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青少年最该读的经典法制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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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愚人节将自己变成了愚人

在西方,每年的4月1日是传统的节日——愚人节,这个节日也逐渐传到了中国。在这一天,大家都会和亲朋好友开些无伤大雅的小玩笑,让大家在紧张的工作和学习中得到些许的放松。可是有的人在愚人节这天却将自己变成了十足的愚人。朱刚就是这样的人。

朱刚在愚人节这天早上想起了自己的哥们儿齐宇,他准备和齐宇一起吃中午饭,便将电话打到了齐宇的手机店。

“齐宇,忙吗?”朱刚问道。

“还行,怎么你今天又闲着呢?”

“是啊,中午一起吃饭吧。”朱刚约齐宇。

“好,那你一会儿来我店里吧。”

两个人约定中午一起吃饭。上午10点钟左右,朱刚开车来到齐宇的店里。当天的顾客还不少,齐宇忙得不亦乐乎,根本没空招呼朱刚。朱刚也没有打扰齐宇,打了招呼后就坐在了柜台里面。四处张望的朱刚突然发现柜台里面放着一摞钱,朱刚心想:“这个粗心的家伙总是这样,这么多钱就随随便便放在这里,丢了都没地方找。”

朱刚准备把这些钱放到齐宇柜台下面比较隐蔽的地方,可是转念一想,今天正好是愚人节,何不与他开个玩笑,吓吓他呢,朱刚便笑着将这一摞钱装进了自己的手包里。吃过午饭后,朱刚称自己下午有事要赶回家,就开车离开了齐宇的手机店。

在当天下午6点钟,齐宇发现自己放在柜台内的9000元钱不见了,便立即向公安机关报了案。警方在了解了情况后认定朱刚的作案嫌疑最大。于是,在当晚9点左右,公安机关将朱刚以涉嫌盗窃罪的名义进行了留置审查。两个小时后,民警根据朱刚的供述,在其家中起获了全部赃款,并退还给了失主齐宇。在审查过程中,朱刚对民警说自己只是想和齐宇开个玩笑,因为这天刚好是愚人节,并没有其他的意思。

但检察机关还是以朱刚涉嫌盗窃罪向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半个月后,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公诉机关认为,朱刚存在犯罪嫌疑。首先,他拿这笔钱的时候确实没有其他证人在场,也就是说并没有人证明朱刚是在和齐宇开玩笑,行为上他已经具备了秘密窃取的要素;其次,朱刚将钱藏于家中,而且在公安人员对其进行讯问之前一直没有主动将钱的去向告知齐宇,此为“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表现。所以朱刚的行为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应承担刑事责任。

法院最后审理认为,公诉机关对朱刚所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其行为已经构成了盗窃罪。但是,考虑到本案存在着特殊情况,朱刚并没有违法乱纪的前科,而且多年以来一直做手机生意,经济状况比齐宇好得多,而且购有私家车。他偷拿钱的行为未造成严重的损害后果,认罪态度也非常好,所以判处朱刚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2500元人民币。

愚人节是从西方传入中国的,在这一天大家相互捉弄,如果不闹出点笑话就体现不出节日的气氛。但如果像朱刚这种玩法,不仅达不到过节放松的目的,还会不知不觉地越过了法律的警戒线。

朱刚面对“盗窃”的罪名哭笑不得,他没有想到自己的一个恶作剧会引来如此的结果。但是法律是注重证据和事实的,从客观上讲,朱刚确实在齐宇及其他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秘密拿走了齐宇的9000元现金,所以在事实面前朱刚的一切辩驳显得那么苍白。这个故事使我们明白了一个道理,无论何时何地,无论在什么气氛中,开玩笑一定不要过度,如果过了这个“度”,超过了法律允许的范围,那么一个玩笑可能会引发一宗违法犯罪的案件,也可能会落得像朱刚那样既可笑又可悲的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