应当征得被拍摄学生的同意,还应当对画面做相关处理,并应当考虑到录像在学生中造成的负面影响,这样做才是最合理、最负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