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浮夸
1482900000007

第7章 树洞 (1)

我爱他,所有人都知道。唯独他不知。

——题记

路途中

这海岛的夜潮湿窒闷,有并不爽利的大风吹得窗帘呼啦啦摆动。我从短促的梦里毫无预兆地醒来,习惯性地伸手去摸放在枕头下面的手机。黑暗中,它蓦然震动,刺目的白光明明灭灭地闪着,房间那一边的床上,邹一帆睡得很沉。凌晨两点,该是柴向南的短信。

他说,同安,我也很想你。

去,这个人——什么叫“也很想”,我又未曾说过想念他。总是霸道又自以为是,两年不见,也没改过半分。我暗暗嗤声,将手机塞回枕下,辗转了两分钟,忍不住又将它摸出来看。看了又看。窗外有隐约潮声,和我心潮一起轻轻涌动,恍惚中想起前事后路,竟有了苍茫而喜悦的感觉。直到邹一帆的声音迷迷糊糊地从旁传来,同安,你在笑什么。我方才发现自己笑出了声。

哎,柴向南。

在大多数人的眼里,离开现在的生活对我来说是绝对愚蠢的决定。

的确,在这个寸土寸金的繁华城市,我住着父亲购置的一套房子,小而精致,重要的是无须为每月按揭而烦恼,不用偶尔买一件昂贵衣裙讨好自己亦要计算得胆战心惊。工作的地方在市区最高的写字楼上,高大的落地窗外是这个城市最华丽也最残酷的街景,我的工作只是每日花三两个小时做完枯燥的文件,然后将剩余时间用来站在窗边对着天空喝咖啡。代步的工具是2005年买的帕萨特,尽管首付花光了我毕业以后的所有积蓄,但我仍不爱用它,对于一个没有耐心的女子来说,周末出门,寻一个停车位都足以让我对这个世界感觉生无可恋烦躁至死。

所以在大多数的时候,我看上去郁郁寡欢兴趣索然。唯一的消遣,是去离家最远的那家电影院看一场或壮观或寂寥的电影。为什么要选最远的一家?因为这是唯一的娱乐,离家近了,总觉得有些亏待自己。即便不亏待,这日复一日的生活也同样让人厌倦。

知道我将离开,父母急急地打了越洋电话来劝阻:安安,为什么?广州不好么?网络上一群张三李四不明就里的嗡嗡聒噪:富贵病,绝对的富贵病,你这绝对是吃饱了撑的。就连刚刚在旅途中相识的邹一帆,亦作苦口婆心状:不要意气用事,毕竟在这里,你什么都有。

你不是我,怎知道我什么都有?我淡淡地看了他一眼,无意暴露自己的寂寞。

可你也不是我,怎知我就一无所知?他像孩子玩起字眼游戏。

我叹了口气,不准备回应他有些过分急切的热心。

我可以常常过来看你。邹一帆又急着说。

你是谁?我不带感情地反问了一句。彼此都陷入心知肚明的沉默,不过是旅伴,何必暧昧。

任何人都留不住我。或者说,这个城市并不是没有让我留下来的理由,我的房子,我的车,我的瓶瓶罐罐,可它们太轻了。我开始收拾行装,将车子锁进车库的最深处,房间里的物件一一用棉布蒙好,这个从内心里就轻视疏离了的家,不知道何时再回归。虽然没有什么好留恋,但这一室的寂静,若然真要告别了,还是有些怅然,毕竟它的每一角落细部都已经充满了我的气息。离开它是轻易的,只因为柴向南在电话里的一句,同安,我总想你可以离我近一些,再近些。不要在我想说话的时候,无处寻你。你知道,我只有你这样一个说话的朋友。

我又何尝不是。

那个通电话的深夜,往事历历在目。八岁到十八岁,少年时候和柴向南斗嘴生气嬉戏玩乐的时光簌簌退回,在七年以后,忽然汹涌地覆盖了我的生活,让我发现自己原来孤身一人。孤独是需要被提醒的,并且在被提醒之后才会发现它早已遍布你的周身使你的生活看上去圆满实则漏洞百出。然后是失眠,陷在记忆里不得脱身。我知道自己在想念柴向南,还有他轻轻凑近耳边说的那句,同安,我要告诉你一个秘密……

