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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最遥远的海 (1)

一只海鸥迎面飞来,却没有落在你伸出的手上。

——北岛

我最近常常喝一点酒,入睡前,起床后。

总有半瓶酒放在飘窗的台子上,而梁凡语习惯靠窗睡,我必须小心地跨过她睡熟的身体才能坐到窗台。黑夜将来和将尽之时的天光总是异常清晰,城市在窗外肃穆地进行着昼夜交替的渐变,我饮酒,听着液体滑过喉咙咕噜的声音,内里有火焰熊熊燃烧。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只是清楚地知道需要一点麻醉,让我更容易面对这个世界的白与黑。

梁凡语总是睡得特别沉,当然,这和她白天特别辛苦有关系。梁凡语是我的同居室友,但我并不真正理解她这样的人。她有一份并不轻松的工作,和一个卧病在医院的男友,她每日奔波于医院和单位之间,却仍旧勤奋、乐观、积极,像一只永远孜孜不倦劳动着的蚂蚁,未曾对世界有深切失望,至多至多,就是疲惫。

我在医院探望过梁凡语的男友李小军,很难相信,一张那样英俊阳光的脸下面是不能动弹日渐腐朽的躯体。我去的时候他躺在床头对我友善地点头微笑,叫我坐,叫我吃水果,神情自然,衣领洁净,好像只是在家午休小憩,稍微恋床一会儿就能起来待客。梁凡语手里削着苹果,眼睛却几乎是不离开地看着李小军,她的眼神好像一双温柔的手在抚摸他的脸,我想他们真的很相爱。

七年。梁凡语对我说,从大学到毕业,我和小军没有想过分开。即便后来他出车祸了也照样如此,车祸改变的只是他的生活方式,并非我们的爱情。说话的时候梁凡语口吻坚定,眼里有微红的液体来回翻滚,我想她是被自己感动了。

我亦感动,却无法认同。因为我不确定这个世界真有不会改变的事物。

如果有,那只能是变数本身。

不时有梦魇,我最近的睡眠状况非常糟糕。两周以前刚刚结束掉一段恋情和一份工作,我想要好好休息一阵。好像陷入一个恶性循环,恋爱和工作在我生活里不能维持超过三个月。三个月,足以让身边男伴从可爱变可耻,让手里工作从生动变无趣。我感觉厌倦,可能不是他们在变,而是我拒绝看清真相。可惜,真相总会被时间逼近。

我想对梁凡语说,时间会扼杀掉一切,你们结束是迟早的事。

爱情是世界上最苛刻残酷的物种,它看似可以随处发生,可以萌芽于废墟和荆棘,但绝对无法在泥沼之中茁壮成长。它需要成长于温室,而绝非散发着苏打水的病房里,一个瘫痪病人日渐羸弱的身躯。但我无法对梁凡语说出这些,大部分时候我宁愿自己做一个沉溺于幻觉的人,而非面对真相的冷漠坚硬。

幻觉是天边海市,真相是周遭陷阱。望着远方,往往能使我们活得带劲一些。

陈录同我说的第一句话,嗨,你来了。

我有点怔忡,难道是旧识?

但他是陌生人。

我是第一次来到这个叫“雨天读书会”的书店,毫无新鲜感却应和招牌应景的理由——为了躲雨。店里有两条漆成油绿色的长桌,凳子也是极简的条凳,三面墙壁上是直达天花板的书架,书籍可租可买。大约是迎合附近许多大学生的喜好,装潢做得很像一间图书馆,有种旧而美的情调。我在架子上拿了一本青山七惠的《窗灯》坐下来,对面的男子抬头看我,眼神温和地说,嗨,你来了。

事后想起来,陈录应该是认错人,他在等谁,也许是初次见面的网友。

但我亦有点恍惚,轻轻地点头答他,嗯。

那日光景极像电影里恬静的画面,外面屋檐的雨落成一条条灰色透明的直线,室内暖黄的吊灯悬在我们头顶,我看看书又看看他,正好他也抬起头来,便相视一笑。影子里他两颊有浅浅凹陷的酒窝,驼色外套里面是一件干净的翻领衬衫,是那种少年才会穿的淡粉颜色,我看着他洁净的衣领,心里不知怎么就柔软起来。

总是痴迷于这样一刹那的惊动,深觉人生万物唯有初见时候最美好。

来不及面目全非,来不及容颜尽毁,来不及厌倦。

一切总是好的。

我的恋情总是来去匆匆。梁凡语爱笑我,林喜真,你现年二十四岁,怎么恋爱观依然如十四岁少女?太理想化,容不得一点瑕疵和纰漏,亦不懂宽容和妥协。我知道她是善意,却无法跟她说明白,如果在爱情里会有诸多苛刻和计较,其实说到底是因为不够爱,因为不在乎,因为不怕失去。说到底,因为世间再没有一个人让我觉得非他不可,独自生活也没什么不行。

所以陈录站在廊下说一起吃饭吧的时候,我说好。

无他,觉得和去吃饭同人拼桌没有区别。

但我们就这样渐渐熟识。看了半个下午的书,共吃一餐饭,留了号码给彼此。陈录告诉我他在附近的A大读研二,那也是我曾经读书的学校,因此觉得更近了一些。我们偶尔约出来看看小话剧,学校狭小逼仄的剧院,散场的时候陈录会伸手过来牵着我,人群拥挤,他的手温度隐约,行至外面他没有放开。我便任他牵着,两人都不说什么,慢慢地走在久违的校园路上,专心地闻着空气里月桂的气息。

我认同这样的关系,是陪伴。有一些默契,和爱无甚关联。

认识一个人,开始一段关系都容易,相比起来,结束更显得拖泥带水。与陈录在一起,我仍旧被梦魇缠住。往事形同墓穴,埋葬着一段又一段鲜活的记忆。火烧过了,土填过了,那片段仍旧嗷嗷呻吟,挣扎不止。我在半夜从破碎梦境中醒来,缩在梁凡语身边瑟瑟发抖,想起刚才梦里,亲手埋下去的那个,是最初的、天真的自己。

我的梦里长久只有我自己,以至于我以为自己失忆,而事实并非。

再想起任长东毫无预兆。当时我和陈录抱着两桶爆米花并排而坐,黑咕隆咚的放映大厅后排,有情侣双双来迟,他们扣手从面前经过,男人低声说,麻烦请让让。声线略微细哑,一个“请”字的后鼻音拖得很沉,黑暗中我如同被棍棒击头,声音太像任长东。没敢仔细看那人,只知道他坐在离我两三人的位置,我一手撑了侧脸定定地望着前方,偌大屏幕上,霎时回放的都是过往。

任长东是我大学时候的男友,我们在学校招聘会上认识,他招人,我应聘。后来我没能进他们公司,却变成了他的女友。这过程说起来极简单,他每日送花到宿舍来,将电话打到爆,隔三差五地出现在学校门口约我吃饭,不到一个月我同他就出双入对。任长东长得不算很好看,却有一股子近乎残酷的坚韧,我记得有次我们约好见面,我记错地址又忘带手机。那天下雪,他冒着雪在城里从傍晚找我到深夜,因为没见到他,我便回宿舍睡了,他打电话我也不接。凌晨的时候有人在楼下叫我,我从窗口看出去,任长东已经像一个雪人……对个人来说再恢弘壮丽的恋情事后谈来也如所有流俗世景,细节是否可靠也许都是不重要的,重要的是我确实喜欢他,并且那时,我相信爱情。

从大四开始到毕业的那一年,我和任长东非常要好。那时他也只是刚刚在公司站稳脚跟的小职员,在很远的郊区租了房子,我没课的时候就转两次公交过去给他煮饭,用省下来的生活费给他买领带,学着将他的衬衫西裤烫得笔直。我们捡了一只叫旺财的小土狗,我是妈妈,任长东是爸爸,他没事的时候就会抱着旺财说,等以后爸爸有钱了就给你和妈妈买好吃的,买漂亮衣服,买大房子。

那时我相信他,相信爱,相信我们都可以做到最好,相信事事皆有圆满的可能。

但故事的转变非常狗血,一如路边闹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