秘密。我知道柴向南许多秘密,比如他一顿能吃五十个馄饨,比如他左边的屁股上有一颗褐色小痣。他每每用郑重其事的口吻将这些微不足道的秘密告诉我时,我总是一边笑一边洋洋自得,仿佛那是一笔多了不得的财富,尤其是在其他女生嫉妒的眼神里,更让我有虚荣又幸福的错觉。我曾经多么希望,那些幸福并不是错觉。

柴向南又说,同安,越到后来才越觉得身边有个真朋友多难得。

于是我便决定离开广州,为了我的真朋友。

送我去机场的路上,邹一帆出奇地沉默着。一副心神不宁的样子,不停地将车里的音乐关了开开了又关,我猜他有话想说,但既然犹豫不定,我亦不主动过问。我们在高速公路上破风而行,外面的天空是晴朗的蓝,我将手搁在车窗沿去拦那些经过的风,午后的阳光一点点地从松懈的指间漏过去。将要离开的心情,竟如获新生。村上春树说穿过沙尘暴的你必定不再是之前的你,这就是沙尘暴的意义。而我想这一场离开也是如此,有一点忐忑,但不畏惧。

过安检的时候邹一帆拉住我的手,动作有些唐突,但我并无不快。

他嗫嚅:同安,或者我可以养只小猫来陪你,这样你便不会寂寞。

我轻轻地抽出手:我不喜欢猫。况且,和不喜欢的东西长久地待在一起,会更寂寞。其实我无意将话说得如此尖锐残忍,但留有余地实在是更为残忍的方式。果然,它一语双关,邹一帆脸红地低下头。我看着这敏感清洁的男子,终于歉意地伸手去为他拍了拍并无灰尘的肩,他抬头,伤感地看着我说,可是同安,我总想为你做得更多。

我对他微微一笑,足够了。

邹一帆对我的好,我是知道的。在旅途中萍水相逢的邻城男子,平时做着电子方面的枯燥工作,却一直坚持单独出行,想要在四十岁以前走遍世界,还算心有梦想,让人不觉乏味。短暂的海岛两日,我们渐渐从人群中脱离至单独相对。他对我从小心试探到慢慢关怀,的确是有着足够多的纵容和耐心。看得出彼此都是寂寞而内向的人,不愿意将这寂寞表露得太明白。他处处体贴着我,又处处节制在教养和礼貌之内,总怕留了下作而轻浮的印象,这就是现代人自尊的恋爱方式。

不是没有动容。邹一帆洁身自好,且内心良善,不是随处可见的邋遢男人。喜欢一个人,就对她好,很简单地想为她做许多,这份心情我如何会不懂。只是我一直知道自己要的到底是什么样的感情,什么样的人。那种盲目的心情,让我明白这些年的逃匿是不彻底的。

登机的过程缓慢拥挤,我永远是最后一个上机的人。当然,只有我自己才清楚,这些伪装的从容和淡定,都将在两个小时的飞行以后土崩瓦解。像谁说过的那样,柴向南就是我的克星。

虽然已经预先知道柴向南会来接机,但见到他仍然是意外的惊喜。迎来送往从来不是他的性格,对我,就更是毫无理由的粗枝大叶。用他的话说是未把我当女人看,这句话多少有些夸张,但在我的印象里,柴向南总是一副没心没肝的样子,从来都是将重物交给我拖着,还美其名曰锻炼身体。也许是过去他欺负起我来太过顺手,让我实在不敢相信眼前这个争着去拖行李的人真的是他。

然而如何不是他?剑眉星目,改不掉的无赖笑容和颓废表情,即便当时的瘦小子现在长得又高又结实,也不过就是二十五岁的柴向南。我看着他大步流星地走在人群中,俨然任何一个成熟而英俊的年轻男人,背影是我永不会认错的。这份了然于心的熟悉,令我忍不住笑了起来,这个人,始终关乎我的悲喜。